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我当文抄公的那些年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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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安之郑重地看了看纤纤,见小姑娘正眨巴着大眼睛盯着自己,点了点头,说:“好。”
张素馨看了看皓腕间的精巧手表,说:“时候不早了,我该带孩子回去了。一会儿还得冲奶粉给她喝。你明早有空么?明早有空的话,我再带孩子过来。”
路安之问:“不吃了饭再走么?”
张素馨道:“不了,我回家吃。在这里我不好摘口罩。”
路安之点了点头,道:“明天九点我会去久安路上一家久安琴行看店。那家店不打算开了,我打算买下来,改成书店开。”
张素馨惊讶了一下:“开书店?!”
三年前路安之还在做服务员,张素馨只以为路安之还在哪里务工,并没有想过路安之会有多么好的经济条件。
她也不介意这个。她只关注路安之会不会对孩子好。
但三年前的服务员突然说他现在有经济条件买下一间门面开书店。张素馨还是不由有些惊讶。
路安之点了点头,说:“这三年我写了几本书,赚了点小钱。正好够买下商铺来开个店。”
张素馨更是有些惊讶:“我平时闲暇,也喜欢看看书。你写的什么?不知道我有没有看过。”
路安之道:“《圣传》《悟空传》《龙族》。”
他重生而来的时候,正是青春伤痛文学大行其道的时候。而网络文学又刚刚兴起,还没有发展出起点这一类的网站。
如今网上最火的,还是以网络转实体为主要运行模式的小说网站。
三年前路安之在确定了流行风向后,脑子里闪过的第一个作品,就是当年在一度爆火的《幻城》。
然后他把《幻城》的原始模板,Clamp大妈的漫画《圣传》以小说的形式写了出来。
当然,笔触还是按《幻城》那样,充斥了大量华丽忧伤可以让人四十五度仰望天空的辞藻。
事实证明三年前这一套确实很吃香。他的名气立马打开了,也赚了第一笔足够让他放心辞职启程旅行的钱。
于是他再接再厉,写出了《悟空传》。
这本充满中二气息的书再一次爆火,曾经出现在前世的现象,在这个世界上也一样出现了。
正值中二的少男少女们看完书后,总会在某个时间有所感触,把聊天软件秋秋的签名改成《悟空传》里的话。
如“我要这天再遮不住我眼”、“我若成佛,天下无魔,我若成魔,佛奈我何”、“我来过,爱过,战斗过,我不在乎结局”等等。
这两本书是在第一年写完的。
第二年开始,注意到流行风向的略微转变后,他写了让他火上加火的《龙族》,也成了人们口中的癖好发刀的高产狗作者。
这个世界还没有《哈利波特》,因此隐藏在现代背景之下的卡塞尔学院和屠龙者们,对人们来说更加充满了新奇感。
而衰小孩路明非,还是能和前世一样,引起许多读者的共鸣。
如今《龙族》第一部和第二部的销量节节攀升,《圣传》动画版权和《悟空传》的电影版权都卖出去了,而《龙族》的第三部也即将付梓。
这个世界没有《奥特曼》。在写发生在樱花国的故事时,他不得不把“我们都是小怪兽,总有一天会被正义的奥特曼杀死”这段注定要成为秋秋签名名言的话改成了“总有一天会被正义的英雄杀死”。
等《龙族》第三部发布了,这个系列他就不打算写了。反正钱赚够了,后面的写出来也会被喷。
左右都是被喷,索性不费这个力气。
反正已经成了狗作者,换本书再赚钱他不香么?
“所以,你就是《龙族》作者哆啦B梦?”
对面的张素馨忽然有了些情绪波动,眼神不善地看着路安之。
哆啦B梦是路安之的笔名。
前世哆啦A梦的口袋能掏出来自未来的各种科技用品,而他如今的脑海中,也能拿出前世的无数文化产品,记忆那般清晰。
于是他给自己起了这样一个笔名。
路安之道:“你也看《龙族》?”
张素馨幽幽道:“我说了我平时也会看书休闲。你为什么要把夏弥写死呢?”
路安之:“……”
眼见张素馨死死盯着自己不放,路安之身子微微后仰,抿了口茶,道:“有时候,笔下的人物总是会不受作者的控制,做出他自己的选择,走上自己的宿命。这是没办法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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