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成为师尊最喜欢的毛茸茸(12)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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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皓云第二天早上起来的时候,凌霄已经起来了,正在外面跑步。
他洗漱完出来的时候,就看见正在绕着白云峰跑的凌霄:不愧是他徒弟,居然比他都勤快,不用自己催都知道锻炼。
犍康蹦出来发布任务【请宿主在今天内,ruarua凌霄的狐狸耳朵和尾巴,奖励十个小时的生命值。】
丁皓云:这个任务他喜欢,刚好可以看一下凌霄本体好不好看,要是不好看的话,就不要了。
算了就算不好看,那就不准在他的面前变成狐狸的样子。
【请宿主给凌霄做早饭,奖励二十个小时的生命值。】
丁皓云觉得这个任务简直就是白送,他来到厨房看了看,最后熬了点鸡丝粥。
炒了三个菜,烙了几张饼。
他将饭菜端上桌,对着凌霄道“去洗手吃饭,别跑了。”
凌霄“好的师尊。”
凌霄美滋滋的吃着饭菜:果然他媳妇对他就是好,都给自己做饭吃。
在吃饭的时候,丁皓云暗示道“凌霄,你觉得师尊养的毛茸茸好看吗?”
我这样说应该够明显了吧?希望他能上道一点,不要让自己亲自动手。
凌霄放下筷子,他很想说不好看,但是还是道“好看。”
好看什么啊,难道是他长得不好看吗,非要去看那些丑八怪。
丁皓云“我也这么觉得,毛茸茸可好摸了。”
快点识相一点,主动的让我摸你的狐狸毛。
丁皓云不知道是,因为他这两句话,凌霄心里面的醋坛子都打翻了:明明我比那些所谓的毛茸茸好看多了,他媳妇有他一个毛茸茸就够了。
现在的凌霄已经将所有毛茸茸的动物,划分成自己的情敌。
他想了想,觉得还是他媳妇没有摸摸他的狐狸毛,所以才觉得其他毛茸茸可爱。
所以他打算等到吃完饭后,就让丁皓云默默自己的耳朵和尾巴,这样的话丁皓云就会只喜欢他一个毛茸茸。
他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干的。
吃过饭后,丁皓云正躺在躺椅上消食,就感到有个毛茸茸的东西搭在了自己的手上。
他睁开眼睛,就看金凌霄小脸红扑扑的,脑袋上冒出了两个狐狸耳朵。
身后也露出了九条毛茸茸的狐狸尾巴。
然后他就听见凌霄小声道“师尊可以默默的我的尾巴和耳朵吗?”
丁皓云看着凌霄这个样子,感觉自己快被可爱死了。
他觉得他不能笑的太变态,他矜持的将凌霄抱进怀里面,摸了摸他的耳朵。
耳朵一动一动的很可爱。
在摸了摸凌霄的尾巴,其实说实话凌霄因为吃的不好,身上的毛发不是很好摸。
丁皓云觉得养养的话肯定就变好了。
凌霄“师尊,以后可以只摸我吗?师尊不要摸其他的毛茸茸了好不好。”
说着还拽着丁皓云的袖子晃了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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