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章 目瞪狗呆 (第2/2页)
“有的,有的,我这就让人去取。”
桑氏手里有证据,这到有点出乎池鱼所料。
池鱼到没想到她手里真有证据,正想着这事要怎么解决时,突然手心传来一阵瘙痒。
带着几分疑惑低头一看,才发现,是被她牵着的小家伙正在挠她手心。
可似乎又有什么不对,池鱼沉心静气,仔细感受了一翻才发现,他哪里在在挠她痒,而是在她手心写字。
池鱼仔细分辩了一下好是个“假”字,池鱼忽然眸中不亮,难不成这小家伙的意思是桑妈妈手中的证据是假的?
池鱼投去怀疑的目光,而下一秒小家伙却冲着她重重的点了个头。
池鱼心里顿时有了成算,轻轻拍了拍他的小脑袋,冲他笑了笑示他安心。
这孩子无论如何她都不可能还给桑氏的,否则,迟早会被磋磨死。
如今,知道她手中的证据是假的,池鱼的把握又大了几分。
只是她没想到这女人胆子可真不小,当着县太爷的面,这东西也敢造假,她莫不是以为真的能做到天衣无缝不成?
然池鱼不知的是,伢行这种地方想要造假一份卖身契还是十分简单的,而桑氏他们做惯了这种买卖,自然会有所准备。
但假的就是假的,永无当不得真。
池鱼也没急着揭穿,而是静静的等待桑氏亲手将自己作假的证据呈上去后才出声。
“大人,这契书虽能为凭,但现在这孩子的父母并不在此处,谁能证明这契书就一定是他父母所签下的,而非旁人冒充的。”
池鱼这话一出,桑氏瞪时目眦欲裂,恨不得立刻冲上去撕了她。
但知晓这公堂之上不能这么做,不然岂不是不打自招。
桑氏的确无法自证,只能咬着牙道,“大人明鉴,这孩子的确是他父母卖给小人的。
只是他们一家都是外地人,卖了孩子那两人就离开了,小人如何找他们来作证。”
言下之意,便是池鱼这般是在故意刁难她。
池鱼却并不慌乱,反而道,“据我朝例律但凡有父母发卖子女者,需携带户籍文书到衙门登记造册,发卖期满后携卖身契至衙门改回良籍,而非因罪入贱籍者,都不得签定死契。”
而这也是官奴和私奴的区别,若是家生子那便不在这之列。
一般家生子都是家中奴仆所生,也算是主家的私产,出身便是奴籍,除非能得主家开恩,否则,一辈子都只能为奴。
而那些因一些贫困不得已卖儿卖儿,或是自卖自身的,最长也只能签二十年的卖身契。
当然,若是二十年后仍无力赎身,那就另说了。
所以说,这孩子要是被他父母发卖的,衙门应当会有卷宗,上面记录着他原户籍在哪里,以及卖身的年限。
日后若要赎了身,不能在当地置产落户的,还要发还原籍。
而这些若是是熟读本朝律令或是从事该行业者,很难知晓。
没看到除了池鱼身边的周辰,就连那两个后来上堂作证的书生也目瞪狗呆吗?
就连池鱼也很难理解原身为什么会知道这些。
但在原身的记忆里,对本朝律令可以说知之甚详,而这些都是池老爷子在世时教她的。
池鱼也很难理解老爷子为什么要教原身这些,不过现在到是便宜她了。
桑氏闻言则是一脸不敢置信的抬头看向池鱼。她不明白这个总和她作对的死丫头为什么会懂这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