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首 (第2/2页)
林云被警察带走的时候没有崩溃到痛哭流涕,没有愤怒到咬牙切齿,也没有后悔之类的情绪流露,他非常平静,好像早就料到会有这么一天。
坐进警车的林云,想起了小时候。
记忆中出现一个模糊的场景,修剪整齐的草地旁,露天的游泳池里,一个五岁大的孩子套着游泳圈欢乐地戏水。孩子玩累了,从水里爬出来,光着脚乱跑。孩子的身后,一个焦急的女声响起:“等会跑,身上擦擦干。”。
记忆切换到另一个场景,一个孩子,驾驶着电动小汽车,在草地上肆意地行驶着。汽车的后面,跟着一位穿素色长裙的女人,嘴里念叨着:“慢点慢点,注意安全。”。
记忆一转,一个孩子在商场的玩具店门口嚎啕大哭,嘴里喊着:“不给我买我就不走。”。一个拎着大包小包的女人拖拽着孩子的手臂,试图将其拉走。
他还记得,当天回去后,母亲痛哭流涕,他却一点也不理解,还发脾气地问:“为什么以前可以买,现在不可以?为什么家里变小了?为什么想要游泳的时候没有游泳池了?没有游泳池就算了,为什么大浴缸也没有了?我不要淋浴的,我要回以前的家!”。
那头他说了很多话,问了很多为什么,也哭了很久,母亲却一句回答都没有,只是跟着他一起哭。
他又想起,母亲刚刚被检查出癌症,他去找南宫流要钱,对方把卡扔到自己面前,不耐烦地问:“十万,够不够?”。
他不在乎父亲将卡扔向自己时的不尊重,他在意的是,父亲警告自己时的神态和语气,父亲说:“我又不是慈善家,我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这十万块钱什么时候还?”。
他本来还想说,十万元不够,母亲的病要花很多钱,可父亲的态度令他无法再提要钱的事。
“我现在在上学,但我已经在找兼职了,我的工资要买吃的,要交水电费,还要交学费,等我毕业了再还可以吗?”,他已经是在乞求了。
父亲最后留下的话是:“你母亲早已跟我没有任何关系,你不要以为我们有点血缘关系,你就可以随便问我要钱,你想要钱就凭你自己的能力去得。”。
父亲说得是不错,可是自己还在上学,又能找到什么好的工作来挣钱呢?难道穷人就活该因为没钱治病而去死吗?他开始滋生恨意,南宫流那么有钱,撒点零花钱就能挽救一条人命,他却不肯。
后来,他还记得,在自己实习期间,偶然发现实习的这家公司和父亲的公司有业务往来,属于合作关系,但这个合作有点问题。他拿着证据去找父亲,并以此为要挟,得到一家饭店。在父亲签下转让合同的那刻,他体验到成功的喜悦。也许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他认为光靠威胁就可以轻松得到自己想要的了。
*
半个月后,秦洛的案子结案了,警方的结论是:秦洛故意杀人。
秦洛解释自己杀人的原因是,王勇无意间发现自己背叛赵哥,勾结林云,他想把这些事告诉赵哥。秦洛害怕赵哥知道后会一气之下杀了自己,为了不让王勇告密,他偷了王勇的药,趁对方不注意的时候一针扎到脖子里。
秦洛替自己开脱,说什么当时自己太害怕,头脑一热,就把针扎了下去,他不知道针筒里的是毒药,他杀人也是被逼无奈,看在自首的份上,能否网开一面,定自己过失杀人的罪名。
对于作案地点和时间,他没有任何隐瞒。他解释当时自己和王勇是替赵哥去交易的,看见卖家的人里有一个女的,是林云拜托他格外关注的人。交易的过程中他偷偷给林云发送定位,可是很不巧,被王勇发现了。王勇表示要把这个事告诉赵哥,他一害怕,就找准机会,杀了对方。后来林云等人赶到,他向林云求助,拜托他帮帮自己。林云表示先将王勇的尸体带走,然后一起商量一下解决的办法。王勇的尸体被带去林云的果园,他以为云哥会帮他隐瞒,可云哥要他自首,他不想,于是带着尸体逃走了。
最后为何又自首了?秦洛的解释是,云哥跟自己聊了几次,说什么纸包不住火,让自己在警方发现之前自首,这样才能争取宽大处理,他犹豫了好几天才作下了这个决定。
整件事情里,林云从来没有威胁过秦洛,也从来没有指使过秦洛去杀人,一切都是秦洛自己的行为。
后来警方把林云公司偷税漏税,林云本人被抓的事情告诉秦洛,可秦洛并没有翻供,依然是之前的说辞。
又是半个月后,秦洛被判死刑。他除了杀人罪,还替赵哥做了很多其他违法的脏事,走到这一步已无可挽回。
龙冽被判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不管王勇为什么要下毒害林忍,都与龙冽无关。龙冽本来一心求死,最后却只是五年牢狱之灾。
林云除了逃税的罪名,他还犯了非法经营罪,洗钱罪。虽然罪名不少,最后却只判了三年。毕竟他了解过法律,无论是逃税还是非法经营,他都控制好数量,所以罪名不重。
岳晓东,于天杰和赵力被判缓刑,缓期二年执行。他们三个在龙冽案中属于从犯,在林云案中属于不知情者,所以最后当庭释放。是龙冽和林云将所有的罪责都揽于己身,他们三个才免于牢狱之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