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轩辕家族 (第2/2页)
“等下萨曼莎会来,你陪她一起去挑选参加年会的礼服。给你自己也选一件。”
“我也有!”那就是意味着她可以参加年会。
“你是我秘书,当然不能丢我的脸!”
对啊,自己是她的秘书,自然要跟着他一起出席年会,更不能丢他的脸,但是他那么好心送她礼服?
“那费用是公司报销么?”
轩辕振霆愣了一下,她怎么失忆了也不忘记爱钱,要是能记住我就更好了!
“当是公司报销!”
“谢谢总裁!”莫思琪其实也不缺这点钱,可是如果不是他要她参加年会,她也没必要花这个钱,再说了,这次的尾款还不知道有没有命拿呢!
没想到的是,轩辕振霆居然让她单独陪萨曼莎去试礼服,她正好要跟萨曼莎商量对策。
“萨曼莎小姐,好久不见!”
萨曼莎却给她的手机发来短信,“车里可能有监听!”
“今天天气不错啊!”
“恩!”
“萨曼莎小姐今天中午吃的什么啊?”
看起来并不熟的两个人居然聊起家常来。
进了试衣间,两个人才算进入正题。
“你怎么长胖了?我还以为你天天跟着血魔,提心吊胆的生活,没想到你过得挺滋润啊!”
“你试试天天被投喂红烧肉看看!”她也不知道为什么,明明是轩辕振霆喜欢吃,可每次整盘红烧肉都是她吃完的。
“我听古少君说,有个喇嘛被轩辕振霆打败了。具体说来听听!那个喇嘛用的什么招数?”
“那个喇嘛并不弱,能力不在我之下。听他自己说是宗师级的,如果没有虚假宣传,那应该是佛教之中较高等级的了。他打出的金刚拳了得,看起来货真价实,我未必是他的对手,但他也只是跟轩辕振霆打成平手,他用降魔杵也没有占到优势,轩辕振霆徒手就打败了他!他当场受了重伤,轩辕振霆却一点事都没有!”
“那就太可怕了!不论是在我们西方还是你们东方,魔都是与神对立,则说明了魔的地位极高,始祖级的魔那更是仅次于神的,自然不是普通的修法之躯可以降伏的。现在如果没有一个特别的躯体,仅靠我们这样的普通驱魔人,恐怕很难灭得了他。”
“还有一个不好的消息!恐怕我们要对付的不止他一个这样的血魔。”
“这我早就知道了,他有一个家族!”
“什么?还有一个家族?”她要说的根本不是这个,她第一次听说轩辕振霆还有一个家族,“你们太不厚道,知道他这么多,现在才跟我讲。一个轩辕振霆就够折腾的了,还一个家族,不够我们死一百回的了。我不干了,我要退出!”
“你觉得现在轩辕振霆会让你离开么?他连你的家人住哪干什么的都了如指掌。你以为他会无缘无故的去了解你的家人么?”
莫思琪瞪了萨曼莎一眼,一定是古少君跟她说的,那天在医院的事情。
“他的家族有多大?”
“这个正是我这次接近他的主要目的,如果我跟他定婚,他自然会带我回他的古堡举行,那时就能知道这个家族的具体规模了。”
“定婚!”莫思琪早就知道萨曼莎是轩辕振霆的未婚妻,也早就知道这是场假的定婚,可为什么自己心里还是会突然落寞!
“这次公司年会结束后,如果没有意外,他就要实现带我回古堡的承诺了。”
“可是他几次想杀你,说明他应该早就知道我们要干什么,怎么可能还会带你回他的古堡?”
“我也觉得奇怪,他今天突然给我打电话,很确定的告诉我,他会带我去!”
“他到底在谋划什么?”
“不管他谋划什么!按你们的话说,就算刀山火海,我也得去!”
“对了,我发现一个奇怪的事情,轩辕振霆有心跳!”
“怎么可能!他虽然是血魔,但也属于高级僵尸,怎么可能有心跳?你怎么知道他有心跳?”
莫思琪总不能告诉她,好几次轩辕振霆将她搂在怀里的时候她听到的吧!
“偶然发现的!”她轻描淡写地回答道。
“如果真的是这样,也许这就是他的一个弱点!我们灭僵尸的一个方法就是将十字架钉入它的心脏,或者是尖头的木桩,银匕首也可以。”
“恩,这我想过了,茅山也是用桃木钉入僵尸心脏。但是他不会傻傻地站那等我们把这个东西钉入他的心脏。我们总得有人打得过他,将有机会将这个东西打入他的心脏。我现在还没把握能打得过他。而且不知道这个办法有没有效,万一失手就没有第二次机会了。何况现在又说他还有一个家族!难上加难!先让我再好好想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