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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貔貅之师 (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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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后队正踹了一脚他的屁股:“愣着干嘛?不想死就赶紧冲锋,骑兵冲过敌阵,等他们重新组织阵型,畏战不前者,将全被敌军骑兵收割。”

新卒的心思玲珑,经队正提醒,瞬间明白过来,难怪老兵不要命的冲锋,原来是为了活命啊!

脚下不再踯躅留力,迈开双腿,撒丫子往前冲去,若能活着,谁愿立等无常索命?

新卒速度风驰电掣,后发先至,耳旁风声急促,两侧景物速退,老兵纷纷被其超越,众人目瞪口呆,瞠乎其后。

四百步~

双方军阵相距甚远,弓箭手暂时无法发挥作用,再进二百步,才能进入射程之内。

届时,双方弓箭手互射数轮,他们人多势众,势必占优,再加上对方骑兵马射,因为脚下无处着力,故而箭矢的射程不会超过百步,中间相差甚远,所有人信心十足,优势在我。

薛德音拔剑下令:“弓箭手准备。”

隋唐时期的军队中,有个较为奇怪的规矩,长剑一般是高阶将领,或是王公贵族的专属武器,中低级将领一般佩刀。

骑射是每个骑兵的必修课,但薛德音率的这支骑兵,身上并未携带弓弩箭矢,反而背着一面圆盾。

这是他统兵多年总结的经验,步、骑混合驳杂时,骑兵要利用其机动优势,迅速突袭,骑射非但射不远,准头亦会更差。

骑兵分身乏术,射箭只会影响突进速度,从而丧失他们最大优势,将其留给专业的弓箭手,快慢结合,远近配合,毙敌概率居高不下,屡次挫败瓦岗匪军,就是最好的证明。

薛德音心目中,这才是步、骑混合军的正确打开方式。

弓箭手因为没有携带重武器,身上盔甲主要也以皮甲为主,故而冲锋速度极快,紧随骑兵后尘,两者相距十数步距离。

听到将军命令,弓箭手立即取下大弓,张弓搭箭,将其拿在一只手中,脚下丝毫不停,甩开臂膀,没命冲锋。

三百步~

突然,一道身影越过他们,迅速狂奔,新卒肩膀扛长枪,一握着长刀,内心不断吐槽,若非该死的武器碍手碍脚,速度还能提升几分,双手抓着武器,甩不开膀子,以至于冲锋速度也被影响。

身后的弓箭手瞠目结舌,这哥们儿是个傻逼吧?

见过不要命的,没见过这么不要命的,莫不是脑袋被门夹过?

泥土被马蹄踩的非常松软,脚尖踩在上面,霎时下陷,无处借力,一鼓作气后,弓箭手的速度渐渐放缓,与骑兵的距离逐渐拉开。

为了赢得战争,保活活下去,弓箭手再次爆喝,他们只能拼命冲锋,若与骑兵拉开的距离过大,待会箭雨落下,恐要伤及友军。

没了骑兵掩护,他们的性命危如累卵,弓箭手发出最后呐喊,隐有势不可挡之态。

从远处观望,朝廷大军犹如奔泻的黄河之水,汹涌澎湃,撼天动地,脚下卷起的尘土,犹如狂风来袭,黄沙漫天。

貔貅之师,力拔山兮!

(感谢秦书墨染、吉小凡的打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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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另有名叫..X.来自QQ阅读的读者,作者百度半宿,实在不知X那个字母怎么拼音,以至于两天都没道姓感谢各位大大,还请包容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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