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2章 当个贼偷 (第2/2页)
而提起偷,鸡狗两个偃师可是当之无愧的行家里手,堪称老祖宗级别的人物,否则也不会有鸡鸣狗盗之说。
经过一番周密的谋划,他们商定偷到的妖币归丐帮所有,而偷到的童子丹则归大乱市年府。
原来,有了童子丹在手,年府的那些仆役老兵卒们一旦上了妖兽战场,打仗时只要服下童子丹,实力便能在关键时刻临时突破境界,这对于那些冲锋陷阵的先登兵卒而言,无疑是上好的宝贝。
经过一番讨论之后,动手的人选最终确定为红尘和子辉。
因为疤叔和鸡狗偃师等老一辈,在花柳巷虽说不是声名远扬,但也总有那么一些人认识他们,若是他们动手,被人识破的风险极大。
反观红尘和子辉。
如今,红尘的样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而子辉更是名不见经传。只要两人用点乞族“锁骨术”和世族“易容术”的手段,保证没人能够认出他们来。
所以,前去偷取妖币和童子丹的任务,只能由子辉和红尘两人带着鸡狗偃师的家伙什,动手偷盗。
红尘,将继续扮成“妙手回春”的大医,在花柳巷的富家公子哥们身边周旋,伺机查探出“徒家斗兽”妖币和童子丹存放的位置,为子辉打掩护。
当子辉听到自己被安排扮做来自青丘来的富家公子哥时,脑海中不禁像走马灯般浮现出前几日和纯狐柔扮演“夫君”和“娘子”的场景,顿时来了兴致。
“红尘大师兄,扮富家公子哥,小爷我绝对拿手,只不过能不能不要扮侏儒?”
子辉的眼睛里闪烁着光芒,满心期待地望着红尘。
红尘听到后,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个温和的笑容,缓缓说道:
“清风小师弟,辉少,乱谷城的富家公子哥当中,是侏儒的只有两个,一个是红鸯的未婚夫,一个是舍妹依红的未婚夫,如果让你扮成侏儒,那岂不是耗子舔猫屁股——自寻死路么?”
听到红尘的这番话,子辉原本高悬的心瞬间落了下来,仿佛一块大石头终于落地,他长长地松了一口气,暗自庆幸着。
“我只是让你装扮成一个染了'花柳',不远万里,从青丘匆忙赶来找我看病的一个富家公子哥!这样一来,既可以给我打掩护,还可以避开那些难缠的兔女郎的纠缠,关键时候还方便隐遁偷盗……”红尘一脸认真地详细解释着。
子辉听到“花柳”这两个字,整个人懵了,脸上的表情凝固,满是难以置信。
他在心中叫苦不迭:那还不如让小爷我直接抱着电杆大声喊:“我的病终于有救了!”
闹了半天,小爷我又要演病人,又要偷盗,这踏马脏活累活,算是小爷我一个人在扛。
当个贼偷也就算了,还要当个有性病的富家公子哥,还要给红尘当“医托”!
这个红尘,还真是喜欢捉弄人。想到这里,子辉忍不住在心里暗暗吐槽,但又无可奈何,只能咬了咬牙,硬着头皮接下这个让人头疼蛋疼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