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 现行三级军区的军政主官,都是什么军衔 (第2/2页)
西藏军区。
同期,中央军委规范了省级军区的称为,将原“xx军区”改称“xx省军区”,统归于省军区领导,形成了军区——省军区——军分区的格局。譬如,河南军区在这一历史时期改称河南省军区,属武汉军区建制。这一时期的省级军区,与大军区之间是上下级关系,并且境内部署有相当数量的野战部队,既是守卫一方的“守备部队”,也是野战部队的有生力量。需要指出的是,福州军区以原南京军区所辖福州、江西省军区及境内武装力量为基干成立了福州军区。至此,我军形成了十三大军区的格局。十三大军区的前身很复杂,三两句说不清楚。但是,十三大军区脱胎于六大军区,这倒是有迹可循。六大军区与六大行政区辖区一致,结合上述内容和下图,诸君两相比较即可明白是怎么一回事。在此,笔者不做过多赘述。1967年5月,内蒙古军区降格为省级军区,隶属于北京军区建制。1969年12月,西藏军区亦降格省级军区,划归成都军区。1979年5月,新疆军区改称乌鲁木齐军区。至1985年6月,我军长期保持十一大军区的规模。1985年百万大裁军乌鲁木齐、武汉、昆明、福州军区成为历史,形成了七大军区体制。此时,省级军区、军分区的野战力量进一步减少。但是,西藏、新疆军区及北京卫戍区保留有数量不等的野战部队。1988年9月,我军实行新的军衔制,大军区军政主官偶有上将、多为中将,省级军区恰恰与之相反:多为少将,偶有中将。1994年5月,一级上将军衔撤销,我军军衔体系和军职体系的匹配度进一步优化,各级军区的军政主官的情况如下:
大军区(上将);
省级军区(少将);
新疆、西藏军区及北京卫戍区高配度副大军区级中将
军分区(大校)。
2016年2月,我军开始了“脖子以下”的军改,对作战指挥、领导管理、联勤保障体系进行了大调整,如下图所示:由此,我军三级军区的体制发生了重大变化,而变化最大的无疑是大军区一级,改称为“战区”,省军区、军分区的称谓得以延续。现行三级军区体制的军政主官尽管还是延续了大军区时代,可战区与省级军区、军分区的内涵已经发生了深刻改变。所以,军改之后的现行三级军区还真不能简单地把大军区时代的情况死搬硬套,需要“军委管总、战区主战、军种主建”的军改大原则来深入了解,编制序列有以下两大特殊之处:
(甲)战区和省级军区、军分区并不存在隶属关系,统一在中央军委的领导之下;
需要指出的是,“战区”的称谓不是军改后的新名词。早在大军区时代,我军在特定历史时期就有南京战区、济南战区的说法。不过,大军区时代的“战区”,主要还是陆军挑大梁。军改后的战区,属于多军种联合作战体系下的“增强版大军区”。我军的一个战区辖内编有陆军、空军、海军(西部战区无海军力量)、战支、火箭军、武警、预备役、民兵等武装力量,军兵种联合作战水平高。战区的“战”与“建”分开进行,前者由战区联指负责,后者由战区军种机关负责。至于省级军区、军分区,则置于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的领导之下。值得注意的是,新疆、西藏军区及北京卫戍区由陆军总部负责军种建设。从领导管理体系来看,战区对省级军区、军分区无直接领导关系。但是,省级军区、军分区肩负国防动员重任,为我军输送优质兵源和一流保障,这是“军委管总、战区主战、军种主建”的根基所在。
(乙)除西藏、新疆军区及北京卫戍区之外,省级军区、军分区不再辖野战部队;
军改后,西藏、新疆军区的军政主官明确为副大战区级,军政主官领中将军衔。北京卫戍区不再高配,军政主官是少将军衔。西藏、新疆军区及北京卫戍区编有数量不等的野战部队,且装备精良、战斗力强。此三者之中,新疆军区保留有合成师、北京卫戍区保留有警卫师,这是军改后陆军系统的一大特殊之处。其他省级军区的野战部队,无一例外的都从原单位中剥离了出来,或充实战区一线部队战斗力,或转隶陆军总部。此外,军改后的三级军区军政主官的任命方式,打破了以往“大陆军”的惯例,出现了非陆军出身的军政主官。譬如,原南部战区司令员袁誉柏就是海军出身的战区军事主官,原河南省军区司令员周利也是空军系统出身的高级将领。这种跨军种交流有一个好处,可以提升军政主官对军兵种联合作战的认知能力,也有利于联合作战指挥人才的培养,这也是推动军队建设转型的战略支撑点。其实,我军现行三级军区是对以往体制编制的继承和发展。我们不能说谁归属于谁,也不能说彼此之间差别很大,只能说在军兵种联合作战体系下,能够发生某种内在联系。毕竟,世间万物是联系的,分而视之不可取,以偏概全也不可取。一言以蔽之,现行三级军区体制与大军区时代相比,设计更为合理科学,突出了凝聚合力谋打赢的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