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章 收入 (第2/2页)
所以,钞票到手才是他最重视的。
为此,他当初与福隆签合同的时候,还特意加了一个小条款,那就是他的分成工资必须准时打到他的账户里。
而现在,就是该见证他这段时间辛苦忙碌的成果的时候。
来到公司所在的楼层,陈启明直奔葛福宏的办公室。
前台告诉他,葛福宏今天刚好在公司。
既然这样,找她正合适。
葛福宏办公室里,葛福宏正戴着眼镜在看文件,听到敲门声,喊了声“进”。
随后她才抬头看向来人。
见是陈启明,她忍不住有些疑惑,“不是让你先休息两天倒时差吗?”
闻言,陈启明有些尴尬,但还是厚着脸皮说道:“我听说飞碟那边结算了唱片收益,我来看看。”
听到这话,葛福宏顿时笑了,从办公桌上抽出一份文件,“呐,你看看吧!有问题可以直接问我。”
陈启明也不啰嗦,直接拿过文件,在旁边的沙发上坐下开始看了起来。
《潮流人物》的总销量是六十五万张。
其中磁带占据了四十二万张,镭射CD二十万张,黑胶三万张。
这张唱片的磁带定价是七十台币一张,镭射CD则是一百二十台币一张,黑胶则是一百六一张。
如此一来,磁带的总收入便是两千九百四十万台币,镭射CD则是两千四百万台币,黑胶则是四百八十万。
总计五千八百二十万。
嗯,以上这些跟陈启明没有任何关系,这是飞碟跟福隆分的钱,具体怎么分是他们的事。
陈启明这边的算法很简单。
因为是正式专辑,所以他一张磁带与CD分的钱比ep多了不少。
他一张磁带可以分七块,镭射CD则可以分十二块,黑胶可以分十六块。
算下来就是磁带他可以获得二百九十四万,镭射CD二百四十万,黑胶四十八万。
总计五百八十二万。
嗯,刚好是这张唱片总收入的十分之一。
不过,这可不是陈启明这段时间的总收入。
这只是唱片收入。
他这段时间的收入还有参演电影《逃学外传》的二十万片酬。
一些综艺以及几个商演的总收入一百三十万。
然后,还有他代言的野狼摩托车给他的奖励两百万。
所有收入加起来就是九百三十二万。
好吧,这还不是陈启明的收入。
福隆经纪公司还要抽走六成。
最后,他剩下的钱是三百七十二万。
“好少!”
算了一下总账以后,陈启明忍不住心里微微抱怨。
不过,这笔钱到手,再加上之前的一百四十八万,陈启明现在总共有五百二十万。
扣除百分之十的税,他还剩下四百六十八万。
跟公司走完各种程序,第二天,这笔钱便全部到了陈启明的账户上。
钱到手,他干的第一件事就是回家,直接把老妈跟已经放假的陈启蕊带到了台北。
他要买房,在台北买房。
本来按照他之前的想法是就在新北买的。
可后来老妈说,她问了几个地方都不合适,再加上那里太近,那些以前从不上门的亲戚都在那一片,如果把房买在那边的话,他家的门十有八九要被踩烂。
所以他决定还是在台北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