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我的罪名是什么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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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2816出来,法院提审”狱警站在门口大声喊道。
李一帆站起来,几名狱友拥抱,向李一帆祝愿他无罪,走到门口,李一帆回身大声说:“我出去后请最好的律师给你们打官司,让你们早日和家人团聚。”
走出长长的监狱通道,看到外面的蓝天,深深地吐出胸中的浊气,大声喊了一句,“狗日的警察,我会让你们付出沉重的代价。”
押解他的狱警大声呵斥,“不许喊,赶紧走。”随即押上警车。
李一帆在狱中思考着整个过程,警察局的审讯没有任何结果,就被提起法院审理,程序上就有问题,肯定警察局要坐实各种证据,证明他有犯罪事实,苦在自己没有证人,两个被解救的女孩现在下落不明,没有给自己寻找的机会。
大脑不停地思考着,反复按照自己学到的法律知识推敲着,一定要找到突破口。
很快,警车来到法院,法院的外面已经是人山人海,警察维持着秩序,长枪短炮的记者不停地在人群中采访,有些人在向记者哭诉着自己的亲人在枪击案中被歹徒杀害,希望法院判严刑,为逝去的亲人报仇。
李一帆被带到审判庭,押解到被告席,整个审判大厅座无虚席,走道上架着摄像机,正在做着电视直播,旁听席警察局长办公桌后坐着的肥胖男警察就在其中。
安娜坐在一群人中间,看到李一帆后满眼的焦急,李一帆面含微笑地点了点头,以示安慰。
主席台上坐着一位位庄严的审判官,其中一位女法官主持审判开始。
女法官站起来大声宣读犯罪经过和事实文件,“犯罪嫌疑人李一帆,华夏户籍,在美丽国期间,伙同歹徒持枪抢劫,残忍的开枪杀害多名无辜人群,经目击人证实。”
女法官宣读完,大声说:“请原告陈述事情经过。”
穿警服黑瘦男子站起来,手掌按在一本美国宪法书上,“我发誓,我所说的每一句话,都代表了正义,符合美丽国法律。1月28日银行门口的枪击现场,我看见被告,躲避在一辆车的后面,使用 ak47向人群射击,在后来的抓捕现场缴获的枪支上提取了,被告的指纹,我的话说完了。”
女法官向原告律师大声说:“请出示证据。”
这时的李一帆显得非常平静,打开透视眼,将原告律师的各项证据看的一清二楚,考虑着反击的语言的组织,必须符合法律,因为目前自己是被动的,是在美国,接受美丽国的法律审判,而且,不允许自己申请律师便捷援助。
原告方有目击证人,证据,一句不慎,将被法律判严刑。
女法官,大声宣读了证据,证明枪支上有李一帆的指纹,但是,省略了另外两人指纹的检验证明。
女法官大声问道:“被告人,李一帆,你有什么为自己辩解的,还有需要陈述的吗?”
李一帆清了清嗓音,大声回答道:“各位法官,陪审员还有旁听席上的听众,我不承认我有罪,因为,我没有犯罪,这些指控都是捏造的,希望法庭给我公证,我那天。。。。。。。。。”
原告律师站起来,大声打断,“有证人,有证据,请你将你的犯罪事实说清。”
“各位法官,陪审员,我希望在我陈述事实的时候,不要受到干扰,根据美丽国法律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三款明确被告人有陈述事实的权利。”李一帆平静地向着法官等人注视,提出的美丽国法律依据。
女法官站起来大声说:“原告律师,请你注意你的言行,你的申请被驳回,请被告继续陈述。”
李一帆微微点头,现场一片喧嚣,议论声响起,被告法律意识很强,这么快组织语言用美丽国的法律说事,有看头。
女法官大声喊:“肃静,注意法庭纪律。”
“谢谢各位法官、陪审员,我继续陈述事实,1月28日,我从住处的宾馆开车去汉唐公司上班,路过银行时发生枪击事件,当时地上已经有很多人中枪,马路中间有两个美国小女孩当时吓傻了,站在那里大声呼救,我下车将两个小女孩解救到一辆车的后面,当时,我的手臂被子弹击中,现在子弹还留在手臂的肌肉里,法庭可以验伤。”李一帆慷慨激昂陈述事实。
李一帆继续讲述:“当时,我们躲避在汽车后面,枪声很猛烈,我看到距离我们躲避的那辆车不远,有一名歹徒被击毙,地上有枪支,我用脚勾过来,向歹徒射击,击毙几名歹徒,后来我抱着两名小女孩躲避在楼房的角落里,我怕榴弹击伤小女孩,后来,警察增援部队到了,将歹徒击毙,医生为我包扎伤口后,冲上来几名警察,强行粗暴的将我带走,我怎么解释,没有人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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