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他爱她,也恨她 (第2/2页)
他好像又看见了抚养他长大的渔翁爷爷。
他是在水边小村长大的,自他有记忆起,他唯一的亲人便是渔翁爷爷。
渔翁爷爷一辈子都是单身汉,却在捡到他后给了他一个家。
他们的房子很小,他与渔翁爷爷是彼此唯一的亲人。
村里的人都说渔翁爷爷曾经是个懒汉,捡到他后就变得勤劳了起来,祖孙二人的生活并不富裕,但渔翁爷爷总不会让他挨饿。
那时,因渔翁爷爷是个爱笑的老人,所以他也爱笑。
他活泼开朗,小渔村的孩子们都爱和他玩耍,他和小伙伴们在一块很快乐。
不用陪渔翁爷爷捕鱼的时候,他和小伙伴们一起游水,一起捣蛋,一起掏鸟窝、一起做许多有意思的事。
他曾以为他可以一辈子做那个快乐的孩子,直到七岁那年的端阳。
渔翁爷爷是在端阳节捡到他,不知他的出生年月,就一直以五月初五作为他的生辰。
七岁那年的五月初五,渔翁爷爷摆了两桌酒菜,请村里人为他庆生,他和小伙伴们吃到了红鸡蛋。
那天渔翁爷爷喝酒喝得高兴,又说起捡到他的事,还从柜子里翻出一个小肚兜给村民们看。
他高兴地和邻居说:“看!我老汉捡到孙孙的时候,孙孙就是穿着这个,上面还绣着小老虎,我一直留着,你们瞧,多好看!”
他的肚兜确实很好看,村里一个顽皮的孩子从渔翁爷爷手里抢了去。
七八个孩子们玩起了抢肚兜的游戏,看着孩子们玩乐,大人们哈哈大笑。
孩子嬉戏打闹,最易闯祸,他的肚兜被扯坏了,渔翁爷爷破口大骂,最后拿到肚兜的那个男娃娃主动认错,同桌的大人们也劝渔翁爷爷莫与一个孩子置气。
渔翁爷爷原谅了道歉的孩子,可肚兜的事还不算完,那肚兜本是双层,从里面掉出一个布片来,另一个男娃娃拿着那布片走过来给大人们看,一个识字的大叔害怕得大叫。
原来布片上写着孙孙的生辰八字。
他生在七月半,他从此被冠上“鬼娃”的名号,成了不祥之人,从此,大人们再也不许自家孩子和他游戏。
从此,每发生一件不那么好的事,比如天不下雨,比如谁家孩子有病有痛,信奉鬼神的村民们都要赖在他头上。
他曾被人骂过是没爹没娘的孩子,有渔翁爷爷在,村民们很快就收敛了,大人们还会教导孩子们要懂礼貌。
有过先例,他怀揣希望,以为鬼娃的风波也会很快过去,谁知反而愈演愈烈。
他无数次主动与昔日的小伙伴说话,小伙伴们要么就被大人强行拽开,要么见到他就朝他扔石头,将他砸得鼻青脸肿。
那些用石头砸他的孩子,渔翁爷爷拿笤帚追他们,他们先跑开,下次见了他还是要砸,砸他不算,他们还用弹弓打渔翁爷爷的房子。
那个端阳节后,他就越来越笑不起来了,他莫名成了如同邪祟一般的存在。
村里曾有人叫他们祖孙搬离小渔村,可是渔翁爷爷说他的祖宅在那,搬了也没能力再盖一个房子,村民们又劝渔翁爷爷将他赶走,渔翁爷爷说永远不会抛弃他的孙孙。
他抱怨过渔翁爷爷为何不搬走,可渔翁爷爷有风湿,年纪大了,腿脚越来越不利索了,他无法勉强爷爷。
七岁以后,他仍住在小渔村,只是他白日再也不敢出门,因为他不想碰见任何一个村里人,他不想渔翁爷爷为难。
他活得越来越阴暗,他喜欢白天的风景,可他只能将自己牢牢关在小木屋里。
只有在夜深人静之时,他才敢出去吹吹风,他的性子变得越来越孤僻。
他越是如此,他与“鬼娃”这个称号越是契合,他身上自带的恐怖气氛越来越重。
那时,晒太阳这样再平凡不过的小事,对他来说都是如此奢侈。
每日,他最喜欢的时刻,便是太阳从窗缝短暂照进屋里的小半个时辰。
渔翁爷爷为他的事发愁,身体也越来越不好了,他十一岁那年,渔翁爷爷抛下他离开了人世。
临终之际,渔翁爷爷拉着他的手,流着眼泪对他说:“孙孙,要活着,活着,比什么都好。”
草草埋葬渔翁爷爷后,他鼓起勇气离开小渔村。
他锁上房门的时候,许多年没有与他说话的邻居夫妇带着一个包袱来为他辞行。
他们害怕他、不敢收养他,同时也可怜他。
邻居夫妇给了他几个铜板、几张饼,渔翁爷爷也留给他几个铜板、一把剪刀、一把砍柴刀、一个长命锁,他带着这些东西,踏上流浪之路。
他不知道该去哪儿,就如同游魂一般瞎走。天黑了,他在谁家的屋檐下睡过,在破庙里睡过,也在荒坟旁睡过。
睡在破败城隍庙那回,他的干粮还被一个逃犯夺了去。
在流浪的几年里,听得多、见得多,他见证过无数人间冷暖。
他给人劈过柴、做过苦工、在码头搬过麻袋,有的东家给钱,有的东家不给钱。
砍柴刀断了,身上的钱花了一部分、被抢了一部分,身无分文,他还做过好几个月的乞丐。
做乞丐的时候,他差一点就不用再流浪了,一个食肆的老板娘心地善良,见他可怜,便留他做小二,老板娘夫妇宽厚,又愿意给他饭吃,他甘愿一辈子为老板娘做工。
直到,那一天。
两个男子到食肆吃饭,其中一个男子吃着吃着便死了,老板娘夫妇诚信做生意,不可能给人下毒,毒根本就是另外一个男子下的,可那男子是县官之子,食肆倒闭了,他再一次无处可去。
不再做店小二后,他被恶狗追,被地痞打,一个卖狗皮膏药的人救了他,他就与那人一道卖狗皮膏药。
后来他才知道那人给他用的是真药,卖的是假药。在他知道这事不久后,他与那卖狗皮膏药的人一道被土匪绑上山,只因扭了腰的山寨大当家买了狗皮膏药,发现自己上当受骗。
卖狗皮膏药的人挨了一顿毒打,其后下落不明,他则留在了山寨中。
因为,在城隍庙中抢他干粮的逃犯在山寨中混上了三当家,那逃犯认出他,让他留在山寨一块喝酒吃肉。
在山寨的日子,他过得也算逍遥,不过那个在当地威名赫赫的山寨后来被朝廷剿灭,且带兵之人正是他的亲大哥。
当了土匪后,三当家用抢来的银子替他去赎出他当掉的长命锁,他大哥便是顺着那长命锁的线索找到他。
据大哥所说,朝廷正在整治那一片的治安,那个徇私枉法的县官已被撤职。
离开山寨,他随大哥回到了晟京,那时,他十四岁。
回到秦府后,他变回了秦府二公子,也有了父母,回到秦府后,他在晟京体会不到归属感。
他既不识字,也没学过正经武艺,更不懂得什么世家礼仪,父亲觉得他处处不好,偶尔回来一次,也对他百般严厉。
他不是没有努力过,不是不想成为父亲喜欢的那种儿子,可他越想成长,越觉得自己笨拙愚钝,他越努力学,越学不会。
更糟的是,回到晟京,还有人记得他生在七月半。
“鬼胎”这两个字又像是魔咒一般紧跟着他,秦府内,尤其是他那位格外信奉鬼神的祖母,年纪越大越恐惧害病,身子凡有个不适便要赖在他头上,母亲夹在她与祖母中间两头为难。
起初,他也怀疑过自己是否真的身带不祥,大哥说祖母本就有些老毛病,宽慰他并非是因为他回到晟京,祖母才如此。
父兄都有官职在身,家中男子里,他是个显眼的闲人。有一回,祖母走路跌了一跤,就气得要将他这个当日只待在自己房里的不祥之人赶出家门,大哥赶回秦府维护他,将他带到军中。
大哥剿匪有功,受晟太宗赏识,是御前侍卫。大哥待他极好,一直将他带在身边教导,大哥连护卫晟太宗去行宫避暑时也带上他,他不敢辜负大哥苦心,不再是半点武功也不会。
那时,太后仙逝,小公主难以释怀,晟太宗便起意撮合小公主与大哥。
那是个晴空万里的夏日,他总与大哥同出同进,晟太宗特意派给他个差事,支开他去采莲蓬。
谁想,小公主并不在寝殿,他却在藕花深处遇见小公主的画舫。
小公主名叫李嬅,乳名兰兰,后来成了皇太女。
年少时,他曾深深恋慕过她。在他眼里 ,她是世间所有美好的化身,她的美好不仅在皮囊,更在心灵。
年少时,他曾发自内心地为自己骄傲。因为,他最喜欢的姑娘答应做他的新娘。
年少时,他怎会想到时移世易。
年少时,他怎会想到,他不得不恨她。
年少时,他总盼着长成大人,长成能使父亲、兄长满意的儿子、弟弟,长成能与心爱的姑娘并肩同行的男子汉、长成心爱的姑娘的大英雄。
不承想,到头来,一切不过都是虚妄。
长大成人,怎会如此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