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一个身份 (第2/2页)
两天......
三天......
啪!
一声响亮的拍桌子声传出。
“你们用了三天调查,最后就是这么个结果?我问你们,几个死
者之间有些什么关联?凶手的动机是什么?行凶手段是什么?作案过程是什么?你们谁来告诉我?难道我就这样把案子结案了事吗?”罗一烈此时正在会议室里火冒三丈的训斥着一群专案组的人。
一群人埋着头不敢看向罗一烈,一声不发的保持着沉默。
只有坐在角落上的萧陌依然是一副然怡然自得的样子,只不过因为坐得太偏,罗一烈没有看到而已。
训斥完后,罗一烈坐在椅子上喘着粗气,眼睛狠狠的看着面前这些所谓的精英。
三天前开完会后,各组人员便开始针对线索进行调查,可是最后查出的东西让一群人都懵逼了。
一组确实在限期内完成了任务,并且只用了两天的时间就把最后一个租客的信息找到。
宋玉华,1978年6月19日出生,万江市同庆县人,父母都是退休工人,十三年前在长治县第二小学教了两年书,后来调回了同庆县第五小学,在回同庆县的当年结婚,第二年生了个女儿。
经过周凯对宋玉华照片的辨认,确定宋玉华就是当年的租客,但是让人意外的是,这个宋玉华居然在九年前就因病死亡,妻子早已经改嫁。
派出所警员很快就找到他的妻子,据他妻子的询问材料所说,他与宋玉华是在对方回到同庆县工作后,经过朋友介绍认识的,对于他之前在长治县的事不是太清楚,而结婚后这些年宋玉华都一直在同庆县,期间并没有离开过同庆县。
于是,租客这条线索就此中断。
二组一开始根据失踪信息比对,完全就是海里捞针,没有针对性的比对就是碰运气,幸好省厅的修复专家提出在最快的时间里先修复其中一个保持得最好的尸体面貌,比对才有了新的进展,探员在失踪人口中找到一个和修复后样貌基本一样的人。
失踪者名叫闫然,男性,未婚,1974年2月27日出生,万江市同庆县人,失踪时27岁,小学学历,是长治县一家餐馆的送餐员,报案人是餐馆店主,据报案记录上显示,这个闫然在餐馆里工作大约一年左右的时间,2003年8月9日外出送餐后未归,一开始店主以为他有事,直到第二天也没见到对方出现,而且送餐的摩托车也不见踪影,这才报了警。
但是他一开始报的却是盗窃案,因为这个闫然平时有点小偷小摸的行为,直到警方在当时他最后一个送餐地点的楼下找到摩托车后,这才改为失踪案,但是经过数年的寻找,闫然如同蒸发一般,最后警方只能将案件暂存。
二组人员与当时的受案派出所取得了联系,要求对方协助调查这个闫然的情况,并且帮忙寻找报案的店主。
很快,派出所将闫然的所有信息移交了过来,从派出所取得的户籍信息上来看,这个闫然没有任何亲属,他的户口是属于单独申报的,这种情况一般是结婚、工作、分家之类的才会出现,但是始终查不到闫然是从哪个户口上独立出来的,这也是因为当年的户籍管理并不严谨,出现这种情况很常见。
派出所警员按照户籍信息上的地址进行查证,可是那个地方在很多年前就被拆了,闫然后面也没有到派出所更正信息,所以这才让派出所的警员扑了个空。当地居民对闫然这个人也没有任何的印象,连一个有用的线索也没有提供到。
幸运的是,在寻找店主这个事情上,却异常的轻松,因为这个店主居然还在当地开店,还没等二组的探员开口,最后的结果就让他瞬间大失所望。
店主根本就不知道这个闫然的人际关系,据店主说,当初他招闫然进来只不过是因为当时急缺人,他看对方人比较机灵,这才引了这么个玩意儿入室。
接触的时间长了,他发现闫然脾气不是很好,善变易怒,而且还喜欢玩社会上那一套东西,别说外面的人,就连店里的员工都不愿和他接触,但是人已经招进来了,也不容他轻易反悔,只能将就着用,直到他失踪后,店主还暗自高兴了一段时间。
当然,查了这么多也不是没有一点好处,那就是省了二组查闫然的实际居住地,因为他连住的地方也是店主提供的宿舍,失踪后,店主早就把他的个人物品丢到不知什么地方去了,探员在银行查过,闫然并没有在任何一家银行开设账户。
最后通讯公司用闫然的身份查到他名下曾经有一个电话号码,但是因为相隔十多年,通讯公司早已已经没有当时的记录,在无法调取通话记录的情况下,这条线索根本就没什么可查的,这一下就把二组的探员打懵了,这还怎么查?最后没办法之下,他们只能寄希望于派出所能够找到闫然的父母信息。
可惜派出所警员的追查如同石沉大海,当年所有的档案上都没有提到他父母的情况,而当时为他办理业务的户籍警员已经病逝,想找人问都找不到,最终二组探员只能就此作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