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不说再见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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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志才缓缓地起身,可能有些事酒精上脑的缘故,清了清嗓门高声说道:“我说吴天德,你也太他妈的不要脸了把,大庭广众之下这样逼迫一个小姑娘。”
白若涵此时睁着她那眼泪汪汪的美眸,有些感激的看着林志才。
吴天德看到这一幕,有些认定是因为林志才白若涵才不答应自己的表白,有些愤怒的说道:“林志才,我和若涵表白关你什么事情,我看是你嫉妒我,从中作梗,要不然若涵早该答应我了。”
林志才表示十分的无语,有些同情的看着吴天德:“哎,我说吴天德啊,人贵有自知之明,就你那样的你说说谁能看上你了。”
“林志才,你放屁,你就是羡慕我。”
林志才被逗乐了:“我羡慕你什么啊,羡慕你脸皮厚吗?”
“你就是羡慕老子有钱,羡慕老子长得帅,羡慕老子有才华。”
真他妈越说越离谱。“说吧,今天你要演哪出戏?”
吴天德左看看,右看看,也没有想到什么好的理由反驳。
此时有个吴天德小弟便喊着:“吴哥,跟他比唱歌,你歌唱的那么好,肯定锤爆他。”
吴天德看了看手中的话筒,对着林志才喊道:“林志才,只要你今天能证明你歌唱的比我好,老子从今天开始就不再追求白若涵了,要是你没有老子唱的好,那你以后就别出现在老子面前。”
可能是酒精上脑的缘故,也可能是因为重回了少年时代,性子也变得年轻了起来,林志才感觉自己此时就像是在无脑争锋吃醋一样,而且人家白若涵都还没有同意。但是也管不了那么多了,林志才应了下来。
从吴天德手中拿过话筒,
脑海里思索着要唱什么歌。
忽然灵光一现,马德,现在才1998年,老子随便从后世找一首歌来说是自己写的歌词,也能完爆这狗东西,瞬间便有了主意。
林志才拍了拍话筒,便开始扯了起来:“大家都知道啊,我呢,是一个音乐爱好者,所以也写了不少的歌词,今天的我就随便挑一首来唱给大家听听。”
一听这话,下面的人顿时有些懵逼,林志才啥时候成音乐爱好者了。王刚和白若涵也皱起了眉头,认识了这么多年了,他们怎么不知道林志才还会写歌词。
挥了挥手制止了“激动地”人群,有几分深情的说道:“今天呢算是我们的散伙饭,进入大学后我们就算步入社会了,以后可能天各一方很难见到,所以今天我要唱的这首歌名字叫做《不说再见》,来纪念我们逝去的青春。”说着说着林志才感觉都把自己感动到了。
下面的同学也都是面面相觑,想看看林志才能写出来什么水平的歌词。
由于林志才提前把十几年后的歌搬过来了,所以也只能清唱。
只见林志才把话筒放在嘴边唱着:
再见了相互嫌弃的老同学
再见了来不及说出的谢谢
再见了不会再有的课堂作业
再见了毕业册的最后一页
歌词开头便属于高潮,而且朗朗上口,听得大部分人身躯一震,都不由得做直了几分身子。
留在抽屉的纸条是你约过谁和谁的画面
偷偷传阅的小说背着老师家长读了好几遍
…………
歌词中哪些一点一星的细节,听得是这些刚刚毕业的学生感同身受,因为这些歌词里面有些东西他们自己就干过,此刻听起来心中有一种别样的感觉。
谁的青春不迷茫
其实我们都一样
歌声缓缓落下,在经历了片刻的平静之后台下的“观众”不约而同鼓起了掌。甚至有些比较感性的同学眼中已经有了些许泪花,强忍着没有掉下来。
这次的较量已经不言寓了,就算林志才唱功一般,音乐的魅力也在于表达一份人的情感,林志才的歌词能够勾起他们那些美好的回忆,让他们产生情感上的共鸣,这就够了。况且林志才的嗓音还是不错的。
而且有很多时候歌曲听得就是一个氛围,你在家听摇滚咱们也不可能听出在酒吧或者歌舞厅的感觉。在这场同学聚上林志才的《不说再见》肯定比吴天德的《爱》更加合适。
随着这首歌曲的结束,这场聚会也就宣布结束了,吴天德一声不吭的离开了,众人也都相聚散去,当然此次聚会是AA制,毕竟学生时代谁也没有多少钱。
两人将电灯泡王刚送到了车站后便两漫无目的的走着,慢慢的走到了一处公园的凉亭坐下,此时白若涵忍不住开口询问道:“林志才,你啥时候会写歌的啊?”
“哈哈,初中的时候就写了。”林志才撒过几次慌过后,现在盗用别人的东西脸不红心也不跳,真是越来越习惯了。
“那你还写过什么歌,唱给我听听呗。”
“嘿嘿,那就看你想要听什么样的歌了,我可是号称中华小曲库的男人,就没有我写不出来的歌词。”
说着林志才便开始哼起了一首情歌《童话》
忘了有多久再没听到你
对我说你最爱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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