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一章 春天的一粒种子 (第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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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淡如水的日子忽然有了盼头,高雪兰除了每天去母亲家做晚饭,白天的时间都在练指法,看书。她想多充实自己,配得上谢天恩这个心仪了半辈子的书生。下午高雪兰帮老高太太摘菜的时候,悄悄跟老高太太说了谢天恩在找房子的事儿。老高太太有点舍不得,但又不想做阻拦女儿幸福的绊脚石,抹了抹眼泪,说道:“你这回有盼头儿了,可我跟你爸咋整?谁来给我们做饭,谁陪着我呀?”。是啊,高雪兰有些沉默。高富贵一家离开小镇两年多了,一直没音讯,那是跟高雪兰没音讯,跟老高太太是经常联系的。但人家回不来,据说在外地‘挣大钱’呢。高英雄也回不来,这些年就是高雪兰春节的时候带着章文回来。高英雄若不是前年他老丈母娘没了,把人从bj运回来土葬,是没有机会回趟家的。
高雪兰本来是跟章文商量好,回老家孝敬父母的,事实上从2018年到现在,也的确是高雪兰在家照顾父母。现在突然冒出来个谢天恩,横刀夺爱,让老高太太心里难过了。这些年,老高太太习惯了有高雪兰伺候着,尽管她是一天来做两顿饭,后来因为写作时间冲突改成一顿晚饭,老高头儿还是满意的。高雪兰做的菜精工细料,讲究火候儿,比胡乱对付的老高太太做得好的太多。春天的时候高玲也是在家的,直到4月份的时候发生那件事儿,高雪兰才撤出来,在家里反思沉静了一个多月。6月1号重新去老高太太家的时候,高玲已经走了,回她妈侯菊花那边去了。高玲也会做饭,而且做的都是大鱼大肉之类的荤食,不像高雪兰是荤素搭配的,老高头儿更喜欢吃肉。高玲会做烤肉啊、涮锅子啊、红烧猪蹄、鸡爪子啊,韩式拌饭啊,麻辣烫啊等等吧。这是那个姓贾的也在的时候,高玲为了笼住他的胃、哄住他的人,也为了能跟老高头儿老高太太在一起享受天伦之乐,为这个家做出的贡献。
那时候老高太太依然是甩手掌柜,女儿和孙女都在家忙活,不需要她自己亲自操刀。后来高玲跟姓贾的分开了,就一直住在奶奶老高太太家。早晨中午是高玲做,晚上是高雪兰做,倒也其乐融融。然而天有不测风云,或者说,这些风云本就藏在人心里,冤家路窄,高富贵出现了。他的出现搅散了这一家人的和谐亲密,让老高家三代人之间出现了从没有过的裂痕。高玲离开没多久,做好了心理建设的高雪兰重新回归母亲老高太太的家庭,接着孝敬父母。夏天的时候高玲也回来了,所有的人都不再提起那件事儿,就好像没从发生过什么事情。可彼此心里都有疙瘩,还没解开。越是闭口不言,假装云淡风轻,心里越是在意,只觉得彼此虽然血缘还在,心理上已经离得太远了。高玲怨恨高雪兰,直到高玲投奔新男朋友去大连,祖孙三代人也没有冰释前嫌,仅仅是见面说话而已。
高雪兰是出于素养和修行,愿意看淡这一切;老高太太是刻意不再提起那些往事,希望时间能化解一切冤仇;高玲则是无所谓,既然你不喜欢我,我又何必做个舔狗?大家都面子上过得去,就完了。老高太太也因此心里觉着对女儿高雪兰有歉意,不敢十分阻拦高雪兰的择偶。高雪兰离开,那俩儿子肯定谁也回不来,其实老高家老两口子心里明镜儿似的知道,只有高雪兰是能守着他们、愿意守着他们的。可高富贵也是他们的孩子,是老高太太怀胎十月,从身上掉下里的肉。他再不是个人,再牲口八道,离开家两年多了,两个老的想他,惦念着他,一见面,看到久违的老儿子高富贵,老两口子眼睛里透着惊喜和泪花,早把高富贵的不好忘在脑后了。
只有高雪兰是受害者,从头到尾的受害者,不但身体遭了罪,心里也受了伤。这个伤,是后来老高太太和高玲加在高雪兰身上的,老高头儿又追去神补刀,才让高雪兰不得不深居简出,盘踞在自己的洞穴里暗自疗伤。善良的人,即使受到了伤害也不会想着去报复,而是选择安静的思考,给自己一个重新开始的机会。如果受到伤害就能改变高雪兰的本质,她也不会在谢天恩遭受不幸的时候,挺身而出,去安慰和帮助谢天恩,也就不会有这个故事了。可她毕竟是凡人,心里的伤,尽管从不对任何人说,也还在。让高雪兰在每个寂静的夜里黯然神伤,在选择未来的人生的时候,会把这些因素也考虑进去。
我以我血荐轩辕,我热爱家乡,依恋父母,可假如父母不是那么需要我,不那么爱我,我要如何选择我将来的路呢?亲情出了问题,爱情可不可以是个新的依靠?经过这段日子的考察,谢天恩好像还不错,那么,忘记这些不愉快吧!跟他走,重新开始新的生活吧!从母亲家回来,高雪兰洗漱完毕,爬上床进被窝里看书。这是谢天恩寄来的,高雪兰如饥似渴的读着,外面太冷,只能躲在这里了。谢天恩又上来了:“干嘛呢?”,高雪兰看看自己,噗嗤一笑:“热爱学习的宝宝儿,我在研究被窝儿文学,今天凌晨都零度了!”。谢天恩被高雪兰逗笑:“供暖了吗?那岂不是结冰了,多盖个被。”这妮子总能让人开心,谁会猫被窝儿里看书哇?
高雪兰拿回冻得冰凉的胳膊,把手放在嘴边哈了一口气,说道:“还没呢,据说明天开始供暖,电褥子开着呢。”。谢天恩道:“电褥子干燥,”,我知道呀,不是没办法么?高雪兰看着谢天恩书上标的密密麻麻的重点,笑道:“小字儿写的挺漂亮!可惜我看不懂,一句话里得猜几个。”谢天恩暗笑不已,心里被高雪兰拍的很舒服:“这字,只有你说好!”。当年大哥我也是挺用功的好吧?你看那些圈圈点点就知道了,谢天恩想。高雪兰笑道:“你是没见过我写的字,画符一般,时间长了,连自己都不认识。”。其实字写的真漂亮的,是陈伦。见过好的,自然也会赏鉴,谢天恩的字虽然不如陈伦,写的也算可以了,鉴于草书和行书之间。陈伦那一手毛笔小楷,钢笔书法,就连专门教钢笔书法的教科书也望尘莫及。人往那儿一站,左手往身后一背,微微弯腰,下笔如有神助,姿态汪洋、玉树临风。那种气度是从心里自然流淌出来的,眼神里的纯净温润让人惊羡,那时候的陈伦多像个魏晋风的公子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