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四章 信呈巨子,墨者速来月票) (第2/2页)
不不不,一百倍!
那肌肤摸起来比豆腐还要嫩些,连声音都比乡下的老娘们好听的多!
只是死的实在太快,不够尽兴。
但没关系,只要他抢到的钱够多,也肯定能像是那些老爷一样,娶个比隔壁村最漂亮的寡妇再漂亮一百倍的漂亮娘们!
这些想法当然很好,但都需要钱。
‘当初就不该放跑那个王八蛋的!’
每一次失去挣一笔机会的时候,他总会忍不住想起自己一时善心所错过的一大团银子。
真亏啊.那本该是他的!
动作要快些了,这座城剩下的人可不多,不赶紧捡着这个机会再捞一笔,以后怎么过上好日子呢?
冲向下一处的脚步,便越发迅捷起来。
一双眼睛静静的看着这一切。
很多人都以为,所谓的屠城,就是把一个城里的所有人全都给杀光。
如果真是一刀砍死,那倒也未偿不是一种解脱。
可惜啊,真正的屠城,远比那要残酷的多。
士卒们不是杀人狂魔,就算真有杀心的,杀那么几个、几十个也就差不多了,一直砍人也很累的!
只是杀人,又不能给他们带来任何的好处,何必一直去做呢?
顺便而已。
真正让他们在乎的,是钱财。
一点银子,可以买些米。
一捧银子,可以买很多的肉。
一大团银子,可以考虑买个好的房子。
士卒都挺穷的,不然怎么会在最底层与人厮杀搏命,裤腰带勒在脖子上呢?
所以啊,为了自己以后过的好一些,屠城什么的才不要紧。
找钱要紧!
第一日的时候,士卒还只是成群结队,挨家挨户的砸门,给点看的过去的银子也就算了。
那是最开始,他们还没有品出味儿来,杀了几个人后便可以说得上温柔。
甚至有些不肯给钱财的,也只是持刀恐吓,却一般不会伤人。
这个时候,城中的人还有很多。
但到了第二日,索要的财物便已经太少,少到没眼看。
城中的富户只有那么多,滋润的了几个人?
士卒太多了,彼此之间又不能刀兵相向,一旦逮到,定斩不饶。
那还能怎么办呢?
僧多粥少,慢慢悠悠的索要财物,别人满身都是战利品,自己揣着俩口袋?
你不抢,别人抢;你不杀,别人杀。
那就大开杀戒!
事实证明,直接以杀人作为威胁,并且切实的实施之后,能够以最快的速度聚拢到被主动藏匿起来的财物。
很多人都靠第二日的大开杀戒发了大财。
反应慢一些的士卒,回过神来的时候,整个城池都差不多被洗了一遍。
不过没关系,人还有活着的!
总有人还敢偷偷藏着点,努努力也能掏出来。
金银财宝自不必说,妇人好看的衣物也必须脱下,幼儿若是带着银链子,自然也逃脱不得,刮地三尺不过如此。
到了第三日,绝大多数人真没钱了,只要想尽办法将自己藏起来,努力藏的严严实实。
城虽大,能藏人的地方却不多。
还有些原本的自己人为了活命,还会供出去本已藏的妥善之人,甚至是主动寻觅。
当连这样都没办法拿到让人满意的钱财之后,士卒们会将男人和没有什么姿色的女人屠戮一空。
而剩下的那些颇有几分姿色的女子,就会被汇聚到一起,她们也是财物的一种。
当然,也不要觉得她们活着是一件幸事,她们所要面对和经历的,也绝不仅仅只是所谓的肉欲。
亲眼见证到这一切,或许才能明白什么叫做人间炼狱。
那双眼睛的主人低下头来,颤抖着从怀中取出毛笔和纸张。
没有墨。
于是他蹲下身,毛笔尖在地面上轻轻点了点。
奋笔疾书。
红色好似朱砂却又更加鲜红,乃至泛着浓紫的字迹缓缓浮现。
【.二妾皆散发露肉,足深入泥中没胫,一妾犹抱一女,卒鞭而掷之泥中,旋即驱走。诸妇女长索系颈,累累如贯珠,一步一蹶,遍身泥土;满地皆婴儿,或衬马蹄,或藉人足,肝脑涂地,泣声盈野。行过一沟一池,堆尸贮积,手足相枕,血入水碧赭,化为五色,塘为之平】
写着写着,他顿了下来。
该以什么样的方式去结尾这一切呢?
迟疑了一瞬,他又毫不犹豫的书写下去。
【其间见闻无文字可表,万般血泪化书信一封。】
【信呈巨子,墨者速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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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君让苍给读者老爷磕一个,“砰砰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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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