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刀下留人! (第2/2页)
真叫“杰哥”的话,说不定狄仁杰会跟我拼命。
我也不能喊“狄大人”,大人一词,在唐朝只能用来称呼父母。
思来想去,宋真拱手恭敬道:“怀英......君?”
狄仁杰愣住,哪有人字+君重叠使用啊?心里想着,宋真是个流浪汉,如此称呼倒也正常,于是他同样回礼,因为他不知道宋真的字,于是称呼道:“宋郎。”
字+君的称谓用法有,只是发生在近代。
宋真这种奇葩叫法,不知不觉影响到身边人。
也许是劫后余生,在狄仁杰的眼里,宋真似乎话多了起来,对于他办案来说,是件好事。
以前见面,对方都是一言不发的,神色木讷。
“怀英...君,可以具体跟我说说案子吗?”
“可以。”于是,狄仁杰便将案宗记载的,重述一遍。
宋真听着听着,不由得皱起了眉。
案发地点在汴州郊外的一间落败寺庙里,按理说,此等荒凉之地,鲜有人烟。
可是第二天早上天还没亮,却“刚好”路过一个樵夫,“刚好”又走进庙里,发现了躺在寺庙里的两人。
天底下没有无缘无故的巧合,只有故意为之。
宋真和赵家四小姐,赵文玉。
两人被发现时,搂抱在一起,其中,宋真衣物完好,而赵文玉则是下身赤裸。
官差很快便赶到,现场侦查一番,马上判定为宋真强杀赵文玉。
搞笑的是,宋真全程未曾对薄公堂,未曾辩解过一言,一直都在监牢里受刑,却直接被判了斩首。
这是不合规矩的,唐朝规定,判罚结果应当在庭上向被诉人宣示,确认画押,不服可以上诉。
“怀英君,那座寺庙,现在何处?”
“郊外罗丰山山顶。”
“好的,我再问一下,山有多高?”
“大约三十丈。”
等等,三十丈等于多少米来着?
宋真在心里换算了一下,得出结果,一百米?
正常人都不会想着,将女子强杀在这种地方吧?
等你爬到山顶,费力气不说,整个人早就软了。
那为什么,赵文玉会出现在那里呢?
原因只有一个,有人约她前往。
像这种深在闺中的大小姐,很少会出门,如果不是熟人约她的话,她是不会去的。
而且,哪怕是去,必定会带着丫鬟或者家丁前往,绝对不会孤身一人。
听完宋真的分析之后,狄仁杰深以为然的点点头。
“确实如此,这一点我也想到了。出身卑微的你,不可能有机会接近死者。”
接着,狄仁杰满脸抱歉的说:“无意冒犯。”
宋真没有放在心上,他无所谓的笑了笑。
“真正让我确定你不是凶手的原因是,我在现场发现的足迹。”
“现场中显而易见的脚印,是身着乌皮六合靴留下的,而你的出身,根本不支持买一双乌皮六合靴。”
宋真低头望了眼自己脚上的草鞋,神色尴尬。
“还有吗?”
“暂时没有了。”狄仁杰摇了摇头。
“尸格(验尸报告)呢?”
“案发当天,仵作行没人。”
在大唐,官府根本没有特立的仵作,只有负责登记的验尸官。
直到清朝才开始设立仵作职位。
通常来说,官府是请民间“仵作行人”协助验尸。
而“仵作行”,实际上只是负责殡葬业务的民间组织。
“什么?”宋真惊了,刑侦中十分重要的一环验尸,居然都没做,直接就草率结案了?
而且,从报官,到立案,到审讯,到定刑,到执刑,一条龙服务下来,总共才三天时间?
合理吗?
古代的办事效率真的有那么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