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忆章:以此枪为名 (第2/2页)
“嘛,也不能这么说。毕竟能在民间广为流传也说明其有一技之长”
“一技之长?”米奈歇尔重复了这个词:“是,我承认它们很厉害。以为自己是公鸡,所以每天太阳升起都要嚎叫的公牛、因为游得太快导致渔人捉不住的鲑鱼,以及吃过的草地寸草不生的羊!这种东西我已经受够了啊!求求你,梅林老师,去找兰马若克吧!”
“呜,说出来怕你不信。你现在在民间已经有了一个全新的称号——”梅林表情严肃:
“——怪物猎人!”
嘭!
想站起来换一个地方晒太阳的米奈歇尔一个趔趄倒在了地上,在卡美洛的草地留下了他的痕迹。不敢置信地抬头看着梅林:“你们是魔鬼吧?!”
“而且”梅林的表情突然郑重了起来:“兰马若克也因为讨伐它而身受重伤。”
“哦?”米奈歇尔心中一动,握枪的手紧了紧:“那倒有点意思。方向,地点,目标,告诉我吧。”
“放心,我会让贝德威尔带你去的。”似乎是想到米奈歇尔的路痴属性,梅林头上流下一滴冷汗:“你只要跟着他就行了。”
“还有——”米奈歇尔看着中午的太阳,身上的铠甲在阳光照耀下闪闪发光:“如果我一去不回,莫德雷德就拜托给您了,梅林老师。”
“呜,其实不用说得像是交代后事一样的”
“不,”米奈歇尔摇了摇头:“能让兰马若克受重伤,让其他人去也仅是送人头罢了。圆桌中便只有我方能与其一战,甚至胜负也只有五五分”
“那个”
“我知道的,梅林老师。这是我身为第一骑士应尽的责任。我的枪,大概也会因此而闪耀出最后的光辉,这对于生命已经进入倒计时的我来说也是最好的结局了”
“那个,萨尔帝修”梅林有些小心翼翼的:“其实兰马若克是在讨伐前因为饮酒过量摔下马才重伤的”
米奈歇尔:“”突然好想打死这老头!
就这样,骑士迎着光辉,向着宿命中的敌人出发,大概。
---------------------作者的日常吐槽--------------------
PS:注1处实在不是我毁人设。不管是剑米还是枪米生前的故事都是以《亚瑟王传奇》为蓝本,而在这本书中梅林就是全知全能甚至可以看到未来的存在。
PS2:注2处的名字我一个都没改,原文抄下来。所以写书的人是个起名废吧!
PS3:三眼猫妖即亚瑟王传说中由猪妖生下的猫妖(我也觉的这个东西猎奇),梅林的使魔——凯茜帕鲁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