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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得那年 (第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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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得那年一起走着路去城里上通宵,那时候就很快乐了,那也是接近过年的时候,啊,那叫一个舒服啊,走着路去上通宵,也是人才,人才啊人才,那些年也快乐,现在么只剩下怀念了,哈哈。怀念也好吧。

多年以后我希望我找到一个老婆,也不在孤独寂寞了,这样的日子确实是有点难熬啊,要不是有手机的陪伴,我都不知道要如何度过这些日子了,还好有手机的陪伴,但是手机是冷冰冰的,手机没有意识,他也不能为我做什么事情,你说我又该怎么做呢。

或许吧,或许我确实不太喜欢写作,我喜欢享受,我喜欢不劳而获,这个可能才是我喜欢的吧。

今天一天的光景就打了那么几个字,你说你对得起那个呀,你还是对不起你自己,照着这个样子下,你说你何时才能拿诺贝尔奖呢,这个恐怕又点难度吧。

看到了隔壁的小朋友,也有小朋友一起玩玩具,就想到了我小时候,我小时候虽然不玩玩具,但是我们一起看电视,一起看恐怖片.我觉得还是很有意思的,那时候信息是匮乏的,不像现在,信息基本上是无限的,在这个信息无限的时代而信息又变成了信息茧房,导致看不到其他信息这就是一个悲哀的事情咯。

时间还是过的很漫长啊,但是他一直在走,我知道那天终于会来到的,不管是你期待的那一天,都一样,或许吧会来到的。

我没有预想的那么伤心,也没有特别的悲哀,就是如往常一样,一模一样。

默默的承受着,生离又死别,我想我也不知道吧。

写作似乎有点像跑马拉松,一般人如何跑马拉松,你想过没,一般人是跑不了马拉松的,如果非要自不量力的去跑,靠着强大到意志力去跑,那么对不起,可能你跑完之后你就会像那个古代人一样,当场死亡。

但是写作似乎就是个例外了,反正就写吧,就算你从挣眼睛一直写到晚上闭眼睛你不是都一样吗,也不会死,这个就是区别所以啊,还是得写呀。

我觉得就我所写出来的文的效果来看,我觉得还是差不多的,我还是有那个写作的天赋的,哈哈。不用多少,至少我写的那些诗歌是自己读起来是非常舒服的。

今天打扫卫生我才明白,已经过了很久很久了,好久都没有有这么久过了,真的好久了。

角落已经积满了灰尘,袋子已经风化了,人也已经走远了,不见的心还去那里找呢。

久的离谱,感受着这个时间的穿过,而我一事无成,还有何脸面做何其事呢,前面的日子就像未耕种的荒地一样荒废着,叫人揪心的疼痛,正事为做,一天就是只知道刷个快手,一天就是只知道看听个歌,该下的苦功夫一点没下,这样下去何年才能改变呢。

如果你认为你能活到80岁,那么你应该把享乐这件事往后推一推,如果你觉得没有明天了,那么你确实应该现在就想尽办法的去玩去乐,才是你应该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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