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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七章 哪有什么儒法之争? (第2/2页)

身为战国时期人的张良显然是不知道内卷这个词的含义的,但是一来此时的人还是个孩子,接受新鲜事物的能力本来就强。二来他毕竟是智商远超常人的一代谋圣,因此很轻易地,他就大致明白了这个词的意思,而后喃喃道:

“原来……宗族有这么大的危害吗?”

“不错!”

王沉点了点头道:

“正是看到了宗族的危害性,因此秦国才会废除儒家宗法制,改而采用法家制度。在法家的框架下,基层的宗族制度彻底瓦解,所有家庭,家中男子一旦成年,就立刻被分家出去,不得和父母兄弟同住。在这种情况下,宗族在秦国自然也就没有了生存的土壤。毕竟人家连自己的父母都不能住在一起,就更别说是那些隔了好几代的所谓宗亲了。而一旦宗族势力消灭,官府想要治理起基层来,也就变得容易了许多。相应的,国家的国力也能因此而得到长足的发展。”

这就是儒家和法家最大的矛盾和不同,什么法治人治都是虚的,宗族才是最重要的。

与后世的儒家不同,这个时代的儒家天然拥护分封制,也天然维护宗法制。说白了,儒家其实就是地方势力用来向中央争夺权力的一个手段,而法家则是中央用来对抗地方,收拢地方权力的一个工具。哪有什么人治法治之争啊?说白了就是中央和地方在争夺权力呢!

儒家提倡分封,提倡宗法。在儒家的框架下,基层的地头蛇们可以很轻易就聚拢起一群人,而后依靠这群人,在基层行使自己的权力,与中央分庭抗礼。而中央也因为基层势力太强,无法将手伸到基层去,而丧失对基层的统治权。

为了应对这种情况,中央于是采取法家,强行拆分基层的宗族,确保自己的政令可以顺利下达地方。

儒法两家争斗了几百年,最终在汉朝完成合流。汉朝本就是一个从分封制向中央集权制过渡的王朝,儒法双方在这个朝代完成合流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合流后的新儒家吸收了法家中央集权的思想,彻底废除分封制,确保中央可以随意任命地方官员。但是同时他们也保留了自己的特色,确保基层的宗族组织可以继续存在。

由于基层依旧是儒家宗法制的天下的缘故,因此几千年封建王朝中央政权的政令是无法彻底下达到地方的,最多只能到达县一级,县以下则是继续保持宗族自制的状态。而这,也就是所谓的“皇权不下乡”。

后世很多人将合流后的新儒家称为儒皮法骨,这其实是有一定的道理的,因为新儒家在核心理念——分封还是统一上,与法家是保持一致观念的。而这,也是它之所以能被历代君王选中,成为国家主流意识形态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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