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开堂与夜袭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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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晚等钱家解决了那些烂事, 王怜儿也被安排在原属于二房的房子休息后,钱光宗在把赵秀红的晕头转向后, 不知怎么说起了她被赶回娘家的事很可能是被张桃花陷害的,因为当时只有张桃花接触过她的身体。
然后又说张桃花很可能是知道了自己的身世,对大房敌意很强,这次赌坊、王怜儿、教书的东家、甚至赵秀自己会过来闹,经过他询问推敲, 很可能也跟她有关,还感叹不知道她以后会做出什么害大房, 把赵秀说的怨愤冲天后就跟她保证。
只要她能把张桃花解决了, 不再对付大房, 他就彻底离开王怜儿,那对外室子女也不会认, 连族里对她的处罚, 他都会想办法解除掉,面对这个保证, 背负着族里、外室、钱光宗马上要当主簿了三座大山的压力下。
赵秀壮起胆子,拿着菜刀偷溜进没养狗的张家, 准备威胁张桃花, 却没想到张桃花屋里不知怎么有只猴子在,在她威胁张桃花时抓向她的脸,令她手里的菜刀被张桃花反抢了过去, 并趁猴子纠缠她的时候。
跟那天被诬陷一样, 突然闻到一股酒香后晕了过去, 再醒来后她被张桃花捆绑住,塞住了嘴,然后不停折磨羞辱,边念着自己曾经怎么欺负她、奴役她、羞辱她,边每念一声给她一刀,把她全身用菜刀划得都是血痕。
她的双腿更是都被割烂了,她却因为被堵住嘴不能呼救痛嚎出声,如此直至她的双腿彻底被砍断,她以为自己死定了的时候,外面忽然燃起大火,一直没睡的张桃花第一个逃了出去,她为了求生,忍着身体伤痛,滚进火焰中。
等身上绳索烧断立刻往外爬,这才得救,却没想到回到安心的家中才知道,去威胁张桃花、起火都是枕边人为了和贱人名正言顺、天长地久的算计,又说出王怜儿本是青楼贱籍,被钱光宗赎身后养在外面。
还不知什么时候办了婚贴,生了一儿一女,因此她还要告钱光宗停妻再娶,与贱籍女通婚等罪,然后在县令、师爷的追问下,把怎么潜入张家,怎么昏迷、怎么被折磨、断腿,火场出来后怎么伤好的那么快,还只有腿伤的经过说了个清楚……
如此赵秀说完后,再来县城路上已经做好决定的张大河也把钱光宗告了,作为苦主的他把自己房子被烧,为了赵秀的伤赔偿钱家银子,母亲惨死,女儿重伤等事都诉说了一遍,要告钱光宗纵火杀人伤人,十恶不赦之罪。
等问到张桃花时,张桃花则辩解为没有捆绑折磨赵秀,屋里也没有猴子,只是反抗时不小心反伤到了赵秀,后来因为伤人后外面就起了大火,来不及救人就逃出去辟火了,所以不是为了平日琐碎事报复赵秀。
钱光宗更加无耻,两名原告所说桩桩件件都不承认,先是辩解赵秀拿刀出去胁迫他人和起火时他在家里,直到起火后听到人声沸腾,才出去查怎么回事,见是着火了忙回家通知家人,家里人担心他手脚无力,灭火时出问题。
让他在家看家,其他人去参与灭火,张家老婆子死时他也在家中,休弃赵秀是父母不想养个残废做的主,他为了孝道自然不能忤逆父母,王怜儿那他为其赎身没错,但没有通婚,只是买来服侍他的,他当初单身在外教书,起居多有不便。
才买了个人服侍自己,所生两个孩子也没有记入族谱,入籍等,桩桩件件说得有理有据,还称此事家里人都可作证,他的父母钱八亩、唐桂花就在堂外听审,这时当然喊出声,说钱光宗说的都是事实。
最后作为证人的张兰青竟出面说赵秀和她爹所说都是事实,她当初睡在张桃花临屋,因脚步声惊醒,以为进了小贼,拿着烧火棍跟过去后却看到妹妹屋子里多了一只猴子……
如此讲述完血粼粼的案经过后,又说她吓坏了,完全没想到妹妹竟然如此残忍恶毒,怕极了她,匆忙从屋子里逃离,却正好在夜色中看到钱光宗拿着水桶往他家房子上泼了什么,随后房子和柴火垛被他用火折子点燃。
没想到钱光宗敢这么做的她,经过张桃花、钱光宗两人前后惊吓,怕的全身软,勉强用各种声响惊醒了奶奶、父亲逃离火场后,就吓得躲在鸡窝里不敢出声,很害怕她说出真相的话,也会跟赵秀一样被张桃花伤害。
没想到当日午前,她躲在鸡窝里想以后该怎么办?怎么才能逃离张桃花身边的时候,鸡窝顶棚忽然被撩开,然后钱光宗拿着一根手腕粗的棍子直接殴打她的头部,她当时眼中全是血的昏了过去,再醒来已经……
听到她作证的话,县令又跟追问赵秀似得,追问了一遍她事经过,她的伤在哪里,怎么没有疤痕等,然后结果都没判,就宣布天色不早,很多证据都没找齐,或许还有其他证人,因此决定择日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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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完事情经过后,钱耀祖痛苦的抓抓头:“赵秀、钱光宗俩人可能扯谎,兰青那孩子从小到大就是个好孩子,绝不可能在这事上诬赖亲妹妹,所以尽管县太爷没判,但我想恐怕赵秀所说她做的那些都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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