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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前传:过去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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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了解你们,就像你们了解我一样。”

首领名字叫做凯斯·安道尔,他从小就是孤儿。

当他生下来,他的父母就不知去向了。

当时这里还只是一个村庄,他每天都睡在别人家的屋檐下面。

每当屋子里面的人看见了他蜷缩在屋檐下面冷的发抖的背影,就总是想跟他说,让他进到房子里面来取下暖。

可是每当他们面对这个小男孩,想要说出他们的想法时,却不知道为什么总是说不出口。

而每次小男孩看见他们出来的时候,就好像知道了他们要说什么一样,都会笑着跟他们说:

“没事,屋檐下面也挺暖和的,进去你们家里面也反而给你们添乱子,我有个地方待就行了。”

小男孩的笑容总会给他们一种很奇怪的感觉,那种感觉就是他不需要别人可怜他,也不想别人可怜他。

那些人听完之后也不好再说什么,于是停留了片刻就进屋子里面去了。

他们知道,小男孩是有自尊的。

至少在他看来,他不是一个值得可怜的人,也不是一个等着被可怜的人。

每当下雨天的时候,天上的乌云像一个黑布一样,盖在了整个天空上面。

当雨滴一滴一滴地击打他的脸颊,顺着他的脸流下来,他才会从空地上面跑起来,跑去别人家的屋檐下面躲雨。

躲雨的时候他最喜欢看着雨滴击打着地面的积水,泛起来的一阵阵涟漪,就是他心中最美的画面。

不过今天的雨未免有点大了,雷声也响了起来,雷光进入了他的眼中。

他每次都会看着涟漪波动慢慢睡着,他每次都会做同一个美梦。

他梦到了,他和他的父母住在一个很大的房子里面,里面摆放了很多很漂亮的家具。

壁炉上面的火在燃烧,火光照在了他的头上。

墙壁上面挂着油灯,灯光像金子一样散落在他的父母头上。

父母的笑容,他的读书的声音,不断重复在他的耳边。

他抬头看着爸爸妈妈,又看向窗外,雨滴打在地上发出沙沙的声音。

他欣慰的笑了,笑的跟个婴儿一样。

每天如此,每年如此。

久而久之,村里面的所有人都认识了他,而他也认识了村里面所有的人。

村里面所有人的降生,死亡,他全都在场。

他太了解这群人了,了解他们太过于善良,连村里面的一只流浪的动物都要拉进家里面好好照顾。

而村里的人也都很了解他,认为他是一个不需要怜悯的小孩。

如果你怜悯他,那么他一定会很伤心的。

但是有一天,奇怪的遭遇在他的身边出现了。

那天仍然是下雨天,只不过下雨比之前要更加的猛烈。

忽然一道惊雷打在了他的身后,声音大到可以把一个人吓昏过去。

整座村的人都听到了这个声音,发出了嘈杂的声音,似乎都在对这个突如其来的雷声感到吃惊。

不过这个响雷的声音还是没把他从梦里面拉出来。一个人影从刚刚雷电劈下来的地方走了过来。

“小朋友,躲在屋檐底下冷吗?”

突然,在他的后背冒出来一个很冷,冷到骨头里面的声音。

那个声音如同一只冰冷的手,把他从他的美梦里面扯了出来。

“你是谁?”

他的头还没转过来,就已经开始说话了。

他的面容还是那么从容,似乎并不因为突如其来的惊雷和这么诡异的声音而感到任何的害怕。

因为他对任何人都没有恶意,所以他相信,任何人也不会对他产生恶意。

这就是他心中一直奉行的“因果报”原则。

“这个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想不想得到永生的力量?”

“永生?怎么突然跟我讲起来这个,你真奇怪。

我在屋檐底下做梦,我刚刚被你吵醒,你应该问:‘你有没有被吵到,需不需要到我家里面取取暖’之类的话。

但是你讲到永生,就很奇怪了。我并不明白你问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凯斯摇了摇头,听不懂这个突然出现的人在说什么。

“你真的是凯斯·安道尔?”来者的声音透过那个黑色的面具传了出来。

“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的?”

他打算起身好好观察这个说胡话的人,他之前因为刚睡醒,没有正眼看过这个人。

不过这个人知道自己的名字这件事似乎引起了他的兴趣。

他身披金黄色的斗篷,全黑的面具笼罩了他的脸。

在他的右眼位置下面有一个缺口,缺口中的金色凤凰标志在散发着让人感到神圣的金色光芒。

不管是谁看到都有一种想要膜拜的感觉。

“你就当我没来过这里好了。”

金斗篷人将手按在了他的头上,从他的脑袋里面拉出来了一个金色的光束,他伸手切断掉了中间的部分。

而小孩在一瞬间就昏了过去,而后斗篷人又把连接他脑袋那一部分光束塞回了他的头里面。

“安心睡吧,我们很快会相见的,也许得过个几年吧,也许还得要十几年吧,反正总会相遇的。”

一道惊雷打在了斗篷人的身上。

斗篷人像人间蒸发一样,不见了踪影。

而雷雨天也停了,黑色的夜空被几个零星的光点点缀着,美的像一幅油墨画。

而他就睡在水洼里面,但是他的身体没有碰到任何水。

他的周围的水就像被弹开了一样,飞在了他的附近……

在他醒过来之后,就对这件事情忘的一干二净了。

他继续过着他流浪的生活,一直等到他长大成人,并且偶然间觉醒了整座城里面最强大的异能。

更后面的时候,村子里面的人因为滥用异能而导致了战争的爆发。

当然,不止他们的村子,这片大陆上面到处都发生了战争。

在这个战争年代里,凯斯率领着一群向往和平的人,说服了无数身陷战争的人们归顺和平。

最后,战争被这个以前蜗居在他们屋檐之下小伙子给平息了。

为了感谢他对结束战争的重大贡献,为了表示对他直面亚当斯的勇气,人们将他推举成为了大陆上面的首领。

他将带领着新生的人民走向美好的未来。

说起异能,原本整座城市里面的人都并不知道这个东西的存在。

他们只是在生活中偶然使用出来过,比如自己可以发光发亮,或者可以自己生火,

竟然还有人可以从身上喷出水来,甚至是长出木头来!

有一天,一个流浪者来到了这座村庄,人们用鸡鸭饭菜热情招待了他。

毕竟帮助他人是他们的天性,不管是人类还是动物。

当那个外来的人吃饱喝足之后,有一个人又不知觉地放出了一道光芒,不小心射到了那个流浪汉的眼里。

流浪汉当即躺在地上嗷嗷大叫了起来。

“完了,他不会要瞎了吧?”

众人在旁边一边看着这一幕,一边议论到着,赶忙上前查看流浪汉的情况。

虽然他们控制不住这些奇奇怪怪的东西,但是从来没有见到过这些神奇的东西打到过人的身上。

流浪汉叫喊了一分钟之后就慢慢从地上爬了起来,跟个没事人一样。

众人看着流浪汉从光芒里面站了起来,他的眼睛却丝毫没有被伤到的痕迹,都不免发出了几声惊叹。

“你们这座村子竟然有人会使用异能?”

流浪人的语气顿时精神了不少,看来是因为填饱肚子的缘故。

“异能?那是什么东西。我们只知道我们身上会突然冒出一些奇怪的东西。比如冒水,冒火,发光之类的。每个人都会有这种情况。”

“每个人?你确定你们每个人都会吗?”

流浪汉把声音提到了很高,像一只鸭子一样嘎嘎乱叫,跟听到什么不得了的事情一样,感到十分意外。

“是啊,每个人都会。但是这有什么问题吗?”

村民都很不以为意,他们对流浪汉的过激反应很不理解,好像是碰到了他一个很敏感的神经一样。

“你们这种不是什么奇怪的东西,而是异能!

这是一种很强大的能力,而这种能力十分的稀有,并不是任何人都会拥有的。

据我所知,在一千个人里面才能出现一个携带异能的人。

而你们说你们这里所有人都会异能,真的是太不可思议了!”

流浪汉一边说着,一边将自己的手举了起来。

在众人的眼前,他那只举起来的手,变成了一根木头!

接着,他的手从木头变成了随风摆动的树叶。

树叶沙沙作响的声音飘荡在众人的耳边。众人都被这一幕给惊到了。

有的人用手去摸了摸那些树叶。

不论是手感还是纹理,简直跟真正的树叶一模一样。

“这个是木异能的能力,我能将自己任何地方木叶化,当然也可以召唤出来各种各样的植物出来。”

说着他双手合十,他的身旁开出了一朵艳丽的红玫瑰。

他摘下了那个玫瑰,扔向了空中。

他的手中又冲出来几根木刺,像蛇一样将空中那朵娇弱的玫瑰撕成了碎片。

玫瑰的碎片掉落在了那几根木刺上面,艳丽的红色在迅速枯竭。

这表演引得周围人都在拍手叫好,好像他们在观看一场杂戏一样,流浪汉就是最神奇的表演者。

“这只是我木异能的冰山一角。

这些木刺都是我变出来的,受我的意识控制,想要攻击哪里就攻击哪里。

当然了,玫瑰也是我变出来的。”

流浪汉又变出来一枝玫瑰,送给了人群中一个手挽着篮子的少女。

“我自认为我是这个世界上最了解异能的人了。现在我就给你们讲讲异能到底是什么东西。”

他走到了一个高台上面,找到了一个石凳子,像个软体动物一样瘫在了上面。

他的手里面变出了一根小木刺在抠自己牙齿里面刚刚吃饭时留下来的残渣。

有人的看到这一幕,都把脚挪出去,想要远离这个邋遢的人。

但是他们很想知道自己的能力到底是什么,所以他们就被迫看这场颇有意思的“饭后茶话会”。

“异能总共分为十种属性,分别是水,木,火,雷,风,影,光,毒,冰,尘。

异能不是每个人都有的,有的人天生就自带异能能力,像个天选之子一样降临到这个世界上。

当别的婴儿哇哇大哭的时候,有的人就已经开始自己造一个火球,花朵来玩耍了。

但是很多异能者掌握的异能时间都会很晚,这跟天赋有关。

天赋越厉害,掌握的时间就越早,他的异能就更加强大。

绝大部分人都只有一种异能,而极少数极少数,极少数的人少到跟极少数一样少的人会掌握两种甚至以上的异能……”

“听君一席话如听一席话。”

“闭嘴,别人讲话别插嘴。”

那个流浪汉咳了咳,要来了一瓢水润了润嗓子,继续说了下去。

“不同的异能之间存在克制的关系,很遗憾,我遇到的异能者很少,所以我对这方面了解很少。

只知道火克草,冰。水克火。草克水。冰克草这四种克制关系。

至于影,光,雷,风,毒,尘这六种属性的异能者,我实在是没有见过。”

流浪汉站起了身,从东到西环顾了所有人。

“天赐良机,这么多异能者,我就不信我找不出这六种属性的人了吗?

跟我来,我一个一个测试你们的属性是什么。”

流浪汉挥了挥手,示意他们跟他朝着外面走。

由于自己的好奇心,他们不少人跟着流浪汉出去了。

一些胆小又好奇的人,就跟在他们的后面一起走。

流浪汉把他们带到了一片草地上面,草地上面的草还沾满了清晨的露珠,到处都充满泥土的芳香。

在场的所有人都在流浪汉的指导下面,顺利使用出了自己的异能。

草地上顿时充斥着火焰,寒冰,木叶水滴等异能使用过后留下的产物。

“很好,我稀缺的毒,光,雷,风,影,尘六种异能相关的方面都知道了,这对我研究异能可是帮了不小的忙了。”

流浪汉在测试完最后一个人的时候,将自己的右手化成了水,泼在了自己左手的杯子里面。

随后他举起杯子喝下了里面的水,而他的右手褪去异能之后又恢复成了原样。

“哇,你这也太神奇了!”

一个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小男孩拼命挤了进来,刚好看到了流浪汉的那一幕。

“哪来的男孩,我好像没见过你。”

流浪汉看着他说,之前他环顾过了所有人,里面没有这个小男孩的影子。

“刚刚大伙都听你说了什么,你可以给我再讲一遍吗。

我刚才没来,但是我感觉这个东西应该会很有趣的。”

凯斯的眼睛睁地大大的,一脸兴奋地看着流浪汉。

“再讲一遍未免太浪费时间了,你让他们跟你讲吧,你过来让我看看你是什么类型的。”

流浪汉满脸无所谓的样子将手放在了凯斯的肩上。

但是放上去一秒钟,流浪汉立刻抽回了手,脸上写满了震惊。

“什么玩意?

这么强大,简直前所未闻!

你拥有水,影,光,木,尘,毒,风七种异能!

你简直就是个怪物!”

流浪汉惊恐地叫了起来。

他的右手又化成了金黄色,摁在了凯斯的头上。

但这种行为让他后悔了,他看到了不该看到的事情。

他突然抽回了手,尖叫了起来,并且飞快地跑着离开了他的身边,就像是一只受惊的兔子。

跑路过程中他被一个小石头绊倒了,重重地摔在了地上,但是他很快又挣扎地爬了起来,满脸都是冷汗。

凯斯似乎对他这种突如其来的行为感到很不解。

他赶紧跟上流浪汉,想要问问他自己到底有什么东西,让他感到如此害怕。

“滚开!别靠近我!”

流浪汉看他走了过来,立刻往后爬,想找一个能够逃离这里的出口。

他看到了,在草地附近有一扇门,门是开的。

他立马冲了出去,他如同一只受惊的小鸟,拼死想要逃离这个牢笼一般的地方。

凯斯看到他那么惊恐,自己也愣住了。

他呆呆地站在原地,看着流浪汉的背影。衣衫褴褛,驼背,头发乱蓬蓬的,真不愧是流浪汉。

他想到这里的时候,不禁感到有点滑稽,不自觉地笑了笑。

但是他的笑容被流浪汉看见了,流浪汉站在门前,回头对着他们大声呐喊。

“你们以后,以后,都会被这个小男孩给害死的!

他……他……他会帮助神明!

神明会降临的!

到时候我们都得死!

无论你跑到哪里,你们都会死!

相信我,我的能力是窥视未来!你们要相信我!”

流浪汉说完,就转身冲出了门。

如远方的太阳落下山去,不见踪影。

草地上只留下一排排杂乱的脚印,证明流浪汉确实到过这个地方。

“说什么胡话呢,真奇怪这个人。”

大伙听完他这句话,不禁摇了摇头。

他们以为这个流浪汉还是一个神经病,对这个平常寄人篱下的小男孩竟然会说出这种话。

一个小男孩能掀起多大的浪呢?

人群都散了,他们只把这次经历当成一次饭后谈资,笑话笑过就忘了。

不过这场笑话起码也让他们了解到自己的异能到底是什么,就不用担心平常被这些突然冒出来的东西给吓到了。

只有凯斯默默站在原地,思考流浪汉说的话。

“我真的会害死人吗?”

他赶紧摇摇头,好像是被自己的蠢惹笑了。

“就是一个笑话,村里人都这么说,那我就把这个也当成笑话得了。”

小男孩心里想着。

也快到晚上了,他又去找一个可以供他度过夜晚,进入梦乡的美好屋檐了。

不过这一次,他找了一个屋檐底下有一堆干草堆铺成的迷你小山,跟床垫差不多。

“真走运!”

凯斯开心地叫到,立马扑了上去。

他用身体尽情享受着与干草接触的快感,这可比硬邦邦的石头好上不只一百倍了。

此时,屋檐里面的房子里亮着黄色的灯。

金斗篷人正坐在窗边,通过窗外,一直凝视着他。

他发出一阵冷笑,随后便消失在了黄光之中。

人们搞清楚了异能之后,种族里面有的人就开始修炼自身的异能了。

其中有的人通过修炼异能使得自己成为了种族里面极为强大的人,并不断通过击败别人来提升自己的能力。

有了能力就有野心。

那些人不断地拉帮结派,不断地挑战他人,不断地扩大势力。

结果就是最后种族里面全部的人都开始向他们学习,最后通过兼并战争,形成了大大小小的势力。

这些势力在不断地内斗,不断地残杀同胞。

最终引发了这片大陆上最惨烈的战争。

这是迟早会发生的事情。

白天到黑夜,一年又一年。

不变的是太阳东升西落,变化的是人心和势力,变化的是那血汇集到低地所形成的河流越来越大。

通过不断地厮杀,大陆上的势力也在不断地减少,兼并。

逐渐形成的新势力也被另外一个势力迅速击溃并被吞并。

这场闹剧整整持续了数年之久,仍未停歇。

手中散发出异能光芒的人从白天到夜晚都在以血洗面。

没有战斗力的人只能躲在黄昏之下默默祈祷明天的太阳能够升起,让他们见到黎明……

战争也波及到了这片大陆上的其他地方。

其他地方有的居民没有异能和战斗力,根本无法抵抗异能者的入侵。

他们仅仅只是睡了一觉就成了别人的奴隶,醒来之后成为了任人宰割的畜生。

整个世界在流浪汉来了不久之后就陷入了一片混乱,世间毫无太平可言!

战争终于发展到了最后阶段。

在最后的棋局之中,只剩下了三个最强大的势力,沃德斯沃尔,西风和亚当斯。

这三个势力互相拼杀,互相战斗,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最终的结局是亚当斯成功击败了另外两个大势力,成为了这场战争的大赢家。

野心家永远不会放过任何猎物,尽管猎人已经打猎到他的袋子塞不下任何东西的程度,他仍然想在他的肩膀上面扛着几个之前的动物。

亚当斯毫无疑问是一个十足的野心家。

他在取得胜利之后似乎并不想停止战争。

他还在驱使着他的手下不断对败者进行追杀屠戮。

即使是放下武器投降的人也不会被他放过。

有一天,亚当斯在大堂开会准备向哪里发出进攻的时候,有人不想再这样打下去了,便向亚当斯提出了停止战争的意见。

随后亚当斯仅仅只是动了一根手指,一道疾风冲过了那个人的身体。

那个人的声音戛然而止。

随即代替他的声音就是一声轻微的喷溅声,血从他的身体喷涌了出来。

他从头到脚裂成了两半,死在了亚当斯前面。

而亚当斯只是一脚踢开了半边尸体,随之被尸体拉动的还有蠕动的肠子。

所有人都看到这一幕,但是都不敢讲话。

他们无法保证在自己的话说出口的下一秒,自己会不会也变成这个样子。

“战争只有屠杀到最后一个人,那个人才能算是赢家。

但是那个人只能是我,不能是任何人。在此之前,我们必须继续屠戮,直到只剩下我和你们。

那时候我们将成为最大的赢家,傲视这片大陆上面所有的枯骨!

他们都将成为胜利者的台阶。

而我们,会坐在王座上面,傲视群雄!”

亚当斯的脸上洋溢着一种诡异的神情,眼睛里面发出了血腥的红光。

他的右手还伴随着阵阵微风。

微风吹拂着在场所有人的脸颊,他们看着刚刚说话的人的内脏泄满一地,都带有一种恐惧又无奈的情绪。

他们只能默默出去,将刚刚发生的事情给忘记掉。

这不是他们第一次看到这种场景,但也肯定不是最后一次。

黄昏中站立的人们,最期望看到的就是明日的曙光。

在这场战争当中,黄昏中的亡命徒终于看到了属于他们的黎明——凯斯·安道尔。

凯斯自始至终都在反对这场战争。

他不明白为什么以前朝夕相处的邻居们如今会沦落成这般冷酷无情,互相残杀的境地。

他无法忍受路边死去的枯骨无人收拾。

他无法忍受弱小的人无人帮助。

他无法忍受推动这场战争的始作俑者。

他决心用他这强大而又诡异的异能,来集结战争中正在逃难的难民,向战争的暴徒做出制裁!

与此同时,亚当斯几乎是同时击溃了另外两个最强大的势力,西风和沃德斯沃尔。

亚当斯收编了他们部下当中的一万个最精锐的异能战士作为自己的先遣部队。

其余的人有一部分跟从他们的首领往远方逃窜。

而另外一部分则被亚当斯俘虏,所有人都被亚当斯当成了活靶子练习异能而惨死。

尽管双王的残存势力已经不足以抗衡亚当斯了。

但是亚当斯还是认为双王如果就此逃走的话,恐怕日后还会集结势力来联合对抗自己。

以亚当斯的实力根本不用害怕他们,不过为了稳妥起见,他还是调集了整整一万人的精锐部队趁胜追击。

亚当斯虽然很强,但是他从来都不会轻敌。

因为他知道,就算是再强的狮子,也无法拍死躲在自己脊背上的虱子。

双王部队的足迹遍布了沙漠,风带来的流沙很快就清洗掉了出现在沙漠上面的黑点。

但是亚当斯的部队里面有人掌握着风的秘密。

他通过风的流动察觉到了这支部队的存在,追兵收到信息之后,马上加快了步伐,想要在他们的背后给上最致命的一刀。

掌握风异能的人也不仅仅只有一个,双王的部队也有人知晓了追兵的位置,双王立刻催促部队加速前行,逃离这些梦魇。

于是在这片沙漠之上,双方上演了一番追逐之战。

但是让双方意想不到的是,有一支部队也出现在了这片战场之上。

月光照射在了大地之上,亚当斯派出的追兵在沙漠的边缘——卡拉斯追杀到了溃逃的双王部队,但是同时也碰见了凯斯所领导的和平军。

当双王碰见这支来势汹汹的追杀军并且看到他们脸上铁黑的的表情时,他们就知道这些都是亚当斯精心挑选出来的精锐部队。

这很符合亚当斯的作风,凡事都要做到百分百的胜利。

因此赶尽杀绝这件事情上,亚当斯从来没有马虎过。

他们知道以自己残缺的人手是根本无法战胜这支精锐部队的,就算是联合起来也未必逃得出他们的魔掌。

但是凯斯的和平军在看见这支亚当斯追兵的时候,并没有产生太大的慌乱。

在他们看见了凯斯的和平军这么淡定,就以为他们有信心能够战胜他们,于是他们就像是看到了希望一般。

他们之前听说过这支和平军,只不过都没怎么放在心上,心里面想着一群难民组成的军团怎么可能会对自己构成威胁。

但是讽刺的是他们现在只有投靠和平军才能保住自己的势力和小命。

他们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和平军,双王立刻飞奔到了凯斯的面前,并且乞求凯斯可以接纳他们躲过这支追兵的追杀。

凯斯一开始并没有反应过来,他认为这支阵容散乱的军团是战争中的溃败一方。

在这次战争中,就算是溃逃的军队也会在逃跑的路上乱杀一些无辜的难民。

依照他们的说法是为了保持战争中的手感以防被追上的时候拼死反抗而连剑都挥不动了。

凯斯认为他们也是野蛮的亡命徒,便已经做好准备向他们战斗了。

但是这样子的投奔搞的凯斯倍感疑惑。

他以前从来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放在剑柄上面的手也不知道该做出怎么样的动作了。

但是凯斯在看到另外一支装备精良的队伍时候,再结合现在的情况来看。

面前这群人,很可能是被那群队伍给击败的参军。

而且那群队伍很可能是亚当斯的手下。

他知道只有亚当斯的部队才会有这么完备的装备。

情况刻不容缓,凯斯立刻想好了对策,转过脸对着双王说:

“接纳你们可以,因为我的目的就是要让战争的受害者团结起来,反抗战争,提倡和平。

不过我们要做的不是击溃他们,而是降服他们,因为他们都是我们的同胞,都是战争的受害者!”

楚佑世在听到凯斯这番话的时候,立刻起身,愤怒地反驳了他:

“他们可是要杀了我们的,你要怎么样去降服他们?

我们可是敌人,这里可是战场啊!

况且亚当斯还用他们的家人来威胁他们去战斗,你说他们可能会放弃自己家人的生命来加入你吗?

你是个蠢货吗?”

楚佑世朝着他怒吼,似乎是对他不了解战争残酷性的无知而感到愤怒。

凯斯听完他说的话,并没有立马说话。他只是低下了头,似乎在想些什么。

在他思考的这段时间,那支追兵已经冲到阵前。

双王的部下本能地举起了手中的武器进行了抗击,战争在距离他们三个七百多米外的地方爆发了。

“我可没时间跟你在这里扯什么圣贤之道了,我们的手下可都是上去迎战了,他们可是在拿生命去战斗。

我可不想看着自己手下白白送死,自己却在这里装什么圣母可怜起敌人来了。”

刚刚还寻求凯斯帮助的伊治在看到自己的部下陷入困斗之中时,脸上面惊恐的表情瞬间变成了坚毅的神色,就像是变了一个人一样。

在众人的厮杀声中,伊治立在一边,双手合十,似乎在召唤着什么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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