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3章 瘦金小楷 (第2/2页)
萧淑没有辜负自个儿父亲的期望,以十分优异的成绩,完成了在“老大哥”大学的学业。
这一次,她被组织招回,作为未来的外交人员培养,为国效力。
由于,作为人材培训基地的光明夜校,实在是太缺少老师了。
萧淑被临时借调来,客串了一把,杨朝升他们班的老师。
萧淑觉得,自个儿这一次没白来。
她在这儿发现了一个十分有趣的男人。
他有着比鹅卵石男人更加强健的体魄,在举手投足间,都散发着力量的美感。
用句后世的话来形容,那就是“行走的荷尔蒙”。
萧淑还发现——这个男人的魅力不止于外在,内在也特别的有才。
在“老大哥”那儿学习了多年。
萧淑的性格,除了有东方女性温柔贤淑的一面,还具备鹅卵石姑娘那种热情坦率的一面。
发现了杨朝升的小动作。
萧淑缩回手,捋了捋额头的刘海。
二人的交谈,就这么陷入了一阵冷场。
“哎——杨朝升,你怎么会学一个昏君的字啊!”
还是萧淑找了个话头,打破了沉默。
“哦——您认识这种字体?
觉不觉得,他的字比人有骨头?”
现而今,华夏可以说是一穷二白,工业生产薄弱的不行。
就连钢笔、铅笔、橡皮擦等文具都很难大批量生产,这些文具的价钱不但很贵,一般人还难以购买得到。
来光明夜校学习的学员,大多数用的,还是笔、墨、纸、砚,老几样。
这里的“笔”,指的是由千年前大秦名将蒙恬发明的毛笔。
杨朝升在自个儿随身小世界里,虽然也收藏了不少作为战利品的金笔。
他却不好拿出来用,怕以后说不清楚。
杨朝升只好随大流,去荣宝斋淘了一只上好的狼毫小楷,作为书写工具。
这狼毫小楷啊——尤其难选。
得亏了杨朝升在荣宝斋有一个相熟的主顾,倒手给了他一只已然用水发开的狼尾全毫。
这一只笔,属于狼毫小楷中的佳品。
花了杨朝升整整十万政府新发行的货币,不比买一只低档的钢笔便宜。
好处,就是不扎眼。
不是行家上手,可分辨不出个好坏来。
有了好笔,当然得有好字不是。
作业本上的一手毛笔字,杨朝升用的是瘦金体。
瘦金体书法,知道的人都知道,是北宋时期有名的昏君宋徽宗赵佶所创。
瘦金体,是一种瘦挺爽利的毛笔字体,其特色是暗藏锋芒。
有道是,大千世界无奇不有。
谁能想到,这样一种筋骨透劲,藏锋潜锐的字体,会出自一个软骨头皇帝之手。
杨朝升爱其字而蔑其人。
作为华夏知识分子的一员,萧淑也练过一段时间的毛笔字。
她在书法方面,自然不乏与杨朝升的共同话题。
“瘦金体大字尤可见风姿绰约处。
你写的瘦金小楷,却独居一格,成就可追颜筋柳骨。”
女为悦己者容。
萧淑的这番话,说的有点儿讨好之意,却并不是在吹捧。
杨朝升不知道的是,他的这笔瘦金体书法,已然入了几位书法界大佬的眼。
萧淑在给杨朝升批改作业时,发现他的毛笔字很不一般。
就拿给了,正巧在家的大领导父亲一阅。
这一瞧不要紧,顿时,让这位大领导大感兴趣。
一通电话打出去。
他邀请了几个四九城的书法大家,来家里头做客。
一同鉴赏,杨朝升写在作业本上的瘦金小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