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章 试探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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喊出混子的名号属于道个腕儿,接下来就可以谈一谈了。
王默行觉得没什么可谈的,换做平时直接就动手了,可现在形式不同,一对一他也没有能按得住张传琦的把握,而且他手里还有个包,只怕里面有凶器。
所以只能先观察,徐徐图之。
“你跑什么?你到底犯了多大的事?”王默行问。
“我身上没什么事,是你们非得逼我,我就是个跑腿的。”张传琦口齿流利,与之前截然不同。
“你给谁跑腿?是谁让你在纹身店门口转悠放风的?”王默行继续问。
“跑腿就是跑腿的,跑腿的哪知道那么多?你们想知道自己去查,老围着我转干什么?”
这话差点给王默行逗乐了,心想张传琦还给自己定位了,认为警察不应该为难一个跑腿的,真不知道他这套理论是和谁学的,显然跑偏了。
混子里面有一套潜规则,就像古代战争前不斩来使一样,在混社会的人如果想办点事情,参与的人也分三六九等,一旦出事什么等级的人就该负什么样的责任。
组织牵头的是领事的,如果是组织打架斗殴他就是主犯。领事的下面有张罗事的,就是负责召集喊人分发打架用具,只比主犯低半格。
再往下参与事的分的就更细了,还拿打群架来说,能拎着东西上去真打的叫兄弟,不拿东西空着手,但抡拳头上的叫哥们,什么都不敢站在那里摇旗呐喊的叫朋友。
这些人都不是白来,打架后领事的要安排吃饭,根据出力程度分发钱物。
到了发钱时领事的会问张罗事的,今天来了几个兄弟?几个哥们?几个朋友?兄弟能拿一千块钱的话,哥们就是五百,站在那里摆阵的朋友就只能拿二百了。
跑腿的也是这个意思,属于在社会上办事干活中最低档次的,一般不涉及到案件本身,从他身上也问不出什么有价值的东西来。
张传琦说这话的时候表情还显得特别不解,好像受了委屈似的,他觉得自己不应该受到嫌疑人的待遇。
“你既然是跑腿的,我也不为难你,你把安排你跑腿的人说出来就行。”王默行的想法很简单,顺着他的话说下去,让他放松警惕,再找机会抓捕。
张传琦的手一直伸在包里没拿出来,这一点让王默行不敢妄动。
“文蛤让我去纹身店看一眼有没有人,结果店里的玻璃不透明,我就趴在上面往里瞅,就被你们抓进来了。”张传琦说。
“文蛤是谁?”王默行问。
文蛤是一种贝壳,算是北连市的特产,形容人的话一听就是外号,王默行在脑海中过了一遍没想起来有人叫这个外号,怀疑是张传琦编的。
“你连文蛤都不知道?你干了多长时间警察?”
张传琦显出一股不屑的表情,甚至还挑衅的问王默行工作时间,仿佛觉得王默行是个什么都不懂的新丁。
这个态度不是装的,这个表情也是自然流露,王默行观察张传琦的反应,文蛤在他心中绝对有分量,对他来说犹如指路明灯般的存在,反倒是自己不认识文蛤让张传琦轻视了。
可王默行真不知道文蛤是谁?如果是个岁数大的混社会的人,那么现在估计早就金盆洗手了,也许张成会能知道这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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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默行把文蛤的名字记在心里,看张传琦的样子不像是撒谎,这是个关键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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