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回京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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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乎是马不停蹄,太史信和赵紫雁风尘仆仆赶回了京城。
太史府在京城西郊,与其说是“府”,不如说是“宅”——无论是建筑规模还是风格都没有特别之处,灰顶低墙小院,院子里三间房。
太史信上前敲门。
开门的是个善目慈和的中年女子,这就是太史信的母亲。她一看到太史信,立刻伸手揪住他的耳朵:“臭小子躲哪里去了?”
太史信捂着耳朵可怜巴巴地说:“我爹让我去了一趟大理。”
太史信的母亲拧得更用劲:“你爹可没让你一走十个月!”
看着太史信疼得呲牙咧嘴,赵紫雁不由笑出声来。(太史信:这什么人啊)
看见赵紫雁,太史信的母亲停住了手,问:“这是谁家的千金?”
太史信揉着耳朵说:“这是飞龙将军的女儿,她母亲让我带她进京。”
“哦,”太史信的母亲把赵紫雁上下打量一番,“你和你娘一样漂亮,快请进!”看见愣在一边的太史信,她又拍了他一下:“愣什么,还不快去给你爹请安。”
太史德正在书房写字,太史信轻轻叩门,在门口磕头。太史德扶起儿子:“回来了就好,没遇上什么麻烦吧?”
太史信笑笑:“没有,只是我把飞龙将军的女儿带回来了。”
“嗯,”太史德似乎早就想到了这些,“你把她带来吧。我有话对她说。”
城南,秦监的丞相府书房中。秦监看起来也就五十多岁,他穿着绸缎褂子,一边品着杯中的茶,一边问坐在旁边的年轻人:“霍公子,这茶味道如何呢?”
坐在秦监旁边的年轻人脑袋挺大,脸部轮廓分明,有几丝刚毅之色,眼神却十分狡黠。他放下茶杯,说:“丞相大人,这茶自然是好茶,但喝到我嘴里就糟蹋了。说实话,我霍慎行品不出茶的好坏。”
秦监愣了一下,随即哈哈大笑:“哈,霍公子真是诚实!那你此次进京是有什么事情要办麽?”
霍慎行又喝了一大口茶,说:“我本来是打算进京托人帮我谋个一官半职的,不过在这里待了几天,果然是侯门深似海,我一穷人家的孩子,没有那些封侯拜将的亲戚朋友。所以我想去并州投军。”
秦监摇摇头:“现在正值用兵之时,从军是九死一生的事情,况且军饷也不多……这样吧,皇上的禁军缺个都尉,我给你写封信,你拿着它去找禁军统领冯迁,他自会安排好。”
霍慎行连忙起身下拜:“谢大人提携!”
秦监扶起霍慎行:“不必如此,你是小女的恩人,我这是应该的。”
……
故事要从几天之前说起。在杭州时,秦惠卿在家丁的护送下返回帝都。进入帝都远郊,秦惠卿自以为安全,心中烦闷就甩开了家丁独自前进。她途经一处客店,不知从哪里蹿出来一个强盗,自称杀人不眨眼“夺命血刀傻二郎”。众人不知道这个人是否杀人不眨眼,倒是都觉得这家伙挺二的,恐怕是“所有二货中最二的一个”,于是没人搭理他。哪知这个傻二郎拿着刀呼呼地挥了过来,砍死两个人后,店小二也不知去向。当时霍慎行正在津津有味地吃兰州拉面,因为舍不得那两小片儿牛肉,于是假装什么都没看见,继续吃面。秦惠卿也想跑,可惜傻二郎早就盯上了她,一下就扯住她的袖子,涎着脸笑说:“这么俊的相公,卖到富婆家里肯定能换不少钱……”
霍慎行终于吃完了面,他喝了一大口汤,起身要走。秦惠卿连忙叫他:“公子,救命!”
霍慎行看看秦惠卿,说:“我不是什么公子,一个穷小子罢了。我不想给别人添麻烦,也不想给自己惹麻烦。”
傻二郎大笑:“说得好!你小子把值钱的东西放下,我不为难你。”
霍慎行想了想,自己身上也没啥值钱的玩意儿,于是摸出一个玉佩,恭恭敬敬地送到傻二郎面前:“我就这个还值点钱,请大爷收下。”秦惠卿惊讶地发现,这个玉佩居然是太史家族的标志。
傻二郎一手抓着秦惠卿的袖子,一手拿着刀,腾不出手来接玉佩,他想了一下,把刀放到一边,空出手来接玉佩。
霍慎行把玉佩递过去后,还恭恭敬敬的弯腰鞠躬,忽然双臂抱住傻二郎的腿,往后一抽。傻二郎猝不及防,仰面摔倒。霍慎行跳起身,一下坐在傻二郎的肚子上,抓起旁边的板凳猛砸傻二郎的脑袋。大概砸了二十多下,把傻二郎砸死了。
恰在此时,一队衙役赶到,霍慎行和秦惠卿被带回县衙盘问。得知秦惠卿是相爷的千金,当地县令连忙腾出自己府邸中的上房给她居住,并派遣专人照顾。连霍慎行都沾光喝到了外地买来的好酒。两日后,当地县令除了派专人护送,更给了霍慎行不少盘缠。
路上,秦惠卿坐在马车里,霍慎行坐在前边一边赶车一边唱着歌:“伤不起啊伤不起……”自娱自乐。
秦惠卿忽然隔着帘子问霍慎行:“你和太史信相识麽,怎么会有他的玉佩”霍慎行没回头,说:“他是我兄弟,怎么,你也认识他?哎,这家伙还是这么喜欢和美女打交道诶……”
秦惠卿听了,想了想,说:“我以前认识他,现在……”
霍慎行一听这么幽怨的话,就大概明白是怎么回事了,他打了个哈欠说:“太史信对兄弟是极好的,对女孩子嘛,可能就有点迂腐吧,你也别怪他,他有很多事情不懂,或者做不来的。”
秦惠卿听了,不再说话。剩下的旅途就只听见霍慎行自娱自乐的歌声:“这是最后的斗争,团结起来到明天……”
“轰!”巨大的礼炮声响起,甚至皇宫的柱子都仿佛随着这声音而颤动。京城北门,女皇秦峻率领文武百官迎接得胜归来的大军。算来这次和鲜卑人的战争历时半年多,大战六次,小战四十余次,鲜卑军损失八万余人,汉军也伤亡六万多人。
骑马走在军阵最前列的是一个身披铠甲却面貌文气的年轻人,太中大夫司马康,这一战他作为主帅,在人数和战斗力都处于劣势的情况下,取得了4:3的惨胜。
司马康身后是两个十足的武将,左边那个身高九尺(这里一尺按23厘米计算),褐色头发,虎背熊腰,此人名叫彼得(他喜欢自称为大彼得)乃是欧罗巴商人的后裔,贫民出身,与太史信是旧相识,此战中,他挥舞着七尺长剑,力斩多名鲜卑校尉、都尉,使鲜卑军阵脚大乱,为汉军的冲锋创造机会;右边的人黑脸大胡子,双手环抱一支丈八蛇矛,身背弓箭,他自称郭老黑,是长白山中的猎户出身,有次太史信在山中遇到黑瞎子,凶险万分,幸亏老郭帮忙。这次郭老黑率部阻击鲜卑精锐骑兵,用箭射、矛刺杀死鲜卑众多中级军官并主将拓跋颖,帮助彼得率军合围鲜卑骑兵,战功卓着。
军阵在城北“点将台”处停下,司马康跪下,双手高举“大将军印”,女侍郎蔡萧萧将大印呈交女皇。
女皇秦峻接过“大将军印”,起身:“司马爱卿功勋卓着,封奋威将军,关内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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