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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嘉宾与小偷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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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短一月,倏忽而逝。

陆迟前两年的积蓄都用在余老后事,而余甘一个三岁孩子也存不到钱,家中除了一头猪再无余粮。

后来还是余甘主动坦白,本来是有上百元巨款,却不幸遭遇扒手的事。

据他回忆,当时下山进城跑去菜市场挑鱼,只与那大叔近身接触过,还朝他笑了笑。

“嗯父亲,是一个很高很高的人,样子普通,如果再见到,我肯定能认出来。”

这年头生存不易,除了厂里的铁饭碗,离下岗潮也还有几年,老城区的个体经营寥寥无几,难免催生出投机取巧的人群。

如今陆迟已制定初步计划,局限于信息闭塞,若想顺利找到赵今辞那批孩子,必定少不了陆冬楠的帮助。

他也曾听陆冬楠聊过出身,本是土生土长的沪城人,后遵循母亲意愿考到了南方,也就是开大。

按时间线推断,现已大学毕业,但不确定是返回家乡,还是留在开川起家。

只能等到北上,再走一步看一步。

经过这段时间的努力,陆迟也已凑够基础路费,先坐船赶往开川,再从开川直达沪城的火车,拢共耗时80个小时。

考虑到抵达后,找人并非一朝一夕,甚至可能人根本不在沪城,必然要面对风餐露宿的处境。

因此,月前下山也就没有回过青山,旨在提前适应艰苦环境。

自然引起了小余甘的不理解,毕竟返回青山居住,虽然麻烦点,起码有茅草屋遮风挡雨。

却也没质疑,聪慧的孩子总会往好的方向考虑,灵光一闪想到曾看过的书,苦其心志劳其筋骨。

不愧是父亲,毅然选择跟着一块吃苦。

这些日子,陆迟白天到处忙着干活,晚上就在新县城的大桥桥洞将就。

核心宗旨,先赚足路费。

一月过去,先后辗转乌城,大环境限制下也只能找些体力活。

先跑去老城区规模较大的硫磺厂,从负责人口中得知暂不招人,后去供销社粮所等单位干零活,但像那种大宗活一般都有固定装卸工,去了也没活干。

除非工期紧活量大,才就会临时凑人,一大群人就等着听拉货的喇叭声,总体要碰运气。

最后听从余甘提议,陆迟跑去附近镇上道班,成为一名公路养护临时工,负责卸煤等一系列零碎重活。

日子过得较苦,倒也不失为一种独特体验。

......

自80年代三峡工程筹划以来,这座偏安在西南群山中的古城不得不搬迁避让,持续上升的水位并没有留给当地居民太多时间。

关于乌城的新城选址建设计划,启动至今耗时十年,搬迁已大致完成,于多座山坡上兴建了城区。

由于地貌环境限制,新县城的辖区内有多处滑坡和高边坡,作为主城区建设存在相当大的地质隐患,建筑甚至被规定最高不能超过6层。

但那些规划建设,不是陆迟一个小老百姓该考虑的事。

又是一日结束,他完成日常工作,就拉着余甘兴冲冲的进城晃悠。

目之所及楼房平地起,相比老城区已称得上繁华,入眼人间烟火,充斥市井气息。

拐过条条曲折小巷,停在一家老字号路边摊。

“父亲,您不吃茶叶蛋吗?”

为了尽可能的节省,除了一张肉饼和两个茶叶蛋,陆迟只给自己点了一张菜饼。

视野中的小脸粉雕玉琢,眼眸灿若星辰,忽然莫名有些杞人忧天。

小时候就长得这么标致,几乎没有提升空间,貌似长大后都会长残?

下一瞬又哑然失笑,会下意识产生这种想法,意味着融入,接纳了处境。

这些天近乎忙着干活,没有闲暇乱想,过往那些刻骨回忆偶尔在脑海浮现,还是记忆力太强的弊端。

要想彻底认清自我,适应当下,还需要很长的一段路。

“啊,我不喜欢吃鸡蛋,不论蛋白蛋清。”

要真是三岁小孩就信了,但余甘要比同龄孩子早熟的多。

他很懂事,踌躇起来,神色几度犹豫。

“可是,妈妈以前好像也这样说......”

陆迟抬手摸摸小脑袋,忍不住笑,“想妈妈了?”

父爱可以给,但母爱......至少现阶段没有找女人的想法。

没得到反馈,他咬了口菜馅大饼,分量挺足,能填饱肚子就行。

按理说这孩子人中之龙,站在终点线上的天才,关于教育方面应该不需要瞎操心。

本想到一连串忽悠,硬生生推翻,稍微想了下,语气很随意问起。

“如果我说舍不得吃好的,想让给你,才谎称不爱吃,你会不会有压力?”

余甘很认真思索,随即点了点小脑袋。

“那就算了,傻子才不想吃鸡蛋,还好点了两个,你我一人一个。”

余甘绷紧的神经放松下来,仰起小脸,绽放出一个娇憨的笑容。

他蓦地福至心灵,好像明白了什么,一开始就点两个茶叶蛋的深意。

这不就像以前书上看的那些寓言故事,真不愧是父亲。

及时摒弃杂念,很用心的剥掉蛋壳,随后将圆润光滑的鸡蛋递出去。

陆迟略微动容,真是太乖巧了。

这就是.....同甘共苦?

“现在条件差,选择性不多,等以后日子稍微好过一点,你先选自己喜欢爱吃的食物,当然最好是有营养的那类。”

“父亲......”

见余甘欲言又止,又笑着补充。

“小余儿,你可别自作多情,只是因为我这人不挑,什么都能吃,收益最大化嘛。”

......

新城喧闹,主街道上人来人往,一路上敲锣打鼓,热闹非凡。

小地方发生了什么大事,附近的街坊邻居也都门儿清。

出于好奇,陆迟询问了行人。

原来,今天是老城区张鞋匠的好日子,在城里最好的酒楼大办宴席。

“父亲?”

思绪被拉回,陆迟想了下,摸了摸叫嚣的小肚子。

在前往沪城前,不如去凑个热闹,绝对不是为了蹭饭。

当迈过层层阶梯,穿过小巷,一栋三层楼高的建筑缓缓映入眼帘,盘踞于山坡之上。

从二楼不时传出哄闹,门口还有个负责登记的老大爷,附近往来已经看不到人影。

显然,应邀而来的宾客基本上悉数到场。

陆迟脸不红心不跳,很礼貌上前一番寒暄,就拉着余甘试图浑水摸鱼。

“诶小伙子......”

“啊,大爷您坐,我是张哥的老同学,这不,刚从外地赶回来,还好赶上了,要不那小子肯定找我没完。”

很自然的反应,一番话还表明交情不浅。

老大爷也就和蔼笑笑,顺着话头翻开随礼薄。

陆迟偷偷瞄了眼,笔迹苍劲有力,很有水准,而一般负责此项事宜的都是实力选手。

“就不麻烦您老了,我准备给张哥随台新摩托,就搁下面停着呢。”

一辆摩托,最便宜的也要上万。

淳朴的老大爷没有怀疑话中真实性,就这样放陆迟进去了。

当走进大厅,不论氛围装饰,还是人们的穿着打扮,充满了年代感。

礼厅内沸沸扬扬,遍布欢快的气息。

不知何时,耳畔响起浪漫金曲,霎时调动起全场氛围。

前奏一响起,放眼望去全是姨母笑,不少人还拉风的跟着节奏踏步扭腰,不乏专业舞者。

“甜蜜蜜,你笑得甜蜜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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