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两次死亡 (第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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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要经历两次死亡,才算死彻底了。一次是肉体。这是看得见的,永久性的,人死不能复生。人与人相差不大,最长寿与最短命,相差亦不过百年。另一次,是精神。这个过程漫长而复杂,人与人有天壤之别。有的人千年不朽,虽死犹生;有的人如枯木蝼蚁,生犹如死。
人的精神,一部分存在于自身,另一部分在身体之外。一个人无论怎样避世离群,总会占据另一些人的记忆,如亲人、朋友、邻居、同事;有些人,占据更多人的记忆,如圣贤、英雄、倾国倾城之美人、祸国殃民之贼子。只要关乎这个人的记忆不泯,即是其精神不死。
对死亡的恐惧,低层次是对于肉体的,高层次是对于精神的。“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不能留芳千古,也要遗臭万年”,“人过留名,雁过留声”,道理都一样,以精神之不死对抗肉体之必死。
普通人影响有限,一旦死亡,很快被遗忘,只有至爱亲朋偶尔忆及其音容笑貌。三五十年后,这些人也死了,这个人在世间的一切痕迹全部消失,这算彻底死亡。
所以,中国重视家谱。家谱令我们知道自己来源何处,知道十八代祖宗的名字。由这些名字,也牵起一些代代相传的事迹。这与其是对后人的一份交代,毋宁说是先祖的一份私心吧?春节时,家谱悬挂于大堂,后代们再怎么忙碌,也要虔诚跪拜,顶礼上香,点上长明烛,贡上大猪肉,重温一遍家谱上的枝枝杈杈,念叨念叨先祖。这无异于一次精神复活。家谱延长了祖先们的精神寿命。
但今日之社会,求学、经商、参军、打工,人群向四面八方散去,在不同的城市定居,家谱失去了土壤。几个人能说出曾祖父、高祖父的名字呢?更别说陈述他们的事迹了。所以,对普通人而言,精神死亡正在加速。
名人则不然。名人永远停留在人类的记忆中。为什么人人想当名人?除了现世的功名富贵,潜意识中也想延长精神寿命吧。
司马迁对此最清楚。他受了宫刑,按说早该蒙羞自杀,那么,后人也不知曾经有个司马迁了。但是他不。他忍辱偷生,着成《史记》,流传万代。他在《报任安书》中说:“所以隐忍苟活,函粪土之中而不辞者,恨私心有所不尽,鄙没世而文采不表于后世也”“着此书,藏之名山,传之其人,通邑大都,则偿仆前辱责,虽万被戮,岂有悔哉”。他说:只要我的文章能够流芳百世,死一万次算什么?忍辱偷生算什么?
熟人去世,我们会悲伤。除了感叹生命短促,还因为,这个人带走了“我”的一部分。如果所有知“我”者都离开人世,那么,“我”的精神先于肉体而亡。当然,这是极端情况。同样,“我”的死亡,带走了我所有的记忆,那些在我脑海中的人也死亡了一部分。
精神的生命力和肉体的生命力并不同步。肉体的生命力,自幼年而青年、壮年、老年,先由弱至强,又由强而弱,人和人相差不大。而精神的生命力,和此人做出的成就、成就的时间、被认可的程度有关。有些人生前声名煊赫,死后很快被人遗忘。有些人生前默默无闻,死后却大放异彩。
肉体死亡无法控制,我们只能尽力扩大精神的生命力,延长精神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