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 爱人的头颅(一) (第2/2页)
路明非又开始蒙了,自己好像大概也许是犯了什么大事,因为身边刽子手大哥扛在肩上的大刀正泛着光,那把刀是真的很大,路明非感慨。
午时三刻,监斩官一声令下,刀就落在了路明非的脖子上,这下路明非又开始发晕了,头部氧气的输送一下就被切断,他的脑袋飞到了半空中,在不知道带不知道多少度旋转的自由落体结束后,他的头落到了地上。
在这一系列过程中,路明非见到了自己正在飙血的脖子和手舞足蹈的身体,可怜的刽子手大哥因为运气不好被“血溅当场”。
路明非多少有那么点伤心,因为他的脑袋落地后又弹了几下,过程中又不幸地啃到一块泥土,好在最终结果不错,就像是跳水运动员在半空中动作完成得不尽人意,但好歹入水后溅起的水花比较少。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他剩下的半截脖子端端正正地接在了地面上,避免了上下颠倒或是滚来滚去被人当球踢的尴尬局面。
路明非也搞不明白,为什么自己此刻的思维是如此清晰,他想大概是自己的灵魂还未出窍,好在灵魂留恋的地方是他的头颅,而不是心脏或者肺部,不然他会觉得自己像是山海经故事里的“刑天”,在肚子上划开一张嘴巴拉巴拉地说废话。
他倒地的身体还在微微抽搐着,此时不知道哪位是仁兄拎起了他的脑袋,他就这么晃晃悠悠地前进,像是后脑勺生了一对翅膀似的在某人的腰旁滑翔。
再见了,我的身体,不知道你是会被拉去埋葬还是被扔去喂狗,祝你好运,正所谓你做你的美少女战士我当我的假面骑士,现在咱们俩分家出道,往后不再是命运共同体了,路明非想着。
路明非被挂在了城门上,一根细细的绳子连接了城垛和他的头发,下巴距离城门还有几尺距离,他不知道自己到底是犯了什么事,严重到斩首完还非得示众不可,路明非忍不住想骂两句,可是肺和气管早就与他永别,就连声带都只剩下了半截。
罢了,狗官,今天小爷我饶你全家一条性命。
他所处的地方大概是京城吧,皇城根脚下总是繁华,南来北往的人都得从他路大官人的脑袋下走过,毕竟是这么显眼的一颗脑袋,路过的人总是不免抬头注视他一番。
大多数人向他投来的都是鄙夷的目光;有的则是大吃一惊,然后摸摸自己的脖子;此外还有指着他教育后世千秋万代的、借机诗兴大发吟诗作对的、还有想朝他“呸呸”吐口水,奈何脑袋挂太高,下落的唾沫星子砸在自己脸上的。
他们看着路明非,路明非也在看着他们。
今天的天气大概是多云转晴,一阵大风把他吹得摇头晃脑后,太阳公公又开始上班,把他晒得晕头转向。成群结队的苍蝇终于开始嗡嗡作响着朝路明非进攻,还有几只不知道哪里来的蛆虫钻进了脑子里,大快朵颐。
路明非以前最讨厌的昆虫就是蚊子和苍蝇,因为一个会把他叮得满头包,另一个则是吃过屎,容易让人犯恶心。
哦,说错了,不是以前,是生前。
以前看过的电视剧里,要被杀头的猛男们总是高呼着“砍头算什么?不过碗口大的疤,老子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然后慷慨赴死。可是如今他都死了快两个时辰了,为什么自己的灵魂还是固执地缩在这颗不大不小的脑袋里不愿离去,大概这就是所谓的阴魂不散么?
漫长的一天终于要过去了,看着如血般的夕阳,他又想起了读小学写作文时常用的比喻句“夕阳像是一颗大火球般照耀着大地”,现在他想改改,改成夕阳像颗大脑袋。因为夕阳挂在天上,他的脑袋也挂在天上,大家都是没有身体的圆球,正好遥相呼应。
等等,我明明是古代人,电影电视剧是什么?小学又是什么?
算了,不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