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逍遥游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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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不行了!”
张哲翰弓着身体,一手撑着腰,一手捂着胸口,大口喘着粗气。
同样的速度跑了同样的距离,紫萝却气定神闲,面不改色,撇着嘴道:“真是个菜鸟,这也没跑多远啊,怎么又跑不动了?”
张哲翰一口气没喘过来,差一点噎过去:“哪……哪能……跟你,比啊,姐,姐姐。”
晨曦微明,田野里的景物显出模糊的轮廓,空气中弥漫着清冷的湿气,寒意沁入毛孔,张哲翰禁不住打了个冷战。
“他们往那边去了!”紫萝抻着细细的脖颈,尖俏的手指指着另外一个方向,欢快的语气中显出小女孩的本色。
张哲翰一怔,不禁浮想联翩,这才是她真实样子么?
马蹄声渐渐远去,危机解除,张哲翰瘫坐在地上,屁股下面硌了一下,伸手一摸才发现坐在了田埂上。
刚才紫萝并没有直线逃跑,而是极其聪明地见弯就拐,就她这种毫无规律的乱拐,神仙也追不上。
“歇会儿吧,翰子。”紫萝语气柔软下来,也在窄窄的在田埂坐下。
田埂的右边是一片农田,左边是一条十几米宽的小溪,小溪边生长着茂密的芦苇,微风吹过,影影绰绰,沙沙作响。
紫萝不知道从哪儿取出个铜壶,打开壶盖仰头喝了一口,伸手递了过来。
玩命逃窜这么久,张哲翰早已饥渴难耐,接过铜壶,想都没想就咕嘟咕嘟往嘴里灌。
“咳咳!”小菜鸟猝不及防,呛了一下。
竟然是酒,张哲翰打量着手里的铜壶,怎么这么眼熟。
想起来了,这是樊於期屋里木桌上的青铜酒壶,这么大个东西,也不知道她藏在哪里。
张哲翰一时间觉得,这个小姑娘在他的脑海中益发神秘起来。
“你的任务是保护樊於期而不是‘翰子’吧?”张哲翰把酒壶递了回去。
他酒量很糟糕,典型的“一杯倒”,一杯什么酒都倒。
“别提了,在你之前已经死了三个樊於期了。”紫萝接过酒壶,又喝了一口酒,仰起的脖颈呈现出优美的弧线。
张哲翰一脸好奇,确切的说是八卦:“怎么回事啊?姐姐。”
“我的出场位置是太子府,一出场就必须赶在樊於期死之前救下他,前面几个,要么是我没赶到就被杀,要么唧唧歪歪不肯走,还有一个竟然要和我……”
紫萝说着说着,俏脸一红。
“然后,然后怎么了?哈哈!”张哲翰不怀好意笑了起来,脑补着少儿不宜的画面。
“不许笑!再笑杀了你!”紫萝瞪圆杏眼,恶狠狠地说。
张哲翰忙装傻卖萌:“翰子那么乖,你舍得杀吗……”
本来想说“翰子那么帅”的,不知道为什么一出口就变成了“乖”,连他自己都觉得纳闷,堂堂快一米八的爷们,怎么说得出这种话来。
可是不装傻卖萌又能怎么办?且不说危机四伏,随时有可能挂掉,就眼前这小妞,随时一翻脸就能要了卿卿性命。
人的求生欲是一种与生俱来的天性,为了摆脱生命受到的威胁,什么事都会去做。脚下是万丈悬崖,你会本能地拼尽全力抓住救命的绳索向上爬,紫萝就是这样一根绳索。
“嘘~~”
紫萝突然把细细的指尖放在红唇上,眯起眼睛看向河边,就像猎人在搜寻猎物。
张哲翰一哆嗦,吓得就地趴下,心脏扑扑跳,大气不敢出,战战兢兢把头抬起一点点,斜着眼睛偷窥。
紫萝似乎找到了猎物,猫着细腰,平端小弩,缓缓迈开好看的小腿,向河边的芦苇丛慢慢靠近。
婀娜的身形没入芦苇荡,张哲翰瞪大眼睛盯着她隐去的方向,薄薄的晨雾中,只有一根根芦苇随风摇曳,其他什么都没看见。
“嘭嘭嘭!”
弓弦响起,羽箭咻咻破风的声音,惊起一滩殴鹭。
“啊~~”
一声凄厉的惨叫,划破寂静的河滩。
紧接着扑通一声,有人跌倒在水里,听着像是仰面朝天倒下的。
肯定不是紫萝,她是狩猎者,倒下的一定是她的猎物。这一幕让他想起小时候和小伙伴在河边用弹弓打鸟的情景,也是这样举着弹弓悄悄靠近,一击必杀。
紫萝袅袅婷婷走了回来,手里拎着个黑布包袱,脸上洋溢着那种小女生打架打赢了的骄傲。
“你真的……把他杀了?”张哲翰盯着黑包袱,惴惴不安问。第一次亲眼目睹人杀人,再怎么说心里也会忐忑。
“你不杀他,他就杀你。”紫萝蹲下身,把包袱放在地上,“弱肉强食,优胜劣汰,适者生存,地球上的这个法则同样适用于幻界,尤其是在副本里,很多时候你心一软,就被淘汰了,连活的机会都没有。”
外卖小哥只想好好工作养活自己,从来没有想过要杀什么人,去姑妈家吃饭,姑妈让他杀鸡他都下不去手,连小表妹都比他强。
可这个看上去娇柔的小姑娘,就这么把一个大活人给杀了,还杀得那么正气凛然。
张哲翰掩饰自己的懦弱,开口问道:“这人是谁啊?”
“可能就是昨天晚上被追杀的那个人。”紫萝没在意他的小心思,将包袱一层一层慢慢打开。
摊开的黑布上,一柄铜鞘短剑,一块米黄色丝帛。
丝帛上有毛笔写的墨字,全是蝌蚪一样的篆书,即便是历史系高材生也一个都不认识。其实上大学的时候是有一门古文字选修课的,他觉得没什么用就没去上。
战国时代还没有纸张,书写的介质要么是竹简木简,要么就是丝帛。丝帛是昂贵的东西,能用丝帛写信的一定非富即贵。
紫萝拿起短剑,闭上眼睛,另一只手拿起那块丝帛,又一次闭上眼睛。似乎在思考,又像在脑海里“读”什么。睁开眼睛道:“这家伙是秦国的谍探,短剑是送给一个叫秦舞阳的,只是信上没说让他干什么。”
“这些古字你都认识?厉害啊!”张哲翰“仰望”着紫萝,由衷赞叹。他比紫萝高一个头,“仰望”是低着头的。
“没什么大不了的,等你出了副本你也行。”紫萝淡淡道。听她这口气,天行者好像无所不能。
张哲翰有意卖弄道:“秦舞阳不是和荆轲一起去刺杀秦王,被吓得尿裤子的那位吗?”
紫萝小眉头皱起:“是啊,秦始皇给要杀他的刺客送武器,很蹊跷。”
张哲翰顺着她的意思:“这不符合逻辑啊,假的吧?”
紫萝严肃地说道:“所有遗迹副本都是基于历史上真实发生过的事,比所谓正史真实多了。”
有点意思,作为历史和游戏的专业人士,张哲翰不相信副本会是历史的再现,不过还是给她递梯子:“照你这么说,难道秦舞阳是秦王的卧底?”
紫萝转头盯着他:“搞不好你这个‘樊於期’也是,这里面一定有什么阴谋。”
一说道必死叛将,张哲翰心中一紧:“那咱们接下来该怎么办?”
紫萝轻描淡写道:“樊於期已经摆脱了追杀,暂时没什么危险,不如利用这两天时间去查一查是怎么回事,没准能发现什么隐藏剧情。”
“哦。”张哲翰恢复乖萌状,不再嘚瑟,紫萝的智商比他只高不低,而且还是个副本老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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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看见了宏伟的城门,张哲翰才知道昨天晚上他俩一直在城外折腾,压根就没进城。
樊於期住的地方本来就在城外,一个叛将,丧家之犬,如果没什么利用价值,待遇就好不到哪儿去。
进城门的时候,紫萝也不知道拿了个什么东西晃了一下,城门口的士兵就放他们进了城。
虽说是一国之都,蓟都其实也就比一个县城大一点,春秋战国时期的城市,十几万人已是大城市。
蓟都的格局也很像一个县城,中央一条主街,街道两侧是胡同和巷子,王府豪宅都集中在主街两旁。
秦国叛将“樊於期”领着丫鬟大摇大摆地走在蓟都的大街上,混迹于熙熙攘攘的人流中。
“姐姐,咱们现在去哪儿啊?”张哲翰扭头问丫鬟。
“打劫。”
紫萝在后面鬼鬼祟祟东张西望,简单地吐出两个字。
张哲翰吓一跳:“打……劫?打,什么劫?”
刚杀了人,现在又要越货,这小姑娘简直就是个女飞贼。
紫萝似乎懒得解释,眼睛在大街两旁的房子搜寻,“你看上哪个宅子就和我说。”
张哲翰根本就不相信她会去打劫,随手指着前面不远处的一个院子:“嗯……就那家吧,看上去像个大户人家。”
那是一处深宅大院,深灰色的高墙,高大的门楼,门楼壁上有精致的雕花,里面的房屋出檐起脊。
门前没有士兵把守,所以不会是王公贵族或将军大臣,那么大一所宅子,肯定很有钱。
紫萝想都没想,拽着张哲翰的手,一闪身拐进了宅子旁边的胡同,三拐两拐绕到了宅子的后面,在一个小门前停下。
一看就是院子的后门,门框也有精致的雕花,黑漆门上挂着一把大铜锁。
紫萝贼嗖嗖地左看右看,转身挡住大铜锁,刚才缴获的那柄铜鞘短剑出现在手里。
拔剑出鞘,寒光四射,只像切苹果一样轻轻一抹,铜锁断成两截。
张哲翰惊得目瞪口呆,这柄剑也太厉害了吧,古书里说的“削铁如泥”难道是真的?虽然削的是铜,这何止是削铜如泥,简直就是削铜如豆腐。
紫萝另一只手极快地接住两截铜锁,没让锁掉地下,那反应和速度在张哲翰看来简直匪夷所思。
轻轻推开门,拉着他进去,再轻轻把门关上,一副惯犯老手的样子。
张哲翰瞪大眼睛四处张望,心里忐忑不安,他是个本分人,从来没做过贼,紫萝伸手一拽,他趔趄着跟了上去。
穿过一个花园,进了一栋大房子,虽然外面看着很阔气,里面的风格却简洁朴素,没有一丝奢豪的感觉。
最先进的是个女人的房间,温馨整洁,梳妆台上摆着菱花铜镜和大红漆雕梅花的首饰盒。
紫萝一通翻箱倒柜,看什么顺眼就抓起往脑后一扔,然后就不见了,不一会儿功夫,房间里的衣服、被褥、首饰都让她扔进了脑后。
出了闺房是个回廊,一侧是天井,一侧是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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