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县城的新华书店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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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三时家庭出事我要转去镇上的寄宿中学。
那个暑假偷偷丢弃了暑假作业本,想着要转学了不会检查我的作业,索性一页也不写。
平白无故的混日子时又觉得很无聊,便常常去市中心的新华书店消磨时光,一天、两次,想着再遇到同班的华,在偶遇中不经意的做个带着伤感而遗憾的道别…
可惜一次也没遇到,倒是翻看了很多不同类型的书,解明了少女生理之烦恼。
那年父母哥哥同去了沿海城市打工,我寄留在邻居家吃饭,每天不用再照看煤炉,给炉上水壶添水择菜等事,只等两顿现成饭吃。
早晨我会去买个豆沙包或者点碗汤粉,然后穿条干净的裙子去闲逛书店。从百科全书看到鲁滨逊漂流记,书店五点半下班关门后再偷偷去家门口不远的书店租言情小说看…从三毛、琼瑶到岑凯伦。几乎三晚一本。没人管束的日子过得很惬意,有时女同学来寻我也多半要好几次才能找到。于我家玩一下午也只是跳跳舞听些歌,也没什么零食招待。我家没有电视机也没有电话,在县城一直租着两间房住,前面客厅后面是睡房,公共阳台走廊每家门口都放着煤炉子,房里夏天很热,根本待不下去。
也许华的家很舒适才不大出门,见不到他,也不好向同学泄露自己的爱慕心思,偶遇才最合适…
华很阳光,干净。喜欢穿着浅色的衬衫挽起两折袖子,数理化成绩很好。那时班级有个高高的很痞很帅的男同学雷常和我一起同路回家,我的女同桌很关注他,盯住他每一个课间动作,更会算名字的笔画看匹配度,刚好我和他的笔画相差6,对应的是爱你的人,我有些愧疚,因为我知道她喜欢雷的,可是又死要面子不肯承认。有时我们一起同路雷偶尔靠过来略带微笑的眼神会让我心惊,真的太帅了,但其它的我并不好奇。
某天,看到雷走近书店,但我没有抬头,也不想告诉他我转学要走的事,我怕惹麻烦,他常常和校外女生过夜,私生活很乱。所以我装作若无其事的没看到他也不打招呼。
华终究一次也没有出现过,也许以后也不会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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