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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3章 瘦金小楷 (第2/2页)

萧淑没有辜负自个儿父亲的期望,以十分优异的成绩,完成了在“老大哥”大学的学业。

这一次,她被组织招回,作为未来的外交人员培养,为国效力。

由于,作为人材培训基地的光明夜校,实在是太缺少老师了。

萧淑被临时借调来,客串了一把,杨朝升他们班的老师。

萧淑觉得,自个儿这一次没白来。

她在这儿发现了一个十分有趣的男人。

他有着比鹅卵石男人更加强健的体魄,在举手投足间,都散发着力量的美感。

用句后世的话来形容,那就是“行走的荷尔蒙”。

萧淑还发现——这个男人的魅力不止于外在,内在也特别的有才。

在“老大哥”那儿学习了多年。

萧淑的性格,除了有东方女性温柔贤淑的一面,还具备鹅卵石姑娘那种热情坦率的一面。

发现了杨朝升的小动作。

萧淑缩回手,捋了捋额头的刘海。

二人的交谈,就这么陷入了一阵冷场。

“哎——杨朝升,你怎么会学一个昏君的字啊!”

还是萧淑找了个话头,打破了沉默。

“哦——您认识这种字体?

觉不觉得,他的字比人有骨头?”

现而今,华夏可以说是一穷二白,工业生产薄弱的不行。

就连钢笔、铅笔、橡皮擦等文具都很难大批量生产,这些文具的价钱不但很贵,一般人还难以购买得到。

来光明夜校学习的学员,大多数用的,还是笔、墨、纸、砚,老几样。

这里的“笔”,指的是由千年前大秦名将蒙恬发明的毛笔。

杨朝升在自个儿随身小世界里,虽然也收藏了不少作为战利品的金笔。

他却不好拿出来用,怕以后说不清楚。

杨朝升只好随大流,去荣宝斋淘了一只上好的狼毫小楷,作为书写工具。

这狼毫小楷啊——尤其难选。

得亏了杨朝升在荣宝斋有一个相熟的主顾,倒手给了他一只已然用水发开的狼尾全毫。

这一只笔,属于狼毫小楷中的佳品。

花了杨朝升整整十万政府新发行的货币,不比买一只低档的钢笔便宜。

好处,就是不扎眼。

不是行家上手,可分辨不出个好坏来。

有了好笔,当然得有好字不是。

作业本上的一手毛笔字,杨朝升用的是瘦金体。

瘦金体书法,知道的人都知道,是北宋时期有名的昏君宋徽宗赵佶所创。

瘦金体,是一种瘦挺爽利的毛笔字体,其特色是暗藏锋芒。

有道是,大千世界无奇不有。

谁能想到,这样一种筋骨透劲,藏锋潜锐的字体,会出自一个软骨头皇帝之手。

杨朝升爱其字而蔑其人。

作为华夏知识分子的一员,萧淑也练过一段时间的毛笔字。

她在书法方面,自然不乏与杨朝升的共同话题。

“瘦金体大字尤可见风姿绰约处。

你写的瘦金小楷,却独居一格,成就可追颜筋柳骨。”

女为悦己者容。

萧淑的这番话,说的有点儿讨好之意,却并不是在吹捧。

杨朝升不知道的是,他的这笔瘦金体书法,已然入了几位书法界大佬的眼。

萧淑在给杨朝升批改作业时,发现他的毛笔字很不一般。

就拿给了,正巧在家的大领导父亲一阅。

这一瞧不要紧,顿时,让这位大领导大感兴趣。

一通电话打出去。

他邀请了几个四九城的书法大家,来家里头做客。

一同鉴赏,杨朝升写在作业本上的瘦金小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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