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这任务狗都不接!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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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都是误会啊!我们不是故意想逃跑的,你也看到了。凭着我们这些废物,上期也只是白白送死而已。”
“对啊!老板!不是我们不拼命,实在是敌人太强大了。再说老板你实力这么强为什么不早出手呢?还让咱们死了这么多兄弟。”
“是啊!老板您也太不地道了!”
眼看着这些黑衣人七嘴八舌的就像把自己逃跑的错怪在李世海身上,赵天峰一瞪眼,就想开喷。
但李世海打断了他。
他伸出两根手指,摆在众人面前。
现在他的黄金瞳已经关闭了,在开着他怕这些人支撑不住。
“我给你们两个选择。一,签龙血合同证明自己的忠心。二,我把你们送进黑狱,你去和典狱长解释一下,是非对错。”
黑狱,华夏混血种的牢房。只要进了里面,基本上十死无生。
华夏混血研究势力永远不嫌试验品多。
龙血合同,相当于卖身契。签了这玩意就等于把自己卖给李家了。
李世海一句话,让他们自杀,他们只能选择抹脖子。
龙血合同是华夏独有的,且有很多忌讳。比如双方必须自愿,比如甲方实力必须高于乙方。
而且华夏的混血种势力是很在意自家名声的,一般不会强迫别人签合同。
但黑衣人这些家伙不一样,是他们先抛弃李世海在先,从道义上来看,李世海是占理的。
而且他们签过合同,法律上讲,他们要保护好李世海,哪怕把自己的命交代在那。
这就是为什么混血种势力对待混血种们待遇很好的原因,我绝不亏待你,但你也不能坑我。
现在黑衣人面对的情况很严谨。
因为他们要选择成为李世海的狗,或者成为黑狱的试验品。
前者丧失尊严,后者丧失生命。
“老板,我选择当您的狗!”
有了第一个带头,很快众人就大片的屈服。
“俺也一样!”
“俺也一样!”
。。。。。。
赵天峰在那乐呵呵鼓掌嘲讽,“哈哈哈!李家又多了十四条b级混血种的狗!”
众人闻言纷纷怒视他,但又敢怒不敢言。
在收拾好战场后,李世海和赵天峰一起前往李青琳所在的一员。
路上,李世海开始盘算起刚才那头三代种给他的收获。
虽然那头三代种只是龙族垫底的存在,但对于混血种来说已经是高不可攀的存在了。
基本上b级混血种在这东西面前只有被宰的份。
而像李青琳这种A级混血种可以尝试一战,具体谁强谁弱得分具体情况。
同理,像李家敌对的那头龙族,负屃。估计只有传说中的S级超级混血种才能力敌。
李世海任务里,那只所谓的青铜与火之王,估计只有人类能解决了。
按照当今科技的发展程度,地球人能在地球上毁灭一切东西。
当然三代种的实力也不容小觑,更何况那一身实力被浓缩在李世海这个迷你的人类身上。
李世海估摸着,等自己抽空找个武功,把内力练到一流武者境界。再综合自己一身的实力,应该就可以和那头负屃板板手腕了。
至于那头君王级别的混血种,李世海表示谁特么爱杀谁杀去。
反正不久之后也会被剧情杀弄死。
想到这里,李世海忽然在脑海里朝魂珠问道,
“魂珠,我有一个问题,我的每次穿越都是魂穿吗?”
“是的,魂珠将携带宿主的记忆降临到平行宇宙的宿主身上。”
“那我离开当前世界之后,当前位面李世海会怎么样?”
“继承宿主所得到的一切,损失一段关于宿主和魂珠的记忆。”
我tm!李世海一想着武侠位面的李世海凭着一身天花板实力在他的世界里为非作歹,欺男霸女,李世海就羡慕的不幸。
凭什么活都是我干,福都是他享!
“魂珠,我还有最后一个问题,如果我不完成任务,有没有什么惩罚?”
“魂珠没有权限惩罚宿主,若宿主无法完成任务,则魂珠不能收集当前世界文明成果。”
“哦!你这个金手指还挺人性化的嘛!”
对话结束,李世海下定决心,这个世界他要是在傻乎乎地听魂珠的话,他就跟着魂珠姓!
“不行!我一定要享受一下,不能白打工!”李世海低声喃喃道。
前面开车的赵天峰看着满脸仇恨的李世海心里暗暗揣摩,莫非老板还是不想放过那群叛徒?看来自己以后想想法子整死他们。
“天峰,今天是几月几号。”
“今天是六一啊,儿童节嘛,你不知道吗?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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