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 怎么不想 (第2/2页)
“我知道。”
“我讲的已经很明白了,我不在意你的生死。你要是想活着的话,就安分点。如果你再越界,那我只能用枪和你说话了。”
那把枪没有消音器,.50的巨大口径像是一把短炮,她盯着那黑漆漆的枪口,咽了一口口水。
“这一层里只住了两个人,我的房卡可以再给你打开一个房间的门。把门从里边堵死,如果你出来,或是有人进去。你的死活或者发生了其他的什么,就和我没关系了。”
“明白了吗?”
那个女的仰着脖子,用力的点了点头。
走廊里没人,灯也是那么亮。贫民窟里的那些饿得睡不着,也只能借着月光,数星星。
他把那人送进了这层最靠边上的房间,酒店每个房间里都有水和大量的食物。
“谁来也别开门。”关门以前,他再次重复道。
p.S.:
埃塞俄比亚的人种主体是黑人,但是相对来说,埃塞俄比亚人的肤色更偏向于小麦色。介于黑色和黄色之间,有点像是闪米特人那种肤色。
他们自称白人,但其实并不白,只是不算太黑。据说是闪米特人和雅利安人与当地黑人的混血,有点复杂,美女是挺多的。
p.S.:
如果对枪械有一点了解的话,沙鹰并不是杀人用的枪。人的皮肤组织很脆弱,在没有防弹衣的情况下,大多数小口径的手枪都足以致命。
沙鹰不能连发,射速慢,后坐力极大(很难瞄准)。一般情况下,只用于猎杀大象,狮子,灰熊这种皮糙肉厚的动物。
真正杀人的枪都是Noble拿得那种,消音,精准,威力足。
枪也比较符合人物性格,刘骁刚猛,但并不轻易伤人,Noble阴狠,几乎是随性杀人。
总结,生性纯良。
p.S.:
怎么才能不想呢?
谁能告诉我?
我是不是应该去嵩山北少林,向我佛寻求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