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当律师 (第2/2页)
乔治不以为然,他十分傲慢地说道:“自从《江宁条约》签订后,香港岛已经完全属于联合王国,此地再无华人私产!”
法庭上,姚祖长誓死力争,他不愿意把祖上留下来的基业拱手让与他人;而乔治依据《江宁条约》相干规定做护身符,强取豪夺。期间,在法庭辩论时,乔治态度蛮横,毫不讲理,在翻译的过程中,郭宗堂十分生气,他实在看不惯乔治那目无一切的蛮横态度。
这起民事诉讼的案件,从一开始,郭宗堂就觉得,姚祖长是对的,他是在维护自己合法的权益。可是,法庭不顾实际情况,竟然宣判乔治胜诉,而姚祖长败诉!郭宗堂在做翻译的时候,他心里非常恼火,觉得在这场案件的审判中,法官没有尽到公平、公正,而是袒护乔治,做出了不公正的判决。郭宗堂真没想到,在香港这样一个文明开化的社会里,竟然也存在着如此不合理的地方。从这件事情上,郭宗堂意识到了,国人在香港根本就没有地位!
还有一起令郭宗堂感到很恼火的一件事情。那是一起外国人酗酒的案件。当时,一名外国人酗酒,估计喝了不好,晚上走在大街上,摇摇晃晃、东倒西歪。就在这时,迎面走了一位年轻的中国女子。这名外国酒鬼拦住了她的去路,他凭借者,一身酒气,肆无忌惮的,调戏这位女子,他对女子动手动脚,撕扯她的衣服,女子情急中大喊“流氓,抓流氓!”并进行反抗。她用力推搡,企图拜托酒鬼的纠缠。酒鬼岂能罢休,他一把抓住女子,挥起拳头,打了过去,女子顿时被打倒在地。酒鬼趁机将女子摁倒在地上,准备施暴。
“救命,救命,不要,滚开!”
女子拼命呼喊。酒鬼狠狠地掐住了女子的脖子,直到她停止了呼吸……
事发后,酒鬼被女子的家人告上了法庭。从这起案件看,中国女子明显是受害者,是冤枉的。作为法官,就应该公正地审判,严惩犯罪分子,可是,法官非常袒护拿命外国酒鬼,只是轻描淡写地宣布,将之拘留半个月,然后无罪释放。反倒是那个女子不对,故意骚扰、勒索,对方。女子家人对审判结果强烈反对。当时在场翻译的郭宗堂感到不可思议,法官为什么要作出这样的判决?他实在想不通。
为此,郭忠堂决定,要认真学习法律,利用法律来维护自身以及国人的利益!为此,他买来了英国法律的原本以及相关的书籍,不停地阅读、理解、背诵。
郭宗堂经过刻苦地学习,已经掌握了大量的英国法律知识他觉得是该申请律师资格证的时候了。于是他找到德瑞克。
“先生,我现在能否用申请律师资格证?”
“当然可以!”德瑞克爽快地答应答应道,“你可以先到律师管理局注册登记,经过审核批准后,才会入职。”
郭宗堂连连点头。很快,他就来到律师管理局。此时此刻,郭宗堂心里很激动,他不断憧憬未来,觉得自己一旦成为律师,就会为国人伸张正义,免于老外的欺负压榨。但是,这并不是他的初衷。其实,他真实的想法是,将来作了律师,势必会设计一些中英两国官方或者民间的纠纷。尤其是官方纠纷。通过处理这些纠纷,他就有可能接触朝廷命官,从而为实现自己的理想奠基基础。
香港律师管理局。
“你找何人?”一位金发碧眼的小姐问道。
“对不起,我不是来找人的,我要申请作辩护律师。
“你?是你要申请码?”小姐用异样的眼光打量着郭宗堂。在她的眼里,凡是来这里申请登记的都是西方人,还没有遇见过中国人。看着小姐的眼光,郭宗堂不解地问道:“为何用异样的眼光看着我,难道我就不能申请注册律师?”
“对不起,当然可以。请你把资料留下来,经过考核审批以后,你才能成为一名律师。”
走出管理局,郭宗堂心里七上八下,他不明白那位小姐说要考核,具体内容是什么?为了弄明白这个问题,他又找到了德瑞克先生。
“德瑞克先生,申请律师资格还要进行考核吗?一般都考核哪些内容?”
“主要涉及法律规定,律师辩护取证、辩护的基本常识等。你好好准备一下。”
要说考察法律条文,郭宗堂一点压不担心,经过一点时间的紧张学习,他已经对这类问题非常熟悉了。对于郭宗堂来说,最大的不足就是,他没有临场的经验。没有法庭上应变的技巧。为了顺利通过这次考察,他向格雷拉斯提出了一个请求:“先生,我想旁听一下您出庭辩护的过程,不知是否可行?”
“可以,没有任何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