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三哥吕红兵 (第2/2页)
听完吕采薇的述说,程清对这位素未谋面的大舅哥颇有好感,想着以后要是有机会相见,一定要喝上一回。
程清沉默了片刻,开口道:
“今天有富叔来,不止说了螺虾的事,他让咱俩有空就去镇上把结婚证领了,好把你的户籍从杨柳大队迁过来,所以我想,不如明天就去把这事办了。”
吕采薇略一愣,很自然地就点了头。
“行啊,明天去镇上顺便我把给我哥的信也寄了。”
翌日夫妻俩一大早就起了,早饭吃的是吕采薇拿回来的挂面,虽然是只有青菜没肉没鸡蛋的素面,可加了调料一调味,吃起来也很不错。
如今在黑市卖物资赚了不少钱,虽然懂得财不外露的道理,但吕采薇想着总不能赚了钱却一点儿都不敢往外花吧,那样赚钱还有什么意义,于是就拿了三十块钱给程母。
“娘,你用这些钱把家里的外债都还了,再找机会跟谁家买只母鸡,买几只小鸡仔,咱得把鸡屁股银行给用起来,就是不知道这三十块钱够不够?”
程母高兴地点头。
“够了够了,家里欠的钱我和清儿一点点攒钱已经还了大半,有些用粮食抵了,这余下的只要二十块钱就足够还了。”
“没关系的娘,余下的钱你就安心拿着吧,留着备用。”
听到吕采薇的话,程母忍不住背过身去偷偷抹眼泪,大概是她这辈子种善因得善果,遇到的大多都是好人,娶了个儿媳妇回来更是好得没话说,不仅善良勤快,还会赚钱养活家里,让她这个做婆婆的感到愧疚。
吕采薇知道婆婆这是感动得哭了,她搂住程母的肩膀一通宽慰。
“娘,你哭啥呀?你该高兴才对,高兴咱家的日子越过越好了。”
“是啊。”程母转过身来破涕为笑,“采薇你就是咱家的福星,你一来好事就一件接一件的来了。”
程清心里也是五味杂陈,但他很确定,这个家能好起来,都是媳妇儿的功劳。
“娘,快吃面吧,我跟采薇一会儿还要去镇上办事,得早点出门赶牛车,免得路上耽搁了。”
等吕采薇搀扶着程清出门时,整个长山村的村民都很震惊,他们都记不清有多久没在村里见到程清了。
可以说在出事之前,程清是村里的青年才俊,多才多艺出尽了风头,但出事之后,他就像是从这个村子里消失了一样,大家都听说过他的事迹,但就是见不到他的人。
这三年来有关他的闲言碎语还少吗?大家几乎都是在可怜他同情他,当然说风凉话的也不少,可程清完全不在乎。
在众人的上下打量及窃窃私语中,夫妻俩走到了村支书家。
赵有富刚吃过早饭,正披着外衣蹲在堂屋门口抽旱烟,见到他们俩就站了起来,已经猜到了他们的来意。
“来找我开介绍信啊?”
见两人点头,赵有富就走到两人前头带路,“走吧,跟我去队部。”
百川大队不似别的大队那样一个村就能组成一个生产队,因为村民少,百川大队是由两个村子组成的,一个是长山村,另一个是隔壁的朱家村。
顾名思义,朱家村里都是朱氏族人,而长山村则是由山里迁出来的十几户猎户组成,猎户们祖祖辈辈都靠打猎为生,本就不擅长农耕,再加上长山村河流溪水多,耕地少,所以整个县就数长山村最穷。
若说以前这村子里谁家最富裕,那肯定是程家,程母在解放初期就独自去了外头闯荡,等回来时,怀里抱着个尚在襁褓中的婴儿。
那时候村里人对她有诸多猜测,但看到程母每个月都到镇上去领钱,大家就都默认是程父寄回来的,直到五年前再没有钱寄来程家,村民们又都猜想程父应当是遭遇了什么不测。
现在村子里自然就变成了赵有富家最富,可他家同其他村的村支书一比,还是穷,毕竟家里连一辆自行车一台半导体收音机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