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重游灵关 (第2/2页)
白白正要再问,就见前面已经到了灵关。
从三江郡方向入关的检查要松懈很多,关门上也没有镇妖镜之类用来甄别妖族的法宝,苟杞和白白很容易就混进了关城。
时隔一年有余再次来到灵关,苟杞发现灵关的变化并不算大,依旧是那么的热闹。宽敞的街道两侧挤满了摊位,摊位上摆放了琳琅满目的各式商品,熙熙攘攘的人群人来人往,其中甚至还能看到有一些明显是妖族,不过脖子上都带着拘妖锁应该是谁家的妖奴。
那些妖奴中有男有女,大多体型瘦弱显得弱不禁风的样子,应该是长期佩戴拘妖锁的后遗症。
看着那些妖奴,苟杞忽然想起了雄毛,听花盈夏说雄毛被抓后就弄到了灵关来挖矿,也不知道他过得怎么样。
心里正想着事,就见白白忽然拉着他的手问道:“那里是卖什么的?是吃的吗?”
苟杞抬头一看,就见不远处一个冒着热气的摊位上,一个中年妇女正在吆喝:“握我头,一文钱五个,嘿嘿!”
正是苟杞以前吃过的那家卖窝窝头的小摊儿。
见白白似乎感兴趣,于是苟杞便带着白白来到摊位上坐下,对那中年妇女道:“大姐,来五个窝窝头,两碗胡辣汤!”
“哟,大兄弟可长时间没来了呢!”苟杞那长耳帽实在是过于奇葩,隔了这么久了那中年妇女都还记得他,一边替二人舀汤一边说道。
“嗯哪,现在在别处做些营生,偶尔才能来灵关一次!”苟杞笑道。
“看起来你对灵关很熟嘛!”白白尝了一口胡辣汤后说道。
他对灵关当然很熟,在大拱山卧底的时候每个月都要到灵关来找花盈夏传递情报和拿解药,能不熟吗!
当然这些话不可能对白白讲,于是笑了笑后低声道:“我当时在大拱山入籍,有一次绵绵来找大拱山的蕙姬夫人,和你一样要我陪着到山下来玩,结果在何家镇被人抓住后弄到灵关的奴市来卖,后来还是我用幻形术才把她们救出来的!”
白白听说还有这样一件故事,于是好奇地追问细节。
当苟杞说到他幻化成戚少那个肺痨鬼将羊绵绵和蕙姬救出来,结果却被不明真相的羊绵绵一脚踹下马车时,白白忍不住哈哈大笑道:“哈哈,活该!”
“嘘,你小声点,灵关可是有三名金丹坐镇的,万一被注意到就不好了!”苟杞见她笑得大声,连忙小声提醒道。
白白虽然有法宝傍身,但这里是人类的重要关城还是不要过于放肆,苟杞提醒后连忙捂住了嘴。
“诶,等下我想去灵关矿场看个老朋友,你要不要一起去?”苟杞始终还是有些放心不下雄毛,打算去看看他,就算没法救他出来,知道一下他的境况也是好的。
“好啊!”白白应了一声后就一口窝窝头一口胡辣汤地吃了起来,妖都那边吃不到这些只有人间才有的东西,在苟杞看来普普通通的食物在她眼中却别有一番味。
灵关矿场不在关内而在关外,苟杞带着白白来到矿场后见外面有四个负责看门的守卫,于是摇身一变幻化成了戚少那个肺痨鬼的模样。
“你上次就是变成他的?怎么看起来一副命不久矣的模样呢?”白白见苟杞瞬间就变成了另一个人的样子,不由开口问道。
“你别看他是个肺痨鬼模样,他老爹可是负责镇守灵关的镇将呢!只要变成他的样子,在灵关这地界上就算裸奔都没人敢管。”苟杞说着便带着白白大摇大摆地向矿场门口走去。
那看门的守卫见他过来,个个瞪大了眼睛看着他,表情显得极为惊恐,眼睁睁看着苟杞二人进入矿场却没有一个人敢出来阻拦。
“你看,我就说变成他好使吧!”进入矿场后,见所有人都躲着他走,苟杞臭屁地对白白说道。
在矿场中寻找了一会儿,苟杞终于在一处红砂矿田见到了正在晒砂的雄毛!
仔细观察了一会儿后,令苟杞欣慰的是雄毛状况还不错,虽然瘦了些也黑了好多,但看起来并没有受到什么虐待,整个熊的精神状态看起来还不错,看来当初花盈夏答应关照一下雄毛的事并没有骗他,没有让雄毛下矿而是给他安排了个相对轻松一点的晒矿工作。
说起来雄毛这个大哥对他还是很好的,苟杞刚投靠到三墟山时就又送钱又送真·大毫肆,后来不但把矿场总管的肥差给了苟杞,甚至还连明面上的老婆实际上的妹子也送给了苟杞!
当然,羊绵绵之所以最后会认定了苟杞,除了本来就觉得苟杞不错以外,最主要的还得感谢他那个便宜师傅俪魔,如果不是俪魔给他俩种了“桃花春梦咒”的话,羊绵绵也不可能那么死心塌地的跟了苟杞!
见雄毛虽然被囚但性命倒是无忧,苟杞不禁放心下来,转身就要和白白离开时,却见雄毛和一旁的一个背着背篓的大个子妖怪在说着什么,似乎认识那长着一颗牛头的家伙。
苟杞定睛一看,竟惊奇地发现那个妖怪居然是老斑。
老斑明显就没有雄毛那样好的待遇了,他的腿似乎受了伤,走路的时候一瘸一拐的,整个牛佝偻着身子看起来显得憔悴不已,哪里还有当初大拱山上那个着甲披胄的牛头大王的半点风范!
苟杞见到老斑的惨样后不禁有些愧疚,但随即却又释然了,即便他不去当卧底也会有别人当卧底,大拱山被灭是迟早的事,谁让老斑不开眼动了宫里那些老爷们的利益呢!
白白见苟杞似乎脸色有些不好,正要问他怎么回事儿时,就见不远处一队守卫正气势汹汹地往这边冲来。
冲在最前面的正是在外面守门的其中一个守卫,只见他一边带着人冲过来一边指着苟杞大喊道:“就是他,就是他冒充死去的戚少,赶紧抓住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