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 参加好声音?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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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要赶在九月八日前让游戏上市,不就是为了那点虚名吗?
满足何欣儿爸妈的虚荣,让他们觉得有面子,风风光光的把女儿嫁给自己。
然而,虚名这种东西,还有比娱乐圈来得更快的吗?
游戏上市后,就算推广做得再好,广告打得再多,也要经过很长一段时间发酵,才会引发热度。
而娱乐圈就不一样了!
一夜爆红的神话,在娱乐圈屡见不鲜。
昨天还是默默无闻的路人甲,今天就有可能变成红遍网络的大名人。
所以,让自己抄的这首《起风了》火起来,好像比游戏上市更容易让何欣儿爸妈满足。
看来,还得更加努力的练习唱歌啊!
终于,罗云在想东想西中,抵挡不住困意来袭,沉沉的睡了过去。
第二天醒来,手机收到一大堆信息。
都是何欣儿和方敏发过来。
看完信息之后,罗云整个人开始飘了。
两人都留言说,自己唱的那首《起风了》很好听。
稳住,别浪!
她们或许只是爱屋及乌,哄自己开心而已,并不能说明什么。
起床,洗漱,出门,赶往剧场。
目前的主业还是电影,抽空的时候再和方敏谈音乐的事情。
忙碌了一上午,中午刚吃完盒饭,坐在公园一处草坪上休息的时候,看到方敏走了过来。
她手上拿着一样东西。
罗云从外形上就能看出,那是一把吉他。
嗯?
难道是买给我的?
可是我也不会弹啊!
“这个是给你的,你那首歌唱得很好,如果能有吉他伴奏,一定会更好听!”
方敏走过来,把吉他递给罗云,然后在他身边坐下。
“我不会弹啊!”
罗云看着手里精美的吉他盒子,一脸懵比。
“没关系,我教你,吉他比较简单,很容易学会。”
方敏看着罗云,一脸喜悦,满眼温柔。
不知不觉,她和罗云相处的时候,那种清冷的气质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
罗云笨手笨脚的打开吉他盒子,把吉他抱在怀里。
然用手随便拨弄了几下,便响起清脆的声音。
嗯?
这感觉,居然很不错啊!
“这只手放这个位置,这只手放这里。”
“这几根手指要放在这几根弦上,那几根手指要弯曲。”
“这只手的姿势不对,那只手要抬高一点。”
方敏紧挨着罗云,手把手的教着他最基础的知识。
罗云学的出人意料的快!
他在掌握了拿吉他的正确方法之后,脑子里竟然自动跳出来,那些他曾经在纸稿上写下过无数次的音符。
什么情况?
自己还没弄清楚哪根弦是哪个调,怎么就开始想这些?
难道还能不学爬,就马上可以开跑?
事实证明,是自己想多了!
接下来,罗云用了好几天时间,才把吉他的基础知识学会,勉强掌握了一些技巧。
然后又过了好几天,罗云就已经能弹出一些简单的音律。
方敏在这段时间里,都是吃过中午饭就来到森林公园的那处草坪,一直到晚上剧组收工。
看着罗云的学习进度,她的脸上总是一次又一次的露出不可思议的表情。
显然,罗云的学习能力,已经超出了她的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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