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4章 斯塔茜要结婚了(5K)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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棺材制作好了。
但新的问题又来了。
火龙尸体太大,以黑龙杜奥的能力根本无法将其传送过来。
目前可用的方法有四个。
第一个,重新挖坑,把坍塌的熔岩地下世界挖掘出来,然后在那里进行尸鬼炼制。
问题是工作量大,而且坍塌充满了不确定性,谁也不知道挖着挖着,上面还会不会继续往下压,殿堂级肯定是压不死的,就李奇的身体强度,比钢铁硬多了,现在出行穿盔甲也是装饰多过防御效果。
只要继续坍塌,这个方法就不可行。
第二个,把火龙尸体分割,一块块的运送出来。
这里又牵扯到新的问题,火龙的尸体很坚固,除非霍夫曼亲王愿意把肋骨借给他,否则李奇手里没有趁手的兵器,空有龙尸而无任何办法。
第三个,提升自己的实力。
等精神力量再上一个新台阶,到时候自然而然的能转移这种超大型的对象,500点精神单位转移不了,但也不是差很多,他猜测大概700点就能转移,这里有一个原因,黑龙杜奥使用传送,以及带着李奇使用传送都属于“自己人”,消耗也才20点而已,火龙的大小是黑龙杜奥的几十倍,消耗肯定更夸张。
第四个方法,李奇不用在乎雷霆城那边是什么反应,直接过去挖,把尸体挖出来,然后堂而皇之的制作尸鬼。
这个方法的可能性为零。
也就整下第三个方法还能用。
他虽然不能一瞬间提升自己的精神力量,但他可以用“电池”啊。
……
豪猪领。
8月底,天气炎热。
大量的奴隶在猴岛接受训练,并分配到李奇麾下的领地之中,而这种转化和训练不是一蹴而就的,每天都有人被分配过来,当然也有人不合格再被送回猴岛上。
二进宫,待遇就不用想了,李奇大人不是开善堂的。
想要好好过日子的肯定欢迎,但如果刺头,或者想搞点小动作,轻则回炉改造,重则直接进炉当燃料。
斯塔茜甩了甩自己的手腕,在椅子上伸了一个懒腰。
能让世界上百分之九十女性羡慕的极佳身材,随着她一个夸张的动作展露。
超凡者也无法适应长时间的办公。
而她面前的桌子上已经摞起了厚厚一沓处理完的文件。
她抓起桌子上的誓约之剑,来到城堡的院子里。
骏鹰火箭正在树荫下乘凉。
从豪猪领到铁谷、猴岛,再到水涧地,基本上都是火箭的地盘,没有李奇的约束,想去哪儿去哪儿。
每个人都知道火箭是领主大人的坐骑,它出现时,自然有专人负责喂食。
看见斯塔茜走过来,火箭支起身体,缓缓走到她身旁,用脑袋蹭了蹭。
不用误会,火箭大人是不可能背叛自己主人的,就算知道眼前的金发女人是主人的配偶,火箭大人也懒得搭理对方。
配偶?咱火箭大人可是有很多的,今年又多了一大批的配偶,那几天可真是马腿发软,否则的话火箭也不可能单单把沙漠列为自己的禁区,甚至最近几天看见豪猪领的小马场,都有些害怕,快产生心理阴影了。
火箭不理解人类的情感,血脉亲缘它倒是懂一些,之所以对斯塔茜客气,是因为它之前撒欢的时候遇见了斯塔茜练剑,便觉得好玩冲过去吓唬吓唬她。
没想到斯塔茜忽然一剑砍过来,掀起了一阵足以影响火箭起飞的风暴。
堂堂火箭大人被打服了。
之前李奇就说过,斯塔茜也可以骑骏鹰,毕竟是自己人,车钥匙给了,媳妇随便开,但火箭一直不答应。
作为高智商跑车,火箭也是有尊严的,不过被打服以后就不同了。
这是女主人,必须亲近!
哟,咋还拿着那把剑呢,快用脑袋蹭蹭。
斯塔茜轻轻抚摸着火箭的脑袋,嘴角带着微笑,能被李奇的坐骑接纳,她也觉得很高兴。
“斯斯斯……塔茜大人!”
慌乱的声音从背后传来,斯塔茜转过头。
一身长袍,歪戴着宽沿帽子的小女生赫尔,红着脸看着斯塔茜。
她也是唯一一个将法师之手完全应用于自己生活中的人,不是她懒散,而是她根本没有手和脚。
赫尔作为目前最具有魔法天赋的学徒,一直很得学者们的宠爱,尤其是托马学者。
至于为什么不是唐克斯学者,因为在教导了赫尔几个魔法以后,唐克斯学者发现,赫尔的学习能力好像到了极限,完全做不到李奇那种一点就通的水准,魔法的公式排列,模型建造,咒语构建等等,依靠死记硬背是不行的。
套公式也没用,反而会发生很多难以预料的情况。
纯粹是天赋问题。
血脉传承是祖先遗留下的恩泽,而魔法也是一种传承,看似无门槛,实际上学魔法比血脉传承困难的多。
毕竟,血脉传承只看身体状况,能不能生出孩子。
但魔法公式,学不会就是学不会,逼急眼了也一样。
托马学者喜欢她也是有理由的,因为托马学者自己的魔法学的也不怎么样,用李奇大人的话来说,就是学渣抱团。
不过,不得不承认托马学者是另一条路上的天才,同样没有多少钻研天赋的赫尔,却可以凭借着精神力量强大这个优点,作为助手和小白鼠,及时的帮托马学者测试,而且魔法阵就是一个死记硬背,符文也是熟能生巧,至少比学魔法简单。
“赫尔啊”斯塔茜微笑:“怎么了?”
以往的斯塔茜是个单纯的将军,在战场上,她的统帅力甚至高于男性。
但最近为了李奇,她按下心处理各种事宜,气质也从将军慢慢朝着统帅的发展,气质有了很明显的变化,不再杀气外漏,如果其父亲刘易斯看见,一定会认为自己的女儿中了迷魂术。
赫尔说道:“我、我听阿克克说,您马上就要和领主大人结婚了?”
“是啊”斯塔茜轻轻点头,眼中也有憧憬。
她在家中时非常受宠的,从小没有母亲,又是最小的孩子,长辈们非常的疼爱她,身为兄长的博德虽然性格怪异,但也一样会纵容她。
最明显的表现就在她不爱穿裙子,喜欢穿盔甲,喜欢骑马,甚至于成为了女将军,长辈们也没说什么。
以往遇到的男人都会因她的外貌以及鳄鱼家族的名望被吸引,但又会被她蛮横的战斗力吓退。
就是要打!
我找的男人肯定要比我强,软脚虾凭什么娶我。
直到遇到了李奇,双方是有亲缘关系的,不过这在路雷亚大陆算不上什么,亲兄妹的结合比比皆是,只是鳄鱼家族习惯找盟友,联姻是必要手段。
从遇到李奇,一剑将其劈飞,再到听着李奇的故事,惊叹着他从一个乡下男爵成为雄霸一方的大领主。
当初李奇还没有这些势力和财富时,斯塔茜也答应嫁给他,她要嫁的男人必然是个英雄,而不能是个嘴上天花乱坠,实际上一踹就废的草包。
没什么一见钟情,只是每次相见,都会觉得对方非常合适,两人的相处状态很舒服。
适合便是适合。
说起来斯塔茜还知道自己的好友法米喜欢李奇,从自己还没动心之前,她时常会有一种自己抢了好友心上人的负罪感,毕竟当初是她求法米帮忙写信,那时法米毫不掩饰对李奇的爱慕。
甚至斯塔茜也想过,直接撮合他们两个,因为她不是很想和一个会咬文嚼字的男人结婚。
可她发现李奇竟然还挺有意思的,平等对待,也不会要求她穿裙子,或者必须走两步就咳嗽,等反应过来时,她已顺应着内心和家族长辈的要求,与其订婚。
法米的父亲只是骑士,肯定不敢对她呲牙,但她那种愧疚却从未消失。
再到后来,法米还找了一个名李奇·乔夫的未婚夫,一个真的名不见经传的小家族,彻底没落的那种,据说他舞会也是硬着头皮蹭进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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