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却把青梅嗅 (第2/2页)
“这位公子,你的目光真好。”
紧随其后的青衣小厮凑了过来,赶紧满脸谄谀的介绍到:“这个院子可是我们这里的头牌:青梅姑娘,号称诗琴双绝。
“十两银子。”
可惜,早就见惯了大老爷的门房小伙,只是态度冷淡撇了一眼那个前面打杂的小厮,直接开口收起了门票钱。
一壶闻起来不错的清酒,两盘看相不错的瓜子硬果,四碟甜酥点心,即便是桌子下面盛瓜子壳的小木桶,也是件极清美的漆器,所有这些加起来就是十两银子的门票钱,足够某位少年在高级饭店的单间里住上一个月了。
不过,还没有让可恶的黄牛党盈利,直接很痛快掏银子进来的叶秋,觉得一点都不冤,因为此间的服务与豪奢陈设细节,对他这个苦孩子而言,实在是从未经历过的享受。
先不说,舞台上那些轻衫下裹着的少女随乐声旋转跳跃,举手投足便有一边晃人眼的白腻显现,让大堂气氛也随之变得暖洋洋暖昧起来。
就说那个正在主持行酒令,也就是是席面上的气氛担当,这个活儿通常由名妓或花魁来做,寻常女子做不了,因为对文学修养要求极高的小园主人:青梅。
就很奈斯啊!
曾经在三次元里阅眉无数的叶秋,都被惊艳到了。
单从五官来说,这位花魁就属于那种走在街上绝对能让男人惊艳、侧目的绝色美人。
更别说论气质,这位花魁有着大家闺秀的秀美和文雅;论穿着,她更是有着这个时代女性不敢穿的薄纱衣裙。
香肩半露,脖颈修长,裹胸罩着一层半透明的粉丝薄纱,巨大的沟壑若隐若现。
有沟必火!!
就凭这一点,她能当这里的花魁,就是很有道理的。
只是如此一来,肚子一人坐在角落里的叶秋,便顿时显得与场间气氛有些格格不入,孤家寡人般的他,身旁没有姑娘相陪,在这种地方着实有些尴尬,极像某个世界里,只在迪厅里买了一杯矿泉水,便开始寻找自己目标的客人。
脸上笑容过于职业化,评价完立刻看向下一个客人,.坐姿有些僵硬,只有在劝酒时才饮酒……看来,这位对今天这些只能是水平一般的客人,不太满意呀。
比如,现在的叶秋,就一边吃着桌子上的点心,一边不动声色的观察着这位花魁娘子的肢体语言。
于是,一枚行酒令就放到了他的面前。
愣了一下得叶秋,看着姿容绝色的花魁娘子,一双盈盈妙目落在自己身上,脸上忍不住露出了几分苦涩。
还好今晚在座的客人,素质参差不齐,这位花魁也算是兰心蕙质,特意不提诗词,而是用来行酒唱和的行酒词。
“本人水平实在是有限的很。”
注意到自己瞬间成为大厅众人焦点的叶秋,也只好叹息了一声,把自己的视线看向了外面的梅树:“好在,说起来也是巧了,我刚好听到有人念了几句新词,心中颇为感慨,就拿它来应应景吧。”
说到这里,叶秋举起手中的酒杯喝了一口,做出一副极其洒脱的豪迈状,在众人颇有些期待的目光中,朗声读道:
“蹴罢秋千,起来慵整纤纤手。露浓花瘦,薄汗轻衣透。见客入来,袜刬金钗溜。和羞走,倚门回首,却把青梅嗅。”
就这样,一鸟入林,百鸟哑音!
真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