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写作文杂记 (第2/2页)
是人,就都会有感情。文字不能表达,天下武功唯快不破,因为没有影像来得直接来得痛快。
文字,只能传递感情,或者传达一种情绪。如果,我能做到,或许可以和愿意看的人产生共鸣,
这共鸣,也许是悲鸣,也许是欢歌。
大多时候,我做不到,或者,准确的说,几乎没做到过,世界太吵闹,我的声音太小。
世界说:你走开。
我说:我偏不。
*
为了更好的完成我写小说的“旅行”,我注册了起点贴吧账号,那里面有很多网文作家也有很多热心的读者。他们每天都在不断的讨论,网文怎样写才算精彩,那些又是雷区。
一天,我在起点贴吧里看到一个吧友,发了牢骚。他对自己心爱的小说发了评论,小说的作者,删掉了他的评论。
这位吧友,真心爱这本小说,他花了时间去认真看它。他甚至会为了作者不友好的举动,花时间去写几个字,跑到起点贴吧来发一通牢骚,有人出来看了他的文字,表达了对牢骚者的理解。
这位吧友发牢骚的内容,因为没有事先和他交流,不能复制,只能大概说,他觉得心爱的小说,变水了。他表达了自己的失望,表达了不满。作者也表达了自己的不满,他删掉了他的评论。
读者,看了小说,心爱上了,感觉自己认识作者了,他们是朋友了。他在大庭广众之下,训斥自己的朋友,“朋友”感觉到很没有面子,把这种过于直率的读者视为“敌军”。
出于我个人对网文作家的认知和对读者的了解,我建议他这样改一下:这几章写的太好了!水都要淹到脖子了,快把朕拉出来,要不咱们就要亡国了。
我不清楚他有没有接受我的建议。于是我假设了结果。如果这样写,当然比他写的柔和一些,但是讽刺的意味要强一些。
这讽刺,不算温柔!
如果,作者还是删掉了这样的评论,那他没把读者当看官,读者也不必把他当成朋友。写小说的作者,当然也必须说服自己:我写的是好东西,是可以感动到这个世界的。如果不是这样,没人敢动笔写小说。
看官,或者正确的称呼是读者,他们决定了一本小说的“价值”。这种价值很直接,往往会决定一部小说的“生死存亡”。
读者,希望看到能打动自己的场景,能感动自己的人物以及剧情,甚至还希望学到一些自己不会的知识。这些应该就是普遍意义上的读者需求,作者有理由去满足。
读者的要求不算过分。你会写字,我也会,为什么我要花时间看你写的字?
作家必须精神专注的进行文学创作,这样才能保证自己的作品能够满足读者需求。
供求关系形成,相辅相成,又相爱相杀。我在起点贴吧学到了很多知识,也看到了自己写作的毛病。
我努力的改了,但是不知道改没改好,这个需要本书的读者,慢慢的来告诉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