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7章 年,县级人武部收归军队建制,此调整为何?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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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县级人武部收归军队建制,此调整为何?有什么战略考量?
1985年6月,中央军委决定开始新一轮的精简整编,史称“百万大裁军”。此次精简整编,中央军委将部分单位转隶地方,县级人武部就是其中之一。1986年4月起,除少数各县(市、区)人武部保留军队建制外,其他的全部改归地方建制,实行军地双重领导,职责职能不变,行政级别明确为副县级。
▲县级人武部旧照
这里需要普及一下,关于人武部的基本常识。建国初期,我军各大军区下设省军区,省军区统一领导军分区(正师级)、人武部(正团级)。县级人武部的职责职能,可概括为征兵、动员、民兵预备役。县级人武部转隶地方建制后,人员、经费、营具属地方直接管理,军械、装备则由上级军事部门管理。
进入九十年代,我国周边形势发生了变化,针对1985年精简整编进行了调整,并又结合多次局部战争,特别是海湾战争中展现出来的新打法、新体制、新技术,进行了多次精简整编。1996年4月,中央军委正式决定将县(市、区)人武部收归军队建制。值得一提的是,陆军系统14个乙种师也是在这一时期转隶武警部队序列,此为题外话。
▲县级人武部(属地方建制时期)组织民兵军事训练旧照(一)
据笔者分析,县级人武部收归军队建制,此调整背后的战略考量,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方面:
(一)捋清楚县级人武部与军分区的关系,更好的开展军事工作;
我们需要明白一点,由于县级人武部受军分区和当地政府的双重领导,既要做好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本职工作,又要处理好地方政府下达的非武装任务。县级人武部转地方的十年岁月里,不能说成绩不突出,而是说“户口”在地方,精力不能集中使用,反而弱化了抓民兵预备役建设的工作职责。
归根到底,所有问题的症结,还是“建制”问题。有鉴于此,中央军委将2000多个县级人武部、2万多名人武干部收归军队建制。由此,县级人武部面貌发生了较大变化,全心全意的投入到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工作之中,成为我军战斗力新的增长点。
▲县级人武部收归军队建制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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