第436章 我一个战友被执行死刑,曾经无比优秀的他,最终误入歧途 (第2/2页)
从此,苏志兵再也无心在厂里上班,和家庭也脱离了联系。混入社会上不务正业的闲散人员当中,逐渐滑入职业盗窃的犯罪道路。
1986年临近春节的一个深夜,天降大雪,苏志兵伙同一刑满释放人员,潜入到早已踩好点的游览景区,撬门扭锁,将景区旅游公司的两部日本高档相机盗走(一部尼康,一部佳能)卖得赃款2000余元。
那时的2000元算是一笔巨款,相当于苏志兵上4年班的工资,那时他一月的收入才52元。
尝到甜头的苏志兵,在犯罪的泥潭中越陷越深,沉迷于骄奢淫侈的生活当中,胆子越来越大,内心也越来越狠毒。
1987年夏天,苏志兵伙同他的老搭档,流窜到甘肃境内的一个小县城,伺机作案。
他们经过踩点,最终盯上了外地一个采购员,尾随跟踪到旅馆后,苏志兵掏出背在挎包的板砖,朝那人的后脑猛击数下,那个采购员顿时倒在地上,为了防止对方醒来,他又朝那人的头部,连续猛击,致其当场毙命,随后将其身上4000元现金洗劫一空,两人仓皇逃走。
发生命案后,甘肃警方出动警力,最终顺藤摸瓜,将苏志兵二人抓捕归案。
在看守所羁押期间,公安机关拿出苏志兵作案时遗留的证据,进行审问,人赃俱获,苏志兵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最后,公安机关裁定,判处抢劫杀人犯苏志兵死刑,他的同案犯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苏志兵提出上诉。开庭那天,当警车把苏志兵押解现场时,只见苏志兵剃着光头,戴着手铐的双手,提着沉重的脚镣,一步一步,踉踉跄跄地朝被告席上走去。
在被告人陈述环节中,苏志兵掏出他写好的答辩词念道:由于我经不起金钱的诱惑,追求腐化堕落,丧失了人性给受害人家庭带来无法挽回的伤害,我被抓获后,一直痛心疾首,深感后悔。
恳求组织看在我当了五年兵的份上,看在我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的份上,对我予以从轻判决。
但人命关天,哪有他想象的那么简单。
最终,苏志兵因犯故意杀人罪,且犯罪性质特别恶劣,犯罪后果特别严重,法庭审判人员当即驳回了苏志兵的上诉,维持原判。
没过多久,苏志兵在一次公判大会上,被验明正身,立即执行,一颗正义的子弹结束了他的生命。
那年他才25岁。
作家柳青说得好,人生之路是漫长的,但紧要处只有几步,尤其当人年轻的时候。
以苏志兵在部队上接受的培养教育,使他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回到地方后,本应继续发挥部队的光荣传统,用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为人民再立新功,他的人生将会是另外一番景象。
然而,大千世界,脚下道路有许多条,就看你怎么规范,怎么把握。
苏志兵短暂的人生结局,不得不说这是退伍军人的一出悲剧,令人扼腕叹息。
苏志兵的父亲,因平时对儿子的关心教育不力,对苏志兵走上犯罪的道路负有一定的责任,他从县委宣传部部长的职务上,下调到一个乡镇上任党委副书记,成了闲职。
在苏志兵枪毙后的第三年,苏志兵的父亲患上了脑溢血,郁郁而终。
走了一条错误的路,不但害己,也连累了家人。苏志兵的结局,值得我们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