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四章 离城 (第2/2页)
在王蛇走的第二天,将一切事情都办理妥当了的程境凌,便也在李兰香等人的送别下,离开了拒马城。
程境凌穿着一身墨色劲装,腰间别着亭山刀,后背斜负着一杆长枪,身下骑着夜煞。
夜煞的左右两边挂着一张大弓和一筒箭矢,后面还有一个包袱,包袱里面东西不多,只装了两身换洗的衣服和一些干粮。
程境凌带着的枪和弓,分别是李兰香和李镜光赠送给他的临别礼物。
枪名骄龙,乃是一杆龙头大枪,重一百八十八斤,下品百炼级别,可谓是枪中珍品了。即便以李兰香如今一州节度使的地位,也费了不少的力气,才寻到这么一杆宝枪。
俗话说,月棍年刀一辈子枪。
因为枪法比较难学,且枪法武技也大多都在军中,多是战场厮杀之法,还需要配合战马使用,所以江湖上用枪的武者很少,就连会枪法的都不多。
能用枪者,不是军方的人,便是高门大户出来的,有名师、有资源、有时间,才能把枪法练好。
如果说枪是上等兵器,在江湖上少见,那弓就是极为稀有了。
天元帝国兵甲皆不禁,唯一禁的,就是弓弩。
寻常江湖人即便出身再高贵阔绰,都绝不敢在明面上使用弓弩。
能用弓弩者,只有军方。
而且,在军中也不是随便什么人都有资格用弓弩的。普通士卒只有在战斗或训练时,才能持弓。想要将弓弩带在身上,至少也要是个偏将。
所以,李镜光赠弓给程境凌的同时,还给了他一张北戎军游骑将军的腰牌,方便他在外面行走。
弓名惊仙,弓弦由三根蚩蒙兽的大筋鞣制而成,乃百石巨弓,威力惊人!即便以程境凌此时的修为,运转兽神变,再催动金刚不坏之身,也不能将此弓拉满!
此弓乃是李镜光的珍藏,据他介绍,若将惊仙弓拉成满月,射出特制的箭矢,威力甚至不下于攻城弩,而且速度还要比攻城弩快许多!即便是武仙法相被射中,都必然破碎无疑!
可惜的是,即便以李镜光的修为和巨力,也只能将惊仙弓拉开八成左右。若是勉强拉满,弓身便会不稳,大失准头。
百石巨弓,完全拉开需要一万两千斤的力量!而想要不失准头,如常使用,则至少需要两万斤的力量!两万斤臂力,程境凌估计自己五阶都达不到,只能等六阶以后,再修炼些增长气力的武学,才能试试了!
惊仙弓的价值,还远在骄龙枪之上,甚至超过一些上品百锻兵器,几近于名器了!
这是李镜光知道程境凌修行速度快,才特意赠送他的,足够他用好久了。
骑着夜煞慢悠悠地在官道上走,程境凌取下惊仙弓试着挽了一下,用尽全身力气,却只勉强拉开了四成。
来来回回反复地拉着,就当是练臂力了!
爱不释手地抚摸着坚韧的弓弦,程境凌莫名想到了自己前世,小时候身体长得快,老妈给他买衣服鞋时,总是会特意买大一码,以防穿上几个月就小了短了。
这不是跟师伯送自己惊仙弓一样?只是有点太超前了,就像刚上小学,就把以后结婚用的西服都做好了一样…
程境凌走出二十来里地,来到了一座镇子上。
大雁镇,拒马城周边的小镇,因为距离拒马城只剩二十里地了,所以来往行商在镇上歇脚的很少。
此时天色甚至还不过晌午,程境凌却在镇上找了家客栈住下了。
将夜煞牵到后院交给小二看护照顾,程境凌吃了口饭,又去街上随便找了家成衣铺,买了件衣服换上后,便离开了大雁镇。
去哪?
只见程境凌开始往回走,于下午时,竟然又悄悄回到了拒马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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