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半身不遂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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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我所知,在事故前一天,被告和我的委托人曾经发生了口角。”
“对对对,谢谢你的提醒。那是因为他,一直和我委托人公司的艺人,纠缠不休。”林程手上摆弄着钢笔,毫不在意。“我们会联系到相关人员,控诉原告xSR的。”
“动机不等于证据。说实话,我觉得他现在躺在病床上,一点都不冤。半身不遂,算是便宜他了。”林程接着补充道。
这种明显带有感情色彩的话不应该出自一个律师的嘴里,但FG很罕见的没有敲法槌,警告林程。
FG的心里大概已经给白毛儿定好罪了。
“当时为什么,被告第一时间下车找到原告,是不是做了什么手脚。”原告律师依旧不放弃,还在挣扎着。
“撞了人,第一时间,当然要下车判断人受伤的严重程度。我的当事人,在正常行驶,酒驾者恶意闯红灯,与其发生剧烈碰撞。”
“在明知自身不违法的情况下,没有离开,待在原地,报警,叫救护车,先行垫付了手术费用。你还能要求我的当事人做什么呢?做人总不能太过分了吧?”
“我的当事人才是受害者。”
“请问被告,当时打开车门做了什么?”
“只是简单的检查了一下,人死没死啊?还有呼吸,所以就叫了救护车。”刘勇回答的很轻松,所有可能的问题,林程都已经教过他怎么回答了。
“车上应该有行车记录仪吧,我希望原告可以公示当时行车记录仪里的内容,证明我委托人的清白。”林程先开了口。
“行车记录仪不知道什么时候,被人恶意破坏了。”
“是你们自己破坏的吧?你还有作为律师最基本的职业道德吗?就这么恶意掩瞒事实?”林程坐在那里,咄咄逼人。
“被告是否曾经联系过我当事人公司,目前失联的一个员工。”原告律师又放出来一张照片,正是那天被打断了胳膊的那人。
“你们公司的人丢了?你找我要?”刘勇眉头皱起,有点不高兴。“我认识这人,当时掏出刀来,袭击我的保镖。出于自卫,我的保镖只能反击。我当时看着,胳膊应该是被撅折了。”
“这人肯定跟我没关系啊,他跟我有仇。别是你们做了什么天怒人怨的事儿了,给这小子气跑了吧?”
“那天,我的当事人是受到蛊惑,和别人飙车。那几个人如今不知去向,很可能是被告。。。。”
“他飙车关我屁事。什么事儿都算在我脑袋上吗?”刘勇敲着桌子,有点激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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