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 洛神!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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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204年,曹操因官渡之战取得了击败袁绍主力、袁绍吐血身亡的胜利,乘胜进取邺城。
邺城的袁军守将审配、苏由据险坚守。
曹军先作土山、地道强攻不下,又作围堑,决漳河水灌城。攻下后的邺城,已几成废墟。
曹操决定重修邺城作为自己的都城。他亲自审形度势、规划设计。
现在的邺城,已经和袁绍时期的邺城有很大区别了!
重修后的邺城东西七里,南北五里,分内外两城,有城门七座。城内建筑布局强调中轴线的安排,街道和宫室都根据中轴线规划为均衡对称的布局,结构严谨,分区鲜明。
城内一条建春门和金明门之间的东西大街把城市划为南北两区,内外两城。
地势较高的北区即是内城,这里是宫殿区。地势低洼的南区是外城,这里是居民区、商业区和手工业区。
内城区有三个巨大的建筑群,而且三个基本上是连接在一起的。
冀州牧府,五官中郎将府,平原侯府!
当然冀州牧府更为巨大,相比较而言,平原侯府以及五官中郎将府反倒像是偏院一般。
此刻,五官中郎将内府花园之中,却有一处僻静之所在。
只见佳木茏葱,奇花熌灼,一带清流,从花木深处曲折泻于石隙之下。
再进数步,渐向北边,平坦宽豁,两边飞楼插空,雕甍绣槛,皆隐于山坳树杪之间。俯而视之,则清溪泻雪,石磴穿云,白石为栏,环抱池沿,石桥三港,兽面衔吐。
见一美妇人,一身蓝色的翠烟衫,散花水雾绿草百褶裙,身披淡蓝色的翠水薄烟纱,肩若削成腰若约素,肌若凝脂气若幽兰。折纤腰以微步,呈皓腕于轻纱。眸含春水清波流盼,头上倭堕髻斜插一根镂空金簪,缀着点点紫玉,流苏洒在青丝上。
一肌一容下,足以倾国倾城,不是甄宓,又是何人?
在她面前,却还有一个四岁的孩童,身着一件锦服,头上束发,小眼睛里面倒也是不凡。
“娘,为何要学这《论语》?孩儿想去玩,父亲不是去狩猎了吗,又没人管我们!”
甄宓宠溺一笑,满脸笑靥的抚着曹睿的额头,打笑着说:“父亲去狩猎,与你学论语可没有什么冲突,现在娘先教你蒙学之作,等睿儿大些,学的可不止这些。”
曹睿嘴一撇,眼神相当幽怨。
“可钟毓不也是和孩儿一样,为何他不用学这些!”
钟毓是钟繇长子,现在也是曹睿这般年纪,此时,魏明帝哪有后世腹黑的模样,多是天真烂漫。
“钟毓你与你不同,你年纪尚轻,多学一点自然好,怎么连娘的话都不听了!”
曹睿扁着嘴,只好继续看着手中的竹简。
“心不在焉的,给娘读出来!”
“是!”曹睿翻了翻白眼,奶声奶气的读了起来。
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
看到曹睿开始读书,甄宓才安心的跪坐下去,反倒是拿起了手上的手绢看了起来。
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这小叔子怎能写出如此文赋,倒是让甄宓心惊无比。
甄宓乃甄家人,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对于文学,因为自身的原因,也有着分外的痴迷。
而一旦痴迷,自然便有之喜爱,之前甄宓是比较喜欢曹植文赋的,但曹植比之曹冲的文赋,似乎又要逊色不少。
自然,甄宓对曹冲也有些崇拜起来……
“夫人……”
“啊!”甄宓骤然一惊,回身一看,却是一位身着猎装的年轻男子,他面色红润,只是眉角有些狰狞,看起来有些桀骜与阴沉。
“夫君!”甄宓连忙给曹丕行了一礼,手上的手绢却是攒得更紧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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