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洛修修的行动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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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内。
洛修修开始一个个统计,结果发现被偷外卖的人还真不少。
“那个小偷太不是人了,外卖都偷!”
“就是说啊,咱们熬夜加班,肚子里要是不垫点东西,很容易猝死的好吧,这简直就是杀人!”
“有道是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咱们熬夜加班不就是在打仗,外卖对我们来说可不就是救命的粮草!”
“决不能就这么算了,如果是惯犯,一定要严惩!”
同事们听说这件事后,也都义愤填膺。
很多人都被偷了外卖,虽然一份外卖才几十块钱,但心里头可都憋着一口气呢。
当然了,他们以前也想过报案,甚至有人已经报过了,可结果显然不尽如人意。
对于偷外卖这种事,治安署的回答其实有些隐晦,但大体意思倒也明确。
他们搞不定。
至于搞不定的理由,也无外乎就是那一套。
没证据,找不到人,损失小达不到入刑标准等等。
说白了,他们也没心思处理这种鸡毛蒜皮的小事。
可不处理,不就是助长了小偷的行为?
而这一次,洛修修决定不惯着对方。
这既有昨晚上被偷外卖的愤怒,也有她看到张伟视频后的心态变化。
瞧瞧人家张伟,邻居熊孩子偷外卖,吃瓜的都劝他不要和小孩子计较,他忍了吗?
忍一时越想越气,有仇就得报!
洛修修决定了,她也要找到那个偷外卖的,给对方一个终身难忘的教训。
不把对方送进去,不让对方体验一下什么叫铁窗泪,我就不叫修修。
就喜欢看这帮坏人痛哭流涕的样子……
Σ(⊙▽⊙“a咦,这话怎么听着像是反派发言?
算了,不管了,继续统计。
就在洛修修这边忙里忙外的时候,时间不知不觉已经过了午休。
“就凭你们还能抓到那偷外卖的,简直是搞笑!”
洛修修的某个同部门女同事,看到这一幕后,却一脸的鄙夷和不爽。
她叫王艳,曾经也被偷过一次外卖,从那以后她就再也没有点过外卖。
因为在她看来,自己这样做才是聪明之举,而你们打算抓人,就是浪费时间。
听到洛修修要报案处理这件事,她就想到当初自己被偷外卖后也报了案,可外勤却压根没出动,报案中心甚至警告她不要无理取闹。
凭什么啊,我被偷了外卖好不好,你们凭什么不管!
这件事被王艳藏在心里,导致那天后一个礼拜,她内心怨气横生,积怨满满,恨不得要杀人。
所以看到洛修修如此,她本能感觉不太舒服。
凭什么我独自受了几天的气,你洛修修就可以这么高调,那我岂不是白受苦了?
所以王艳看准了时间,直接找到部门主管王世仁,同时就是她亲戚家的表哥。
洛修修这边,统计了满满当当的数据,而时间已经来到下午1点。
“干什么,干什么,都聚在一起干什么!”一声厉喝响起。
不少人听到这声音后,都下意识缩了缩脖子,因为这是部门主管的声音。
“你们这群人聚在一起干什么,下午1点了,还不回去工作!”
在主管的厉喝下,一群人很快散开,各自回到岗位上。
洛修修一个人啃着馒头,正在打表格。
“洛修修,我警告你,不是工作上的事情少管,有这功夫把你手头的任务给我先做完再说!”
主管来到洛修修身边,语气带着苛责。
“嗷~”洛修修随口应了声,但内心却直翻白眼。
谁不知道你王世仁的本事,我这边要是说任务做完了,你立马就会给我来一个新任务。
反正在咱们公司,你就是看不得我们闲下来,你就觉得我们闲下来就是工时小偷,就对不起公司一样。
可洛修修对自己发了誓,这偷外卖的绝不能放过。
她看着表格中的数据,将同事们被偷外卖的时间对比一二后,发现了规律。
被偷外卖的时间大部分都在晚上9点之后,偶尔也有中午或者下午的外卖丢失,但频率很少。
小偷频繁作案的时间是晚上9点,有段时间甚至达到了一天一次的地步,简直是无法无天,丧心病狂。
“我记得楼下外卖取餐处是有监控的,那么按照张律师的说法,只要找到那个人,定罪就好办了,问题是怎么找到那个人?”
张伟提供了办法,点一份高档一点的外卖就行了。
总价值不需要太高,1000-3000元足矣。
如果能证明偷外卖的不是第一次作案,偷窃罪的行为会有一个累加过程,一年偷窃行为达到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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