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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民国奇谈:不死妖术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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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很小的时候,曾被妖怪吃掉了心肝。

说是妖怪也不是妖怪,那是个人,但在我的潜意识里认为他是个妖怪。

那是我的师父,是收留我的人。

师父是个瘸子,抽旱烟,靠近鼻子的地方是一大块乌紫的胎记,看着就像是舞台上的丑角似的,只不过人家那是白色的油彩。

我记得那是个深冬的午后,外边的太阳虽然爬的老高但却感受不到一丝的暖意。

我挤在人群里看他表演,人头攒动,我只能听见他们在喊“好”,每跟着一声好,人群就好似被风吹起的水流般的涌动,不断的把我推向前方。

只不过他们是在看戏,我却是在找谋生的出路。

镇上人越来越少,先前每天还能讨到半个馒头,现在却连一碗凉水都难要到。

路边的饿殍比口袋里的钱多,每天都有人推着小车来拉尸体。

尸体要被送去哪里?

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明天躺在那小推车上的可能就是我自己。

人群中央围着的就是那个脸上带着胎记的瘸子。

他一手拿着一把缠着红布条的刀,一手提了一条黑毛小狗。

他把刀在磨刀石上反复磨的锃亮,嘴里“呸呸”的往刀上吐了两口唾沫。

我反应过来原来那是应该吐酒的,可是他没有钱买酒,于是就只能吐唾沫。

小狗的嘴里发出呜咽声,可怜兮兮的豆豆眼看着四周的看客。

没有人愿意去救它,大家都想看这瘸子还能玩出什么花样来。

“各位——请看好——!”

只见那瘸子把小狗往木凳子上一放,手里的刀顺着那柔软的腹部便切了下去。

殷红的血滋了那人一脸,滴滴答答的又流回小狗被剖开的肚子里。

兴许是那刀法太快,这狗还没来得及反应,四肢还在不断的扑腾,有温热的血溅在我的脸上,我伸出舌头去舔,咸咸的,铁锈味。

瘸子把刀放下,从狗肚子里把内脏取出来,放在那冻得干冷的地上,一字排开。

那狗还在动,鲜红的内脏上冒着白气。

“各位!”

那瘸子又喊了一声。

他从地上拿起内脏,囫囵塞进嘴里,吃的满嘴红彤彤的。

有不少看客因为这血腥又恶心的场面走了,但又有更多的看客来。

吃完了内脏,那瘸子拄着膝盖从地上爬起来,一瘸一拐地又拎起那只小狗,往地上一摔,那小狗突然“汪汪”吠叫起来,“噌”的一下翻过身,拖着血迹绕着场子打转。

瘸子端起一旁的锣鼓,开始围着要钱。

钱币砸在锣鼓里叮铃咣当,在他走到我跟前时我伸手拽住了他。

“爷。”

我说。

“我也想跟你学,我当你学徒,我能吃苦,什么苦都能吃。”

他要走,我就缠着他不让他走,末了他叹了一口气道。

“好吧!”

他揪住了我的衣领,一下子把我从地上揪了起来。

没想到他的力气会如此大,我连反抗的余地都没有。

他揪着我讨完了一圈钱,然后把我扔在了方才的木凳上。

刚才那只被剖了心肝的狗此时围上来,耷拉着舌头来回的转。

我不知道他接下来要干什么,我紧紧地闭着眼睛。

“各位————这次要取的是这活人的心肝!”

我大惊失色,慌张地想从那木凳子上爬下来,但却被他一把按了回去。

“别动。”

他冷声道。

“不会死。”

我看见他笑了。

他手中的刀沿着我单薄的衣服划下,就好像切开一张薄纸一般的不费力。

温热的血流淌而出,我却丝毫感受不到任何疼痛。

他从我的腹部不断往外取着脏器。

鲜红的,柔软的,血淋淋的。

被他塞进了嘴里,像是一只可怖的妖怪。

“铛!”

清脆的锣鼓声响起,我的身子不由自主的坐了起来。

从胸口到腹部还开着一个大口子,可以一眼看见里面的构造。

里面是空的。

我的内脏被他吃了个一干二净。

“古彩戏法?”

我问。

他只是摇头,半晌他才从牙缝里挤出两个字来

“仙术。”

真要是仙术那还就怪了。

顶多也就是“妖术”亦或“邪术”,仙应当是圣洁的,就像是壁画上画的起舞的仙女,座上威严的玉帝,那才是仙。

反正我是没听说过是谁家的仙术要吃内脏的。

那天以后我是拜入了他师门下。

只是这被他吃去的内脏是再也没还回来,即便是他用火钳子把那开了的口子给捏上了,但里头空荡荡的,就连吃进去东西都感觉不到饱。

那只被他剖了心肝的小狗又被他装上了心肝,只不过这次是从外头捡的些下水,乱七八糟的,我只看见红彤彤黏糊糊的一团,被他塞进小狗的肚子里。

“下次表演还能用。”

他说。

“那我的呢?”

“我给你保管着呢,你不能装这些,装了....那些就装不回来了。”

他像是在自言自语,又抽了一口旱烟。

我只知道瘸子姓平,不知道他叫什么。

他替我保管的脏器,到最后也没能还给我。

我跟着平瘸子走南闯北,四处表演戏法糊口。

那只小狗也跟着,到最后它肚子里都不知道换过多少脏器,也不知道换过多少种动物的脏器,甚至于说那瘸子还会从死人堆里找那没完全腐烂的脏器给小狗装上。

我最擅长表演的是吞刀,里头的内脏没了,自然也不怕会碰到什么不该碰的而丧命。

从前我就见过一个要和我们抢生意的班子,那个汉子一急,刀不知道碰着了里头什么东西,他慌忙又要把刀拿出来,但还没等他完全取出,登时一口血就喷了出来。

表演变成了事故现场,那个班子的人也只得把汉子的尸体收拾了抬进帐子里去。

平瘸子喜欢抽烟喝酒,可是他没钱喝好酒,他就买些粮食和水,咕嘟咕嘟往嘴里灌,末了他擦擦嘴。

他说

等过上几年,就能变成好酒。

我问他

“你为什么要吃那些内脏?”

血淋淋的,一看就反胃。

他说你不懂,内脏是累赘,没了内脏才轻松。

空空一副皮囊,也不会生病。

我记得很小的时候我有个给人做帮工的娘。

她说我姓张,给我取了个名叫张狗子。

贱名好养活,我那身强体壮的娘死在了麻袋底下,我却靠着捡垃圾活到了遇见平瘸子。

平瘸子却嫌这名不好,硬要给我改名。

于是我就变成了张天德。

天德,天德。

他说那是个富家少爷的名。

那少爷早夭,内脏被他吃了去。

我有些不满,怎么给我取个死人名,这不是咒我死呢?

没想到他却咯咯笑了。

“你不会死。”

我注意到他脸上那块乌紫的胎记更大了,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

在我二十岁那年,平瘸子还是死了。

我没想到他会死。

他死的毫无征兆。

我的内脏他还没有还给我。

我没有埋了他,日复一日他的尸体也没有腐烂。

我还是每天出去表演,那只小黑狗还在,每天就在我屁股后头跟着。

我突然有了打开他的身体看看的想法。

他吃进去的那些内脏。

还有那没来得及喝的“好酒”

究竟在他的身体里变成了什么?

我用他平时用来划开狗身体的刀从他的脖子上划下。

没有血流出来。

什么也没有。

里面空空如也。

我穿一针,她引一线,我还记得跟母亲学穿线的日子,真快乐。

…………

三岁时我看见他们带走了父亲,父亲踉跄地被他们拽出门去,冲我回头笑笑,他说。

“等我回来。”

可他却永远没有回来。

直到我八岁那年才知道他死了,尸骨就埋在那铁路底下,千千万万次火车从他身上碾过去,冲散了他残存的魂魄。

我没事的时候就喜欢跑去看那铁路,看铁路上大人们害怕的铁皮怪物。

要去向何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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