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分割夏晨月的股份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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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文风的三姑妈夏晨月心脏病发作去世了,夏文风对这个姑妈也不亲,她一直守寡多年,她入股夏氏公司的股份,是儿子谭明松的钱,因为当时谭明松在部队,不想让人知道自己投资夏氏公司的事情,所以就用母亲夏晨月的名字入股夏氏公司。
至于谭明松入股夏氏公司股份的5万块钱,咋来的,夏文风不清楚,但是心里也有数,因为谭明松在部队就是管理财务的,有外快很正常。
谭明松的前妻赵喜梅对此一直不满意,谭明松解释说自己是部队的干部,自己这样做,是为了不让领导有想法。
谭明松从部队转业到了烟石县银行工作,混的不错,就有了外遇,和前妻赵喜梅离婚,除了财产还给了赵喜梅1%的夏氏公司的股份,给儿子谭仲宇1%的夏氏公司的股份,只是两个人都在签订的离婚协议里面明确了夏氏公司股份的事情,一直没有到夏氏公司办理股份分割转让的手续。
主要是谭明松和赵喜梅两个人离婚是2001年,当时夏氏公司每年分红也不多,所以赵喜梅和儿子谭仲宇也没有在意这1%的夏氏公司股份。
只是最近几年,夏氏公司分红越来越多,赵喜梅听说以后,要求分割过户夏晨月名下的夏氏公司的股份,都被夏晨月推三阻四拖着。
这天夏晨月突然死了,赵喜梅很快从儿子口中知道了,想着夏氏公司的股份得过户到自己名下,而且她还要查一下这些年夏氏公司到底分红有多少。
夏文海在知道夏晨月去世以后,马上给夏文风说,他要回老家处理一些其它事情,姑妈夏晨月的丧事他全权代办了,所以夏文风和其他人就是出了份子钱,没有回烟石老家。
夏文海到了烟石,马上和赵喜梅联系,知道赵喜梅和儿子各有夏氏公司1%的股份,但是每年就几万块钱的分红以后,就告诉赵喜梅这些年夏氏公司真实的分红数额,还拿出了夏氏公司从成立以后详细的分红明细表复印件,赵喜梅一看,气疯了,马上找到儿子,要找谭明松讨要说法。
夏文海私下偷偷给谭仲宇和赵喜梅说,他有办法让谭明松把他母亲夏晨月这些年没有给他们两个人的分红都补上,但是有个条件,就是他们名下的夏氏公司股份,以后让他代持,而且保证代持期间,分红夏文海一分钱都不要,就是要夏氏公司股份代表的投票权表决权等权力,又带他们去了烟石县城有名气的一家律师事务所,让律师给他们讲明白。
最后谭仲宇赵喜梅两个人都同意了。
后面夏文海又找到和夏晨月偷偷领了结婚证的刘大军,说是刘大军有继承夏晨月财产的权利,尤其是夏晨月名下持有的夏氏公司的股份,夏文海可以办理这个事情,但是条件让他代持夏氏公司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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