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2章 影视传媒公司 (第2/2页)
林若妍听的频频点头。冯强在传统学业上,比如数理化或者什么导演啊、编剧这些都不太灵光,不过学校里老师不会教的那些,他全都无师自通,而且游刃有余。做事情有自己的一套方法和逻辑,提了假设知道怎么验证,也晓得黑灰地带的内情,不会书卷气白纸一片被坏人坑。
幸好当年冯强没有走歪路,否则他的天赋恐怕在社会上混的风生水起,黑白通吃也不难。
林若妍一听冯强觉得这个项目可以,她也正打算将这块业务做起来,当然是要认真对待:“那么我们就和花纳合资成立影视传媒公司。不过一开始我们就要百分之五十一以上的股份,以及国内投资选片选题的权限。海外引进什么片子,这个我们说了不算,全看国家审核。对了,最重要的一点,合约先签三年左右吧,不能太久。”
冯强不解道:“为什么不签久一点呢?好菜坞八大,这机会难得呢。”
林若妍说不能签久,是因为原书中男主是影帝魏煦,描写里也涉及了一些影视行业的信息,在书中2005年下半年会出台《关于文化领域引入外资的若干意见》,这里重点提了两件事,一个是中外合资的影视公司,中方资金占比必须百分之五十一以上,另外还对外资能做的事各种约束。以至于,意见出台后,很多与外资合作的影视公司纷纷中止了与外资的协议。
与其那时候手忙脚乱割让利益谈退出,还不如一开始双方合作能留有退出机制,趁着这两年,她将影视公司做起来,团队培养好,到时候把花纳清退了,自己全面掌控这个领域。
不过这些想法,林若妍是不会现在说出来的:“毕竟你也说了,好菜坞有八大呢,我们有了一次合作经验,找别人比价再谈,说不定能找到更理想的合作方。也可能我们自己成长的很快,国内人口众多市场份额相当巨大,为啥让老外占便宜,我们自己的团队成熟了自己做。”
冯强没想到林总这么霸气,而且这个用不太恰当的比喻就是,还没结婚呢,就先盘一下家产,结婚前签协议,就奔着离婚的时候怎么分好处去的。
既然林总给了大基调,冯强这边往后办事的思路也明确了。现在谈合作没问题,成立公司,他们占比守住百分之五十一的底线,往上谈占股越多越好。毕竟将来影院建设方面是林氏出大头,内地各种关系路子疏通也都是林氏的人才能做。
“那么,戴总那边,他其实是知道消息的,也不排斥合资公司。就是罗四海不太好安排,他从中牵线搭桥,一定还想在影视方面更进一步。”
林若妍知道罗四海那个人,一直执着影视业,人虽然不是国内户籍了,心却还是在国内的事业上。这种人或许当初觉得外国月亮圆空气香才移民的,现在看到内地经济发展起来了,要回到国内做事业,无形中其实还是推动了国内的经济发展,不能完全排斥在外。
罗四海虽然在房地产行业没有什么天赋吃了亏,影视行业人家是正经的国外名校科班出身,同学关系就不少,这几年与外资合作,利用他忽悠老外那边分散一些压力,或许更恰当。
将来花纳退出,罗四海是去是留再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