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 简直就是一个奸商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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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已经写好的十章,我马上托印书局印刷,尽快出书。我们以十五天为期,每十五天出一本,直至县尊将全书写完……”
“等等。”孔方喊停。
“先生,依你的意思是十章合一本?”
“是啊。”洛先生一脸理所当然。他拍了拍书桌上的《西游记》手稿。
“十章正适合装订成一本。”
孔方咽下一口口水,“先生,就这一本你就打算卖一两银子?”
洛先生望着孔方,眼神有些怪异。县尊怎么回事?
嫌书卖便宜了?
“县尊,一本一两子差不多了,它就是这个价。”
孔方感觉自己脑子嗡嗡的,他机械地计算着一组数字,全本《西游记》有一百章,按洛先生拆解法,它可以拆为十本书。
一本卖一两银子,十本就是十两银子,若一本能卖十万册,十本就是一百万册,一百万册乘以一两,等于多少银子?
快说说,它等于多少银子?
洛老头,你特么文人风骨呢?
你简直就是一个奸商!
不过,我喜欢。
孔方压抑不住自己情绪,激动得手脚都在颤抖,大脑紧张地计算着另一笔帐。四大名著他都读过,其中《红楼梦》就跟《西游记》一样熟读。
还有兰陵笑笑生的旷世杰作,他亦能“写”出来,还有《西厢记》、《茶花妇》、《罗密欧与朱丽叶》、《平凡的世界》……
他拉开一串书单,如无意外,他凭“写”书卖书就能混成大兴朝首富。
一时之间他真有挂印而去,闭门“写”书之意。
幸好他理智还在,自由职业再风光,都不如铁饭碗香;文人骚客面子再大,也不如知县面子大。
权力,不论在前世,还是在大兴朝,它都是至尊。
就以洛先生为例,如果孔方只是一位会写书的文人,他绝对不会对孔方毕恭毕敬,以他的身份表示一下欣赏,就已经天大的恩惠了。
甚至他都不敢将《西游记》拆分后仍然开价一两一本。
他曾听说云雀写了一本纯属扯淡的《祥瑞》,竟然卖到三两银子一本。难道是清河人不识货吗?
当然不是,反而是因为他们太识货了。
当然他识的不是《祥瑞》的价值,而是云雀本身的价值。
如果云雀没有官身,《祥瑞》一书用来当手纸都嫌纸上沾有墨迹。
至于那首《嘘嘘诗》,它将不是荣耀,而是有辱斯文。
“好吧,一切按你的办。”孔方灌了一杯茶强行让自己冷静下来,决定先让《西游记》试试水,至于其他的书,以后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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