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见庵文集》——林聪 (第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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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聪,字季聪,号见庵,福建宁德七都人,官拜刑部尚书,父林观,擅诗文。林聪幼承庭训,刻苦攻读。
林聪耿直敢言,上任初即针对宁德县宝丰银矿劳动条件恶劣、课银额重等情况上《请免宁德县除办银课外别项差办状》,但未被采纳,次年福建参政宋彰定该矿岁课银3090两,比永乐元年增加1000多两。叶宗留领导矿工在闽、浙边区起义,与沙县邓茂七领导的农民起义军彼此呼应,声势很大,林聪再次上疏,极言福建银场课银之艰,乞速减免,矿工起义被镇压后,明朝廷终于接受林聪建议,罢宁德、建宁银税。
蒙古族瓦剌部首领也先率军侵边,宦官王振挟持英宗仓促北征,在土木堡大败,英宗被俘。“土木之变”后,林聪多次上疏,抨击宦官擅政的诸多弊端。代宗废英宗的皇太子,立己子为太子,众人唯唯,独林聪认为不可,后也先将英宗放还,代宗担心于己不利,欲薄接礼,独林聪请求备銮接回,林聪还上疏要求,将王振乱政与党恶之罪昭示天下,但代宗不置可否。
林聪受命纠察刑狱,对冤狱给予平反,当时湖广巡按使蔡锡因弹劾副使邢端“贪纵”,反遭邢端之攻讦,系狱经年。林聪查明邢端劣迹,上疏奏明,将邢端下狱,蔡锡获释。当时,也先遣使入贡,自称“大元田盛可汗”。朝廷议论对也先的称呼,众大臣主张顺其自称为可汗,独林聪以为不可。代宗不听,仍遵大臣议。大学士商辂上书,言六科不可无林聪,代宗乃复林聪为吏科给事中,林聪目睹土地兼并日益严重,上疏弹劾权贵石亨等人倚势侵田,要求将擅占民田者治罪,并还田与民。
林聪刚正不阿,仗义执言,不少佞臣因之下狱、贬官或外调,因声望日隆,也遭到一些人的嫉恨。御史黄溥等弹劾林聪挟持吏部、徇私荐举福建参政许仁达为巡抚,以及泄私怨弹劾兵部主事吴诚等事,林聪因此被判死罪。大学士高谷、礼部尚书胡滢皆为林聪抱不平,极力挽救,代宗遂诏释林聪,将其贬为国子学正。
英宗复位,升林聪为左佥都御史,受命前往山东赈饥,林聪开仓济民,救活145万人,回朝复命后,升右副都御史。林聪鉴于苛刑峻法下冤狱不断,上《乞缓重狱疏》,提出春判秋决的主张,使死刑犯得有时间上诉复审,减少冤狱。英宗纳其言,诏令:“每岁霜降后,三法司会同廷臣审录重囚。”此制谓之朝审,遂成永制。曹钦谋反,官府镇压时累及无辜,林聪急令制止,并为无辜者辩冤。
江淮一带饥荒,朝廷命林聪前往赈灾,林聪奏请“贷江南粮及支运粮数十万给民,且与之种”,赈饥回京后,升任右都御史。林聪巡抚大同,苦心筹划,整饬军务,加强边备,因积劳成病辞官。病愈后应召,掌南京都察院事,升任刑部尚书加太子少保,虽已年过六旬,但仍夙夜匪懈,详核案件,为蒙冤的死囚平反,总数不下600人,由于秉公办事,声望益着。
林聪与宦官汪直、定西侯蒋琬往辽东查办案件,上疏乞归未准,病逝于任上,享年六十八岁,朝廷诰授荣禄大夫、太子少保,谥庄敏。林聪着有《奏议》8卷、《见庵文集》14卷,有抄本流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