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庆祝生日 (第2/2页)
杨文迪入住有风客栈几天以后,与客栈中的几位房客也熟悉了,特别是客栈中的几位女孩,本身年龄差距也不算大,就比较谈得来。
房客中的大麦,真名周晴天,是个网络作家,性格有点宅,略有点社交恐惧症,经过这段时间与几位房客的交流,也渐渐的融入有风客栈这个大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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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大麦的生日,于是约了客栈中的四位美女一起休闲娱乐,上午她们一起闲逛了附近的景点,下午在古城里买了许多纪念品,到了傍晚,四人一起来到了胡有鱼驻唱的酒吧庆祝。因为知道谢晓夏晚上没事,杨文迪就给他打了个电话,让谢晓夏也赶到了酒吧。谢晓夏在这辈子几乎从来没有来过酒吧,见杨文迪招呼,也就赶了过来。
等几人落座,胡有鱼就坐上了他日常驻唱的位置,为大麦演唱了一首为大麦写的歌,大麦激动万分。
“夏夏,有没有新歌,也来一首。”胡有鱼邀请道。
“行啊,我也来一首。”像这样的音乐酒吧,最适合唱民谣歌曲了,而且这类酒吧中的客人,喜欢民谣的客人也特别多。谢晓夏接过胡有鱼手中的吉他,他选择的歌曲是赵雷作词作曲的《成都》,不过他把歌名改成了《古城》,地名也做了修改。算是歌曲的本地化吧。
“让我掉下眼泪的,不止昨夜的酒。让我依依不舍的,不止你的温柔。余路还要走多久,你攥着我的手,让我感到为难的是挣扎的自由......”
“和我在古城的街头走一走,直到所有的灯都熄灭了也不停留。”
作为一家音乐酒吧,那音响设备必定是一流的,谢晓夏的嗓音条件不错,演唱技巧极高,演唱的效果自然是杠杠的。于是再来一遍的喊声响彻整个酒吧,这可是原唱,真正的原唱。这种歌曲,哪怕上了大舞台,也是属于C位的角色。于此同时,还有不少客人打赏。民谣这类歌曲算是小众类型,但是喜欢民谣的爱好者,绝对是铁粉,每一首优秀的民谣出现,就像是他们狂欢的日子。杨文迪是第一次听到谢晓夏唱歌,她知道谢晓夏唱歌很厉害,但真的不知道这么厉害,她也是一位民谣爱好者。
应客人们的要求,谢晓夏又演唱了一遍《古城》,再次享受了一遍热烈的掌声。
“下面由我们的好友娜娜,为大家演唱一首。”
“有请,娜娜小姐。”说着把位子让给了娜娜。娜娜的吉他水平不怎么样,所以用了U盘中的伴奏。
随着伴奏声响起,“彩云之南,我心的方向,孔雀飞去,回忆悠长。玉龙雪山,闪耀着银光,秀色丽江,人在路上......”
由于有了完整的伴奏,加上一流的音响效果,娜娜的表现更上一层。这首歌本身属于通俗歌曲,但是带着明显的当地民族音乐的特色,让人听起来不由得眼睛一亮,赢得了一片掌声,不亚于刚才谢晓夏演唱时候的结果。
“最后有请胡有鱼先生再为大家演唱一首。”娜娜邀请胡有鱼。
胡有鱼拿起吉他,坐上他的位置,弹起了吉他:“没有什么能够阻挡,你对自由的向往,天马行空的生涯,你的心了无牵挂。穿过幽暗的岁月,也曾感到彷徨......
当你低头的瞬间,才发觉脚下的路,心中那自由的世界,如此的清澈高远,盛开着永不凋零,蓝莲花......”
今天是有风客栈房客们的狂欢,也是所有酒吧客人们的狂欢,一口气听到三首经典的原唱,可是第一次碰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